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19 PM
81
311
#主線 #高調 #擴散
[轉錄]有沒有應國安法白色恐怖若回來就掛了的卦? - Disp BBS
『就在大家被智財局的提案轉移注意力之時。行政院偷偷摸摸的修訂了國家安全法案。 剛剛聽到同事轉述,整個是嚇到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簡化版:
1.網路上的言論列入國家安全法限制範圍
2.檢舉危害國家安全人,有獎金,還可以保密
3.授權各級機關訂立處罰機制。
』
太扯了!這群既得利益老人到底多愛回歸兩蔣時代?
下收
掰噗~
@baipu
覺得
Tue, Mar 17, 2015 5:19 PM
那ㄝ阿捏!?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1 PM
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法務部、內政部及國防部會銜擬具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1 PM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揭示國家安全的維護及於網際網路必要範圍。(修正條文第2條之2)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1 PM
二、為發揮防制境外勢力滲透,強化全民保防警覺,
鼓勵民眾檢舉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增訂給與檢舉人獎金及保護的規定
。(修正條文第5條之1)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1 PM
三、增訂各級機關(構)、軍隊及與整體國力有關之團體,實施保防工作的依據及保防工作業務範圍、適用對象、類別、主管機關等規定。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保防教育與訓練相 關事項的規定、執行保防工作相關事項的辦法,以及違反執行辦法所定限制或禁止事項的處罰。(修正條文第5條之2)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2 PM
電話給我 我想檢舉謝謝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3 PM
還是1020530的行政院即時新聞……
太扯了!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4 PM
🦐M2🍤
: 要檢舉正元嗎XD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4 PM
好像可以先檢舉國防部 再來是陸委會 再來是行政院吧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4 PM
總統似乎也可以考慮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5 PM
但全民保防這口號真是復古耶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6 PM
行政院這群人真是有趣 他們可能沒發現只有死亡才能帶他們回到老蔣身邊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7 PM
不過有這個喔>>
破解版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28 PM
立法院--議案整合暨綜合查詢系統
也可以用議案整合查詢修正草案的進度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29 PM
【資訊人權貴專欄】智財局封網喊停,「國安法」修正草案意圖掀起新白色恐怖?
好像也找到了破解版的破解版XD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30 PM
有點微妙 (摸下巴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31 PM
如果是看報掛的第一篇大概是在說國安局的這個新聞
國安局網路部隊5/1成軍 - 中時電子報
吧?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32 PM
不過這種東西好像沒有法規可循 也就是像NCC一樣的體制吧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36 PM
國安法修法管制網路? 政院:與言論自由無關 | 行政院 | 鄭麗文 | 林岱樺 | 台灣大紀元
翻了好久都是看到送草案進立院,可是這草案最微妙的真的就是『檢舉』以及『判定』,政院自己球員兼裁判就好了!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36 PM
🦐M2🍤
: NCC的存在就已經夠微妙了…
🦐M2🍤
@m2ze
Tue, Mar 17, 2015 5:38 PM
爆卦的內容.....因為原PO她R了2013年的這篇所以才跑這修正草案的相關文章 重點應該不是行政院提出來的這版本如何如何而是某些資訊流通的集散地在移防而已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Tue, Mar 17, 2015 5:48 PM
🦐M2🍤
: 明白了,但對於需要移防感到略略難過——君譏處超好笑的希望他活著QAQ
ⓈⒽⒺⓁⓉⒺⓇ
@lovege
Tue, Mar 17, 2015 6:01 PM
所謂權力越大,膽子越小。
黒姫🦋蝴蝶ܤ
@s901152
說
Tue, Mar 17, 2015 6:03 PM
他們是多想和他們的ㄗㄍ接軌。
載歌載舞
@goodwifelife
說
Tue, Mar 17, 2015 6:04 PM
《男人不可以穷/男人唔可以窮》 主演:黄宗泽/陈伟霆/谢天华/金刚/邓丽欣
siedust
@siedust
Tue, Mar 17, 2015 11:35 PM
::Plurk Frontpage Promotion::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Tue, Mar 17, 2015 11:37 PM
我覺得簡化版有誤導的嫌疑,因為我覺得懂國安法是什麼的人應該不多…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Tue, Mar 17, 2015 11:39 PM
另外破解版的破解版還在那邊 IE 爛大概是沒用過新版 IE
肥貓偷笑露得清
@wstg007
說
Tue, Mar 17, 2015 11:49 PM
天晴雲白
@809324
說
Wed, Mar 18, 2015 12:24 AM
嚇一跳
天晴雲白
@809324
說
Wed, Mar 18, 2015 12:25 AM
不過, 可能真的有人會蠻想回兩蔣時代ㄅ...........
