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paul
『剛才看到勞動局有公告明天2/14戶籍在南港內湖的有罷免假,
所以星期六出勤應該要算2倍薪加班。
不管有沒有要去投票都應該有這個權利。
所以有寫信去問HR薪資系統有沒有同步做調整。
HR說現在正在內部討論中。』
我看一般公司薪資系統應該只有內建颱風假、選舉假的加班兩倍薪資計算,對於要針對戶籍的罷免票兩倍薪計算,還沒有建立這個規則吧。
大家快點寫信去給HR和IT部門要求改系統吧。
虼蚻_cmchao
剛剛看在facebook 上講的,有幾個問題
虼蚻_cmchao
什麼叫 "如果加滿8hr" ?
虼蚻_cmchao
第二,HR 的說法很奇妙,以星期六為例, 那來的2. 8
虼蚻_cmchao
那個 1是你本來就要給我的,我不加班你也要給我
虼蚻_cmchao
然後1.8 就就要看星期六是不是假日的認定的了,如果是以現行,星期六是休息日,明年才會變假日,所以給1.8 是優於勞基法
虼蚻_cmchao
但如果認定選舉假是假日,那他要給到2倍。而星期日本來就是假日,所以給二倍是低標。HR 真是會唬爛
虼蚻_cmchao
不過如果是我搞錯,真的給到2.8/3,那真的是優於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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