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io
【公告】 重要公告
恰米
啊請問是造了什麼謠,出來闢謠一下啊
意見箱最好是會看啦,噗浪上提出的都不看了不要再假了好嗎
懶懶▲穩定破產
呃.....有時間發公告是不是回復一下問題比較好呢?前幾個噗的問題都要堆到天上去了,收錢這樣做事不好喔。
萩松推し✰小康
"部份激進粉絲屢次假冒為本公司協辦單位、造謠等意圖擾亂活動舉辦之行為" 請問您有任何人以faico為名進行公告或宣傳等的證據嗎?
㊣倉倉
沒有證據就發這種沒頭沒尾的公告,若真的有人損害貴公司的權益麻煩提出證據說清楚事情經過,否則這則"重大公告"完全沒有可信度
恰米
剛已跟y17場地負責人連絡,關於1F場內排隊,對方表示貴公司現在還在協調階段,Y17也很明確表示說他們並未同意排隊一事,但貴司已先行公告,這方面請做解釋。並非造謠,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連絡人分機
Jamie🐰ひでめん🧡🐈
連發公告都可以誇大不實了,實在不知道貴公司有那裡是真實的,有時間發這種無憑無據的公告,前面的問題就沒時間回答嗎?
ウラノガワ
貴公司完全沒有下限呢
對於簽名會突然變成簽名海報這種近乎詐騙的行為不解釋一絲一毫,反而說我們不尊重歌手意願
現在又說對貴公司不滿的各位買了票的客人們在惡意造謠損壞貴公司商譽
真是漂亮話都給你們說就好啦?
就算你發這樣不痛不癢的公告,事實勝於雄辯,就算不提那些你們做過的爛事,光這場還沒有舉行的live就一堆漏洞一堆問題
你們到底還有什麼商譽可言啊?
天性の弱虫さん
如果真有人假冒 當然是不應當被鼓勵的行為
問題是是否真有其事呢 還真有待商榷呢
Lucifer
請把證據拿出來 不然你這叫毀謗
玉米✿
都已經收到錢了還不做事,現在反而來威脅人 ?
"為了不損害到其他廣大粉絲權益" 買S席的人權益不用顧 ?
恰米
看來貴公司認為我謊稱協辦單位名義向Y17亂說話,如果妳們要這樣腦補我也沒辦法,如果您有證據請直接來告我。我打電話向Y17詢問時已表明我是貴公司的顧客、活動的參加者。而向Y17詢問也是因為知道10樓屬不同單位,才向Y17確認1樓使用權。請問這方面您是否要向我道歉?
Avril
貴公司在還未確認的狀況下就先行公告可在Y17內排隊,若無法取得Y17同意而導致當日秩序大亂,貴公司打算如何解決?
殺欸有機
【因為只有晚場有high touch劵,因此只給一張券是沒有錯的】所以購買午場單場券的是沒有high touch券的嗎?
殺欸有機
還有關於簽名會變交海報這點麻煩請說明一下最開始跟日方的約定到底是簽名海報還是簽名會吧,不要什麽都用協議無法公開帶過去……
Jamie🐰ひでめん🧡🐈
不要只會推給日方,賣票前問不回應賣票後才來說是簽名海報,你們這樣分明是詐欺
鈴涵(。•ㅅ•。)
最一開始版本我沒有截
但是 8/14號

變成這樣
8/15號

變成這樣 也就是現在的版本
你說第一幕high touch部分 誤植了
請問^^ 你到底要誤植幾次呢? 如果你是8/14那樣子我不會怎樣...
但是你8/15號修正反而說是誤植^^"
鈴涵(。•ㅅ•。)
會買午場就是因為沒有辦法太晚回家或是有事,賣單場有high touch參加票。
現在改成只有晚場才有high touch 所以叫我們午場該怎麼辦? 要在外面閒晃等待晚場結束回去拍?不然就是放棄?
還是午場的人有那張票也不可以參加high touch?
拉姨@グラシエは番
問你們套票數量不肯講就覺得有鬼了快點出來交代一下好嗎?
