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遙 ☆
北榮醫師郭正典:扁最好不要吃培德發的藥
其實我覺得阿扁未審先關撐到現在已經算是精神力過人了...唉,可悲的雙重標準。
☆ 阿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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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際信息站-以平常心處理扁案 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有罪確定坐牢。該案基本事實「吳淑珍牽線幫辜家以市價賣土地給政府,收取辜家二億元」;珍稱此屬民間土地仲介佣金,最高法院則認珍是透過扁的影響力才使政府決定購買,扁珍應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 阿遙 ☆
總統法定職權載明於憲法及增修條文,政府是否購買私有土地並非總統法定職權。若採最高法院判例及一貫見解,本案即不成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
因此,最高法院謝俊雄、陳世雄、吳信銘之合議庭變更該院及該庭既定見解「法定職權說」(95台上3218、96台上48判決),改採「實質影響力說」,認職務上行為「只要與職務具關聯性,實質上為職務影響力所及」即屬之,因此判定阿扁有罪。
☆ 阿遙 ☆
何謂「實質影響力」言人人殊,將使公務員「職務界限」不明,形同沒有「職務範圍」,違背判例所揭「職務範圍」明確性意旨。以「目的性擴張」的解釋方法擴大「職務上行為」內涵,有違罪刑法定主義「對被告不利事項不得為目的性擴張」之解釋原則。
☆ 阿遙 ☆
資料顯示,最高法院自為實體有罪判決迄今僅七件,其中六件案情單純,本件判決共八萬餘字,案情繁雜,卻割裂處理,部分自為有罪判決,此 處理方式實務上罕見。
本案於地院「中途換法官」,最高法院判決實體上違反判例及刑法第一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規定;程序上則違司法慣例。
令人想問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作者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 阿遙 ☆
扁案比對林益是更顯諷刺。我不認為需要求馬英九特赦陳水扁這麼好用的最佳救援怎麼可以放過,陳水扁跟林益世、賴素如、馬英九大水庫看門者余文、甚至顏清標、吳健保等人一樣,整個台灣需要的是沒有雙重標準,公平公正公開的審判。
☆ 阿遙 ☆
Re: [新聞] 阿扁今關滿5年 賴清德:未受公平審判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羅織罪名以起訴案件
誣告陳水扁私吞外交零用金
特偵組指控陳水扁私吞外交款項、外交零用金;結果判決書指責特偵組羅織罪名。
脅迫商人做偽證,誣告扁家收賄
辜仲諒在2011年承認,他在特偵組的脅迫下做出紅火案之偽證(誣指扁家收賄三億)。
元大證券前董事杜麗萍在法院上嗆聲,特偵組在調查二次金改案時,以羈押恐嚇她做出偽證(誣指扁家收賄兩億)。
☆ 阿遙 ☆
→abcabc馬英九的特別費放口袋變成大水庫.假發票報帳變成余文抓去關!
黃世銘走小門夜奔總統府洩密 變成查無不法.調不到釣通聯. 支那台北這個垃圾體制.台支認為真的很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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