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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希望】
N+的官方推特表示:N+的非官方(業餘)者版權、使用內容新增了刀劍亂舞;如果要販賣人周邊商品的話必須提出申請,如果有問題請到N+網頁提問。
加上上個月詢問過N+關於版權問題的結果:

N+表示就算是海外同人也請照規矩來喔~
(規則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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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物転載ガイドライン|ニトロプラス Nitroplus
N+的周邊商品限制條件如下:
1. 具創意性
2. 創作者直接販售
3. 販售數量為200個以內
4. 販售後收入為10萬日圓以內
5. 不觸犯其他法律上絕對禁止的事項
如果超出上列事項,請到N+的網頁提出商品申請。
lion275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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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針對周邊商品的規範,同人本則不在上述五點規範之內,詳情可見:
二次創作活動における同人誌等の活動に関する取り扱いについて|ニトロプラス Nitro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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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此噗只提供資訊,發文者本人不會參與討論;但還是請各位同好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喔~
snail447
推推唷
pig175
真冬發現這張圖片是來至於imgur
pig175
pig175
jujube51
推推~
turtle79
先按讚轉噗標記一下
kudu167
也就是說同人週邊商品製作數量不滿200個,販售額也未達10萬日圓的話就是N+認可的小規模營業範圍,不需要特別進行申請也不用特別支付版稅
這樣對嗎?
cobra767
kudu167: 對,而且不能直接使用遊戲中的圖案立繪作商品(刀紋那些可免則免吧)
kudu167
了解
mango727
這邊想問"販售數量為200個以內"
是我出壓克力吊飾一個圖案限制200以內 還是所有圖案200以內?
taurus83
一個圖案。另外同個圖案換個名字或改一下包裝等差異不大的也算同一種
cod271
請問關於這個問題,樓上的答案是詢問過N+還是聽說的?
donkey51
N+隊於其他作品也都有管理
taurus83
anonymous: 種類、内容、契約期間によらず、販売する数量は同一の商品について総累計200個までと制限させていただきます。なお無体創作物についても同様です。また名称や価格の変更等、商品本体の変更を伴わない変更があったとしても、これは同一の商品とみなし、総累計数にカウントしてお考えください。
crab891
cod271: N+有說明過
cod271
理解了感謝說明
ox439
信裡面N+回答「刀劍亂舞」的版權歸屬於DMM,不在N+的管制,樓主日文可好?
ox439
然後說這個問題還是請您去詢問DMM,另外如果是在N+歸屬的作品才有樓主上述那些規制。
cod271
噗主大概忘記再解釋一遍了,那封是上個月的信件,而首噗的官方推特是今天,也就是說上個月還沒確認的版權問題在今天終於公告了
ox439
cod271: 好的,感謝告知!
cod271
另外沒有記錯的話N+限制的是周邊,事實上虎穴至今也確實沒有找到刀劍的周邊,如果我的理解有誤歡迎更清楚的人修正補充
snail447
噗首有說那是上個月去詢問的,我相信能夠去詢問的日文不會太差,而且他是說遊戲版權在DMM原作版權在N+(一個月前)您日文可好?
ox439
snail447: 我中文不好,日文不錯,這樣有回答到?
snail447
不好意思,這封信是敝人去問的。
ox439
snail447: 可是說實在我們也只看到公司的回答,沒有看到問了啥,雖然是我先提起的,但是日文問題還是就此打住吧,總之誤會解開了就好,也請 loquat3不要留筆戰文。
taurus83
anonymous: DMM有遊戲版權,人物圖像權在N+上
hawk399
會放那封信應該只是想表示海外同人也在約束範圍內,不管那封信說版權方在誰那也不管那封信啥時寄的,事實就是今天N+社把刀劍亂舞OL跟原作版權都歸入N+管理,吵其他的做啥?
taurus83
所以周邊同人等相關的是屬於N+沒錯
snail447
畢竟公司也不能透漏太多相關資訊,在當時這封信時我也同時有去問過DMM雙方都在踢版權皮球沒錯,可能關於版權爭議問題可能是這禮拜才真正定案所以N+才正式發一個聲明稿,把刀劍劃入他們旗下版權範圍(在此之前刀劍我記得還沒被正式歸類在N+旗下)<如有錯誤麻煩更正了OTZ
human31
loquat3 好講不行嗎?
taurus83
anonymous: 其實刀劍一開始營運,N+官網就有把刀劍納入。 也有可能是八號有only 場所以再重申一次
taurus83
自販ok
cobra767
那……如果不是經代理,而是拜託朋友和小精靈這樣是否可行呢?
taurus83
字面上的意思是不行,不能透過第三者販售
goat399
不能經由第三方代理通路來販售,但委託家人或朋友處理應該是在允許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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