玉米✿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在30分鐘內辦″簽名會″只能簽20名,為什麼一開始說明要那樣寫、票要這樣賣?美意?
殺欸有機
除開你們明知道套票+抽獎數量導致無法現場簽還故意宣傳簽名會掛羊頭賣狗肉不談,能簽20名是一場還是兩場?如果是一場的話S套票的數量實際也就多了5名吧,我認為這個偏差應該還在可以協商的範圍內?雖然這樣說顯得很自私但真的很想吐槽那就減少抽獎名額甚至只讓套票的人簽不就好了(。說難聽點我爭取的又不是簽名本身而是簽名會可以邊簽邊跟他交流這件事,因為主辦你們自己的決策而犧牲我辛苦爭取的福利我不服啊←
鈴涵(。•ㅅ•。)
都已經賣票了 才開始回答大家的問題
而且在賣票的前幾天甚至當天都還在偷偷更改網站內容,不講就算了。
現在再說什麼 一切都是誤植(ゝ∀・)⌒☆
已經好幾天了...我不相信你們現在才發現一切是誤植 ...
參加午場(單)的人真的覺得很傻....
跟晚場(單)買一樣的價錢 但是我們卻不能拍手
只能選擇放棄?在附近等待晚上結束?
把參加午場的人當傻瓜嗎
海苔口味樂事ㄑㄩ
那如果真的都是誤植的話,那現在導致這些所有的問題,那麼那位誤植的人員是否該做些處分呢?
Facio
1)high touch活動從一開始在"活動時間上"就公布了只有晚場.8/14與8/15的部分是追加了high touch劵的發放.敬請詳閱官方訊息.
2)噗浪是一個發送新訊息的管道與服務:根據報導由於匿名發言容易失去客觀與自制力.很抱歉本公司無法24H逐位處理此處的情緒性發言,敬請見諒.如果因此項服務讓噗浪成為有心人士蓄意破壞公司形象的管道.本公司將聽從律師建議鄭重考慮關閉此項服務.
天性の弱虫さん
好好回答大家問題 大家也就不會這麼生氣 一開始問的人明明就不多 大家都在等回應 這下好了賣票前一天 大家急了開始出籠 然後到昨天 大家就爆發了
天性の弱虫さん
到底是都是THEY的問題 還是貴公司處理事情上的問題 這件事情很難評斷嗎??
Facio
畢竟我們不是只有代表公司立場,很多事情需要再三確認才能夠發布的.這一點還請各位粉絲能夠見諒.
㊣倉倉
所以主辦還是不打算拿出「部份激進粉絲屢次假冒為本公司協辦單位、造謠等意圖擾亂活動舉辦之行為」的證據嗎?
Facio
已經在等候Y17館方提供的客服錄音檔案以及相關接聽人員的證詞要提供給警方了.謝謝關心!
天性の弱虫さん
那既然還沒有確認好簽名實際實施內容就貿然說是簽名會惹來大家誤會 這件事情也要大家見諒?? 既然您想舉辦的簽名會和實際上的差異有這麼大 不該註解??據了解其他活動如果像這樣都會先清楚說只是遞交簽名等等的 但你票都賣了這樣 能不說貴公司詐欺嗎??
ウラノガワ
那你為什麼不能等確認完之後再賣票?
既然都要辦活動了到了賣票還一堆重要情報都沒辦法確定朝夕令改,該說是你們辦事不周還是能力不足?
如果你公告的那些事情都在賣票前就都說明白,今天根本就不會發生現在這種狀況。
Facio
簽名會的部分有非常多的形式,如果本公司爭取來的活動內容您不滿意.那麼我們可以與日本協商取消簽名會.
Facio
票券本身就是LIVE的門票.並不是簽名會也不是擊掌會.
Facio
以免爭議不斷,這不是大家本公司或日方所樂見的.
