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5 PM
1
410重返立院
「410還權於民,重返立院」千人報名表
掰噗~
@baipu
說
Mon, Mar 30, 2015 7:05 PM
中肯!!
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6 PM
本人精神支持肉體修羅中.........(遠目
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9 PM
【我們的訴求】
一、補正公投法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5.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9 PM
二、修改選罷法
1. 罷免提案門檻降至百分之一。刪除軍公職不得提議之規定
2. 罷免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十,連署期間延長為三個月
3.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5. 廢除「罷免不得宣傳」、「不得與選舉同時舉行」、「一頁多位連署人」、「母法未定之填寫欄位」等各項不合理程序限制
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9 PM
這東西還是要公民團體去作真的很可悲
海棠☔愛不會消失只是
@tkps21
Mon, Mar 30, 2015 7:09 PM
立委都在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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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正公投法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3. 公民投票提案門檻降至萬分之一
4. 公民投票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一‧五
5.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1. 罷免提案門檻降至百分之一。刪除軍公職不得提議之規定
2. 罷免連署門檻降至百分之十,連署期間延長為三個月
3. 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5. 廢除「罷免不得宣傳」、「不得與選舉同時舉行」、「一頁多位連署人」、「母法未定之填寫欄位」等各項不合理程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