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4: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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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小咖啡廳 電梯內不到1坪
米卡的行銷放肆 Marketing Funs: 剽竊創意!?丟不丟人,對,...
「提案,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一毛錢,事前,也提醒當事人『此創意,不授權恆隆行e-Bodum使用』。台灣的品牌透過比稿的形式,整合各家意見,最後變形成一個行銷案的例子時有所聞,但想不到走到21世紀的今天,台灣還存有如此明目張膽,不尊重創意,毫不掩飾的整碗捧去的公司,這已經不是“偷”,而是“搶劫”!」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4:47 AM
台灣的著作權吼................一直都被踐踏啦!
月野兔
@lovemads27
說
Tue, Feb 25, 2014 4:50 AM
這個也太誇張了吧.......這應該可以訴諸法律了吧....
話說n年前,我也是有比稿沒過,但莫名就被對方拿去標案通過的經驗,我的收入是0(在他們公司喝的咖啡水算報酬嗎?)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4:53 AM
maggiebo
: 給你看我以前的提案:
朋友不值三千塊?
星 夜
@sosonono
說
Tue, Feb 25, 2014 5:02 AM
台灣對於比稿、試寫都認為理所當然,你不做其他家也會做,就是這樣。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5:05 AM
「這已經不是“偷”,而是“搶劫”!」顯示為最近才被搶劫過.........
♡蝦蝦♡
@Iami58
說
Tue, Feb 25, 2014 5:58 AM
也太可惡了這些人
小波97
@xiaobo2011
說
Tue, Feb 25, 2014 6:11 AM
真的很多人都認為設計/創意不值錢...可能是因為看不到摸不著吧,唉-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6:20 AM
咦?此噗有兩位小波!
小波97
@xiaobo2011
說
Tue, Feb 25, 2014 6:27 AM
真的耶,我也才剛看到,菜市場名XD
月野兔
@lovemads27
說
Tue, Feb 25, 2014 6:41 AM
劉曉波表示:
サシャ
@rosiersister
Tue, Feb 25, 2014 6:57 AM
比稿很不合理,我覺得設計業應該拒絕比稿這件事才是,不然一直惡性循環。
thinkingfish
@thinkingfish
說
Tue, Feb 25, 2014 7:12 AM
非常惡劣!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7:15 AM
サシャ
: 只要有一家願意比~其他都得撩下去....
leave
@leave
說
Tue, Feb 25, 2014 10:29 AM
台灣不是沒有好創意,只是(業主覺得)創意不值錢而已。
(煙)
Le 幹話 af
@leaf_photo
Tue, Feb 25, 2014 10:35 AM
這跟找高階經理人,假面試真顧問的方法有拼了....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11:15 AM
Le 幹話 af
: 這種公司真的很多
fugu
@pml
說
Tue, Feb 25, 2014 12:40 PM
做創意的好心酸,心血好容易就被搶走
轉順~
@leo54879888
說
Tue, Feb 25, 2014 12:56 PM
amolly
@amolly
說
Tue, Feb 25, 2014 1:43 PM
這篇看完好心酸...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1:45 PM
https://www.facebook.com/mikahub/posts/10201278982287480?stream_ref=10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1:46 PM
苦主在臉書上的發言:「感謝所有關心我,關心這件事的人。昨天的事引起了我預期的跟不預期的人的注意。目前恆隆行已與我聯繫上,我們正在協商中,有消息會讓大家知道。願所有行銷人,都能Get Lucky!」
sillyhp
@phyllischan
Tue, Feb 25, 2014 2:01 PM
「匿名, 2014年2月25日 下午7:21
小弟我也在數位廣告公司,去年也提了E-Bodum的案子,恆隆行叫我們用電梯咖啡館來修提,沒想到連續提個3~4次,就沒下文了...案林良」
abearkimo
@abearkimo
說
Tue, Feb 25, 2014 2:10 PM
車前草
@asdfvcxz
Tue, Feb 25, 2014 4:08 PM
哀~~
✿霹靂花✿
@yahui1026
覺得
Tue, Feb 25, 2014 7:06 PM
報告!我被整碗端去好多!
包括teaser企劃&前置場勘等費用!台灣形態好糟。
端走再叫人比價發包。
山水愛拉~
@cclaura
說
Tue, Feb 25, 2014 11:53 PM
woody_man
@woody_man
說
Wed, Feb 26, 2014 12:06 AM
丟臉
woody_man
@woody_man
Wed, Feb 26, 2014 12:06 AM
::Plurk Frontpage Pro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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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一毛錢,事前,也提醒當事人『此創意,不授權恆隆行e-Bodum使用』。台灣的品牌透過比稿的形式,整合各家意見,最後變形成一個行銷案的例子時有所聞,但想不到走到21世紀的今天,台灣還存有如此明目張膽,不尊重創意,毫不掩飾的整碗捧去的公司,這已經不是“偷”,而是“搶劫”!」
話說n年前,我也是有比稿沒過,但莫名就被對方拿去標案通過的經驗,我的收入是0(在他們公司喝的咖啡水算報酬嗎?)
小弟我也在數位廣告公司,去年也提了E-Bodum的案子,恆隆行叫我們用電梯咖啡館來修提,沒想到連續提個3~4次,就沒下文了...案林良」
包括teaser企劃&前置場勘等費用!台灣形態好糟。
端走再叫人比價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