Lucifer
容我冒昧 所以你們的意思就是說 我們不能夠詢問問題 只要聽你們公司乖乖當木偶就好 就我的認知來說 所謂客服人員就是要和消費者協商 並且討論出雙方的折衷辦法 您所說的爭議 就我個人來看 這些是一開始在賣票前我們就提出的問題
Lucifer
而且 在於活動內容方面 貴公司似乎也沒有講清楚釐清問題 這世上並沒有爭議 有的指是貴公司並未能夠完全的回答我們這些消費者所提出 而在你們方面所能解答的問題罷了
Facio
噗浪是一個發送新訊息的管道與服務:根據報導由於匿名發言容易失去客觀與自制力.很抱歉本公司無法24H逐位處理此處的情緒性發言,敬請見諒.如果因此項服務讓噗浪成為有心人士蓄意破壞公司形象的管道.本公司將聽從律師建議鄭重考慮關閉此項服務.
天性の弱虫さん
一開始就講清楚不會有人有意見 就算貴公司只說有會後的小驚喜(?) 大家也會覺得很期待而開心 重點就在於貴公司直接說是簽名會 而且看來是早就知道名額會超過日方所提供的上限 還是只說簽名會沒有任何備註然後現在來文字遊戲 這一切都該說是誰的問題??
現在聽起來就是在威脅放說 再吵就不辦喔 這究竟是??
Lucifer
的確的 真的很像是要脅 感覺像是黑道啦 或獨裁國家 這只是我的想像 不用太在意
閒不下來的臨
那可以公佈如何退票嗎?貴司用威脅的口氣要求粉絲不的有任何異議,誰想花錢又受氣?
恰米
貴公司負責回答問題的先生/小姐好像覺得我們問問題的方式太過激烈,那麼我就以比較平和的方式詢問,希望您能撥冗回答。
恰米
1.貴公司表示live結束後可以使用的時間只有30分鐘,如果是舉辦當場簽名的簽名會,則一次只能簽20人,那麼,就以20人來計算,午場20人+晚場20人=40人,但貴公司S套票共50份,如果照您所提到的,持有套票者會有10人簽不到名,如果貴公司一開始就是以現場簽名的簽名會去做爭取,為何會有出現有可能持有參加卷者簽不到的情況出現呢?照理來說應該是只能賣40套的套票吧?
恰米
因為時間只夠簽40人,這部份我怎麼想都想不通,還請您回覆。
恰米
2.關於詢問Y17一樓場地一事似乎有些誤解,簡單來說,會直接從Y17詢問就是因為知道10樓屬不同單位,為避免有傳達上的疏漏,才會先行跟Y17確認是否有這樣的安排。畢竟,就算貴公司事前已經跟10樓負責人講好,但10樓負責人忘記跟Y17知會的話,排隊的時候館內工作人員才來說那邊不能排隊之類的,會對當天活動造成很大的影響。
恰米
3.一樓設立服務台部分,隊伍應該還是可以排在館內,只是發完整理券之後大家再自行到館外的服務台換券,就不會有曬太陽淋雨的問題,但就是貴司的工作人員需要辛苦一點。
恰米
4.關於噗浪,噗浪對貴司的活動宣傳來講是個很有力的管道,而眾人的留言也只是想要在活動之前多了解一些,以消費者的想法,有時候問了問題都沒看到回應,或是別人問了有答案但自己的問題卻沒有,當然會比較激動,因為這是除了電話之外可以直接跟貴司聯絡的管道(FB回應更少就不算在內了。)
恰米
5.關於排隊的建議,假社貴司真的不方便在一樓設服務台,那是否可以發完整理券之後,開場前30分鐘直接在8F-10F間集合整隊,減少1F-8F的時間,既然都要SAB席依序入場,不如S席10樓整隊、A席9樓整隊、B席8樓整隊,整完可以直接入場,而先上樓的人可以先在10樓的服務台換票。還請納入考慮。
閒不下來的臨
主辦別裝死,退票請給流程
Facio
1.當初跟日本協調的提案書中就是希望能在有限時間內,讓更多的粉絲接觸到殿下並拿到簽名海報.因此數量從一開始就是決定好的,也經過日方同意.您連日來的質疑坦白說很令日方難堪.
