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Rα搬家了
【雜】為何寫作的人總是靠妖圖比文字吸睛 > 寫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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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個認同與不認同 我覺得寫文就跟畫畫是一樣的,只是傳遞訊息的方法不同。
NRα搬家了
個人風格或是迎合大眾的口味,要和在一起其實是有一點難度吧,好比說要我去翻梵谷的畫冊或是看一本BLH漫。我想在同樣的時間之內我會選擇看很多本BL漫。
圖和文是差不多的,有個人風格相對就針對特定族群,但是引人入勝、繼續看下去的手法我想是大同小異。
NRα搬家了
不得不承認讀者的足跡是創作者的動力,這不置可否但說起來好像很膚淺,我不完全認同「你創作是為了什麼,難道是討GP嗎」之類的觀點,這就是動力來源阿,就跟上班領薪水一樣,PO了圖但是沒人理當然寂寞的要死(有人跟我一樣晦暗好幾次F5嗎?
NRα搬家了
當你寫了幾十萬字但是沒有人回覆的時候,這就要自我反省了。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一個好的文章不在於他的長度,就跟人生一樣。與其等著回覆,不如找找親朋好友一起看文吧,如果能合作什麼的更好了(文文、圖文都好)這是一種推銷自己文風的手法(其實就跟合圖差不多啦,企劃什麼的也有差不多的效應)
NRα搬家了
看文章並不浪費時間,看圖也是(圖也是可以有豐富故事性的,只是有難度)文章或許進步的不明顯,但當你進步的夠多時,就會大放異彩(當然不是以為是的進步)圖雖然明顯,但是競爭對手相對多(如果你是要競爭發光的那種)
NRα搬家了
圖一眼就可以看出好壞(個人喜好正負有)文章就要細嚼慢嚥。這個時候又要扯回你要怎麼推銷自己了,不過我也不知道(笑)
可能需要一個亮點,就跟我們買小說可能看封面(這就是合作)或是看書衣(每次都小小一條會被丟進垃圾桶的那個)那就跟圖一樣,只要一眼就能決定吸不吸引你。
NRα搬家了
當你有越龐大的設定以及構想,濃縮之後的結果就越耀眼。當然這不是短時間就能有的,但是當你準備齊全,就有幾百萬瓦,就像玩遊戲一樣(雖然說現在的遊戲好像幾乎都在賣肉,美其名是加分。)相信大家都玩過美術可能沒這麼好、操作可能沒有很新穎,但是他的故事性足以讓你掏腰包(GP?)
NRα搬家了
這效應就套在小說好了,你覺得《龍魚少女》如何?(呃美術很強,我們談論的是內容)水泉的《風動鳴》(就算沒有圖也很吸引人對吧)或是大家都知道當初只刊在報紙上面一角的哈利波特好了,不繁舉,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說啦呵呵,就是好湯要用熬的。
NRα搬家了
我覺得,短篇文章比起塗鴉更具有價值(個人觀點)你看過巴哈姆特RO遊戲板的「黑羽」嗎?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不過光是他的短篇就能讓我流淚,文字裡所表達的感情是無可限量的,這很偉大,請不要停止創作。
NRα搬家了
別再靠腰沒人給你回覆了,試著走出你的部落格,在很多地方留下你的作品,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當月亮,不過你可以留下很多星星。
試著將個人風格融合大眾口味,一點點就好,雖然這比喻有點奇怪:護玄的案簿錄系列裡也融了一些什麼只有你我這些腐女才看得出來的元素,但也不失他自己的風格。(雖然說他本來就是名人就是了)
NRα搬家了
我的表達很差,你可能看得懂也看不懂,我想說的就是這些啦哈 總之謝謝你看到這裡。
春棉❖
每次都小小一條會被丟進垃圾桶的那個→是書腰喔,不是書衣
NRα搬家了
春棉❖ :
哇~我一時想不起來啦wwww反正都試穿在書的身上嘛~
歐給掰 爆走一直線
受到鼓勵(抹鼻涕) 身為渺小的寫手,就算沒有人看,卻還是會想要寫下去的心情。寂寞,但是又會不停的期待,啊 ,過了今天會不會有人發現這樣w ←每天都要F5一下(掩面) 不管是文是圖,創作,對作者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所以能給給予支持,也是我身為讀者的最大榮幸呦呦 (隱性告白(誤)
NRα搬家了
歐給掰 爆走一直線 :
能給你鼓勵真是太棒了!!!!(咦咦哪裡有告白我沒看到!!?!?!)我決定要辭了專業潛水員這職位!!從今天開始!!
NRα搬家了
煐|追蹤用 :
我也是 !! 文字的魔力就是可以入侵腦海阿!!(不忍縮我有時候看到自己的圖一點想法都沒有更別說字了)有文可看是一種享受,尤其是找到波長合的那種!
氷室
啊、其實我想說寫文章的那位重點應該不是在討GP,是在表達大部分的人願意花多少時間看文或圖。畢竟人是偏視覺性,花二十秒能得到滿足與花十分鐘或以上才能得到滿足,大多人會選擇快又彩色的一邊,他想說的應該是這個,GP只是一種說明的比喻手法。
順便想說畢竟商業作品有廠商包裝也有同台撐腰增加曝光率,與在網路上發文章是很不同的啊。
拿給朋友看然後進步這點很贊同,但怎麼吸引人這點真的很未知數啊,很多好文被埋沒看了就痛。
煐|追蹤用
NRα搬家了 : 上一個留言沒打完就送出了QQ" 文字真得很神奇,有時畫圖沒想法,一個片段就可以讓人腦裡浮出畫面,那種感覺很動人,想趕緊畫下文手筆下的一幕不過畫不出感覺又挺鬱卒的((蹲
NRα搬家了
氷室 :
被埋沒的文章就等著像你這種看到的人推薦阿//GP我也只是比喻,會選圖片這一方也是因為人性就是懶惰,所以我也說了需要一個亮點 親友、讀者或是繪友夥伴(?)或是你,文章跟圖片這麼多,要憑什麼讓陌生人看到呢?想辦法突破人類惰性吧
NRα搬家了
煐|追蹤用 :
這個時候就要磨練自我了!所以常常有人說看電影之前要先看原作小說嘛/
NRα搬家了
然後我說錯啦不是黑羽(人家是瑪奇板的)是真甜 (?)才對。
臺灣人|滅實
我覺得人的惰性真的是(ry)就連我看別人寫的文也會有點想說字好多,懶得看。出版小說和網路小說就如同上面所說的,自創的長篇小說通常都不會有人去理你,光是第一章、第二章……等別人注意到的時候可能已經20章了,要再回去看的話很多人都會嫌麻煩吧,更何況可能一章就有幾千字,自己身為一個小小的文手(?)都會覺得很麻煩,也難怪大家都會選擇看圖
臺灣人|滅實
順帶一提,我朋友剛加入創革的時候(我個人是認為他寫的是真的不錯)新生報到帖,圖手和文手的聲望量就差很多了,同期加入的繪者可能學分都已經到黃綾了,他還只是幼幼生(好像吧不太記得了(?)然後參加企劃也會有種文手被排擠的感覺,圖手交流可能就畫一下對方的孩子就好了(草稿或塗鴉那種),我們總不可能丟個「草稿」上去吧,要真的感覺是那個孩子,描述就要多一些,等到寫完的時候,可能又會因為字太多懶的看
傑達斯/來自過去的少年
我是寫了好幾年的業餘,經歷過一堆有的沒的之後。
只能說不會去追求太多了(茶
只要還有人看,我就繼續寫。
沒有人看,就寫到有人看(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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