生活內底揣趣味(生活中找樂趣)
@CteaX55
Wed, Mar 18, 2015 2:29 AM
8.4會說這是要檢舉恐怖份子。
自由不是理所應當的( ̄^ ̄)ゞ
@good99520
Wed, Mar 18, 2015 3:00 AM
我搞糊塗了
到底是規啥範啦!煩耶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Wed, Mar 18, 2015 3:04 AM
國安法只有 10 條,有興趣參與這個議題的請先去看過這 10 條再回來看他們說的東西。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Wed, Mar 18, 2015 3:09 AM
而且 5-1 只是多了檢舉制度而已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Wed, Mar 18, 2015 3:10 AM
另外 5-2 條 (新增) 的重點是保防 保防 保防 (很重要所以講3次)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Wed, Mar 18, 2015 3:12 AM
除了 5-2 可能有疑義之外,我不覺得 2-2 (其實這條有沒有新增好像沒差) 跟 5-1 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Wed, Mar 18, 2015 3:13 AM
國家安全法
woody_man
@woody_man
說
Wed, Mar 18, 2015 3:30 AM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Sun, Mar 29, 2015 7:03 AM
國安範圍擴及網路 立院4/2審查 | 國內政治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無住生心
@withnoheart
說
Sun, Mar 29, 2015 2:40 PM
日日合歡皮柴胡疏肝的小望
@NcitizenQ
Fri, Apr 3, 2015 6:05 PM
阻小警總再現 民進黨擋下國安法修正草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今天擋下了!
阿唯🌚ドーンだYO
@yui_mitsuki
Fri, Apr 3, 2015 9:57 PM
是說前面那篇新聞寫的
若是其他國家都沒有的立法,可能招致嚴重批評
老實說,很多國家根本不需要另外立法就可以管制網路的部分了...
🦐M2🍤
@m2ze
Sat, Apr 4, 2015 7:43 AM
問題出在 政府想要做網路管制,當然要用為網路量身訂做的法律,怎麼會是「國家安全法」? 網路犯罪百百種欸,是只有國家安全才重要人民的身家安全就不重要嗎?
🦐M2🍤
@m2ze
Sat, Apr 4, 2015 7:44 AM
如果是國家安全法想要修法,十之十一都不是好事。
🦐M2🍤
@m2ze
Sat, Apr 4, 2015 7:45 AM
只有可能把不合理的法條修掉、越修越少,而不應該增修「國家安全法」擴大政府對國家安全的解釋權限,這法來頭有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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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有沒有應國安法白色恐怖若回來就掛了的卦? - Disp BBS
『就在大家被智財局的提案轉移注意力之時。行政院偷偷摸摸的修訂了國家安全法案。 剛剛聽到同事轉述,整個是嚇到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簡化版:
1.網路上的言論列入國家安全法限制範圍
2.檢舉危害國家安全人,有獎金,還可以保密
3.授權各級機關訂立處罰機制。』
太扯了!這群既得利益老人到底多愛回歸兩蔣時代?
下收
一、揭示國家安全的維護及於網際網路必要範圍。(修正條文第2條之2)
太扯了!
好像也找到了破解版的破解版XD
翻了好久都是看到送草案進立院,可是這草案最微妙的真的就是『檢舉』以及『判定』,政院自己球員兼裁判就好了!
今天擋下了!
若是其他國家都沒有的立法,可能招致嚴重批評
老實說,很多國家根本不需要另外立法就可以管制網路的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