Facio
2.經過協議,由於隊伍是按照號碼與席次分開來排的,所以在大家排好隊的時候兌換博客來的門劵與相關票券是最快速的解決方式.
Facio
3.回覆同2
4.本公司設有客服信箱.再次重申噗浪對本公司來說僅為更新訊息的散播的管道.
Facio
5.回覆如第2點.
天性の弱虫さん
既然一開始就有打算要讓這麼多人和蛇足有接觸的機會、也知道僅有半小時、那要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的活動絕非是傳統大家所認知的簽名會吧?這推論上有任何困難嗎?看您的回答不就早就知道這接觸機會的形式是給簽名海報而非現場簽?明知故犯?然後再行威脅?
閒不下來的臨
那退票呢?
恰米
您說我的質疑讓日方難堪似乎言過其實了,一方面,我是向貴公司提出疑問而非日方,就算要難堪也是貴司,假設日方真感到難堪也是因為貴司,而非我的詢問。另一方面,我所提出的問題都是針對貴司發表的內容,並無天馬行空或捏造,我不懂為何會難堪?
恰米
現在貴司是打算禁止大家問問題嗎?問太多問題,貴司說讓日方難堪,不問問題,不知道有多少誤植或是不完善只規劃會等到當天才爆發。您覺得每天這樣問問題很有趣嗎?一點也不,若貴司思慮夠周詳、規劃夠完善,沒人喜歡花時間在貴司身上。
恰米
請貴司先自我反省。
恰米
關於問題2、3、5明顯是答非所問。
Facio
退票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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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欸有機
不好意思我人比較笨實在不懂你這條回覆的邏輯。請問“數量從一開始就是決定好的”這個數量到底是可以現場簽的40人還是可以送海報的100人?如果是後者的話你所謂的日方很難堪確定日方是在已經得知“簽名會變送海報所以fans不滿”的前提下嗎?還是說因為你們的隱瞞日方只是單純的以為“fans不滿只能送海報”?
Facio
不好意思,現場簽40人是粉絲自行的想像,並非本公司一開始與日本的規畫.
殺欸有機
……那就是從一開始的計劃就是只能送海報而已,所以到底爲什麽當初要打著“簽名會”的名義來宣傳呢?不要說簽名會有很多種形式這種睜眼瞎的話,我相信日方也不會不明白“簽名會”的定義到底是什麽。我很懷疑日方真的有了解現在fans不是不滿“送海報”而是不滿“【簽名會】變送海報”這件事嗎^q^
raindrop✤(눈‸눈)#

一場20人 兩場40人
這個噗不是你們發的嗎........
Facio
那是在形容這次提案簽名會時做考量的過程.並不是跟日方提案的內容.跟日方的提案內容就是這次公開的內容.
Facio
日方處事嚴謹,歌手來台的任何增加的項目與環節都需要經過日方同意才能公開,這一點應該是無庸置疑的.針對本公司工作人員面對心急的粉絲催促,多次在未考慮周到情況下就公布活動執行細節之相關情報造成大家困擾的確是本公司的疏失,在此感到非常抱歉.也對工作人員做了相關懲處.但是部分粉絲們的激烈言行確實造成了台灣與日本、以及其他粉絲的負面影響.這一點希望部分粉絲也能夠正視.
飛魚❤('ω`)+++<<
綜合以上主辦方的發言來看,我整理出了簽名會相關方面的流程,不知是否有誤,請指教(「」內文字皆引用自主辦方):
在與日方提案前的內部考量的內容:「時間只有30分鐘,如需一一簽名只能有20個名額」,「希望能在有限的時間內為各位爭取到最大的好康」,推測應該是想爭取讓更多粉絲能有接觸蛇足的機會
之後向日方提案:「跟日方的提案內容就是這次公開的內容」,即「歌手將會把親筆簽名的海報遞交給參加的粉絲❤」
飛魚❤('ω`)+++<<
依「日方處事嚴謹,歌手來台的任何增加的項目與環節都需要經過日方同意才能公開」此句推測,主辦方在確定日方同意親手交簽名海報後(相信嚴謹的日方應該連各場人數都確定好了,免得海報準備不夠或是太多造成時間延誤→這邊是我個人猜測),張貼公告告知所有粉絲:此次演唱會活動將有簽名會。
飛魚❤('ω`)+++<<
接著,讓我們回朔公告方面,可以看到:0805最初公告時便有簽名會一詞,請問此時的公告是已經經過日方確認會舉辦簽名會了嗎?
