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8:47 AM
【咩某】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8:48 AM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8:48 AM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8:56 AM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8:58 AM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焱羽/羽櫻
@yuei
Tue, Mar 18, 2014 11:51 AM
看完法律會覺得真的...很=q=
九脩💧なんとかなれッ--
@kyushuuu
Tue, Mar 18, 2014 12:02 PM
這是中國還有台灣分治的現況
不過我把法條翻出來其實是想要說:
你TMD可以拉高層級的東西你給我用行政命令是哪招呀!?
還有:
要是三分鐘就可以審完法案我要你幹什麼吃的呀?!
焱羽/羽櫻
@yuei
Tue, Mar 18, 2014 12:15 PM
根本就是想用低層級做事=q=我好擔心印刷跟攝影業...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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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不過我把法條翻出來其實是想要說:
你TMD可以拉高層級的東西你給我用行政命令是哪招呀!?
還有:
要是三分鐘就可以審完法案我要你幹什麼吃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