如果沒有,那麼請問你們有遵守「歌手來台的任何增加的項目與環節都需要經過日方同意才能公開」這項約定嗎?
飛魚❤('ω`)+++<<
如果有,為何在粉絲詢問簽名會參加人數、S區套票數(等同於一定可以參加簽名會的人數),之類的相關訊息時避而不談?在粉絲問到簽名會相關內容、流程時,僅回「簽名會細節尚在等候日方回覆(可能因為夏CO關係比較繁忙)」,不是應該都討論確認完畢了才公告的嗎?
飛魚❤('ω`)+++<<
另外,雖然同樣是能夠拿到親筆簽名,但一聽到簽名會,我的腦海浮現的是:簽名的歌手偶像坐著,前面有個桌子,粉絲們乖乖排隊一個一個上去拿主辦方規定好的東西(歌手CD、簽名板等)請歌手簽名,趁著走上前、遞東西、歌手簽名、拿回東西、離開這短短的時間(依主辦方事前評估可能一個人會有30/20分鐘的時間)可以跟歌手說話。
簽名會一詞,當然拿不拿得到親筆簽名是一大重點沒錯,但趁著那一分鐘跟歌手說兩句話對粉絲也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飛魚❤('ω`)+++<<
現在改成更多人可以參加的親筆簽名海報由歌手交給粉絲,沒錯,可以拿到親筆簽名,可以讓更多人拿到這個海報,但每個人的時間從(主辦方預估的)30/20分鐘,變成30/50分鐘。
飛魚❤('ω`)+++<<
或許這麼一點點的時間並不是太大的差異,但,我想問的是,如果在一開始公告時,就知道並非是我前述說的:我腦海中的簽名會,而是主辦方賣票後公告的:親手交簽名海報會,的話為什麼一開始會使用【簽名會】這個詞,而不是【歌手將會把親筆簽名的海報遞交給參加的粉絲❤】這個說法呢?
飛魚❤('ω`)+++<<
當然,我不知道大家對簽名會一詞是否跟我一樣有相同的想像,也可能是我特立獨行跟別人不一樣,也可能每個人的想法都是不一樣的,也可能對主辦方而言簽名會就是:「歌手將會把親筆簽名的海報遞交給參加的粉絲❤」,那麼為什麼一開始主辦方在向日方提案前會想到「如需一一簽名」這件事呢?
飛魚❤('ω`)+++<<
以上是我的提問,如果我的提問讓主辦方感到很有壓力,讓日方感到難堪,且是「造成了台灣與日本、以及其他粉絲的負面影響」的激烈言詞,那麼我先道歉。若有任何需要我也很樂意親自地對主辦方、日方、及所有被影響的人致上深深的歉意跟賠償。
神席之女
觸犯刑法?好歹也說一下觸犯第幾條啊,別當粉絲都是不懂法律的人好嗎,主辦
淨瓶子 ♥ N 次擊沉
並沒有人逼迫主辦方一定要在什麼時候舉辦活動,主辦方完全可以在和日方充分討論、一切定案之後再公開訊息、並給自己充裕的準備時間,而不是還沒和日方討論好就東丟一點資訊、西丟一點資訊,個人認為這是在社會上處事的基本常識,不過也有可能是我自己比較偏激吧(聳肩)
みぞれ❤️Da-iCE推し
既然日方處事嚴謹,而貴司如果一切公告都是經日方同意後才發佈的話,那麼理應不會出現公告內容一再變動的狀況,而且不只一個地方與最初的訊息不一樣。請問貴司在公告活動內容時是已經和日方確認好執行辦法的嗎?或是細節尚在確認當中就擅自發佈了呢?我們願意正視發言過於情續化的問題,但在此同時也請您正視消費者的疑問,請不要老是避重就輕的回答問題。
閒不下來的臨
TO親愛的主辦,明明就是你們發生重大誤失,為什麼我退票還要給ibon扣手續費?
閒不下來的臨
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六點申請退、換票之事由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時,不得收取手續費。
閒不下來的臨
及不得記載事項 六、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之廣告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亦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我的簽名會變成遞海報會,我為什麼還要給你扣手續費?
Facio
簽名會的結果:與歌手接觸,取得歌手親筆簽名.這兩點應該跟一般簽名會的本質無相左.如果與您預期的不同,本單位感到很遺憾與抱歉.
Facio
對於一個主辦單位執行時可能各位對細節不甚了解所以導致許多誤解:
1.公司變動事項為:執行活動時的細則與遊戲規則.由於本單位做了多餘的事情,像是替粉絲們爭取權益造成工作人員上的執行困難.導致執行細節的公告在售票前一再更動.感到非常抱歉.將會檢討日後活動舉辦的內容,不要再做多餘的事情讓LIVE單純化.
2.無法更動事項:與日方決議的大項目,像是簽名會的執行方式、人數等提案內容.
閒不下來的臨
簽名會不就是當場簽?不是當場簽為啥叫簽名會,說遞送會就好了呀!主辦是否有故意讚文字漏洞?且如果一開始就是預期遞海報給粉絲,那為何在宣傳上還寫簽名會?是否有故意詐欺之嫌?
另,此次回答完全沒回答到退票的問題。我買到的商品與實際不符,要求退費為何還得扣手續費?
Facio
博客來訂購者:請遵照博客來的使用規範
FACIO訂購者:請來電洽詢我們會馬上為您處理02-2369-3789
鈴涵(。•ㅅ•。)
希望下次有活動 已經確定是拿海報給我們或是怎樣的 可以()小字附註 才不會事後引來這種事....
鈴涵(。•ㅅ•。)
還有我不太懂 拍手為什麼只有晚場有?午場卻沒有呢?
請蛇足さん在出口處定位 手舉著 大家出去時候拍一下 應該不會花太久時間....
買午場的人真的有點蠢價錢還一樣XD
所以我們午場的人真的要閒晃到晚場再進去拍?
閒不下來的臨
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閒不下來的臨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八款第二項的規定,郵購買賣之交易型態,是指企業經營者利用廣播、電視、電話、傳真、目錄之寄送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檢視商品而為要約,並經企業經營者承諾之契約。
閒不下來的臨
依法我退票不需手續費,我為何要付?
閒不下來的臨
博客來只是代銷,真正主辦方不是你們嗎?還是我找博客來推,你還我手續費?
Facio
也是可以,您方便就可以了.
mizunadenise
重點是你要如何褪手續費?不要我們找博克來退完票,手續費被扣了,結果你不退手續費?依主辦前科累累的紀錄,請原諒我們必須合理懷疑貴公司會裝死
Facio
謝謝您的批評與指教.您可以來電或是寄信到客服信箱,我們將會客案為您處理.謝謝!
閒不下來的臨
那我可否直接將票據寄回,直接由貴方統一退款?
淨瓶子 ♥ N 次擊沉
貴公司如果覺得辦活動很麻煩,誠心建議貴公司乾脆不要再辦任何一場LIVE了,拜託不要辦,既然每次出問題都是粉司的錯,那真的不要辦沒關係,真的,沒有人求你們辦,辦場活動給貴公司帶來這麼多麻煩,我們也為貴公司感到非常遺憾。
淨瓶子 ♥ N 次擊沉
與其讓貴公司如此勞心勞力,為了貴公司著想,請不要辦LIVE了,對不起,一切都是花了錢卻受了一肚子氣的粉絲們的錯,真的很抱歉。 :-)
閒不下來的臨
請儘快回應,博客來退票明天以前須寄出
樂步♪AOD3參戰
請問現場會售票嗎
Facio
有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