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書籍館>不說謊,我們活不下去!
第三章談到騙子、藝術家和瘋子都運用了人腦的虛構的能力-針對某個目的,非隨機地從內外環境中捕風、捉影構築一個不存在的情境,樂手即興表演時的腦部反應就像裝笨-指著一個洞穴說「這是一座城堡」,人們腦中都有個兒時藝術家,問題是長大後要怎麼留住祂。第四章比較雜,談到說謊時的臉部表情等身心徵狀,犯罪偵查上辨別謊言的好方法是細節描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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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看了《不說謊,我們活不下去!》三、四、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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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嫌犯的認知負荷,創造事證以支持謊言的「遠端行騙」也是一種說謊形式。人們高估自己辨識謊言的能力-騙子的社會刻板印象,並低估自己說謊的能力-被洞悉錯覺,來自於人們獲得自身訊息總是高於觀察他人,性惡論者所持的懷疑態度也不會讓他比性善論者更善於分辨謊言。第五章談到測謊器(polygraph)、腦電掃描(EEG)和磁振造影(fMRI)在二十世紀在(美國)社會文化上的影響,並舉出多個精采的案例說明犯罪偵查的「自白」不可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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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會明顯影響法官和陪審團對於事實的判斷,甚至證據的解讀包括非專家的「指認」、專家的「指紋」都會因為前見而改變,突顯了司法制度的極限。說謊的人不一定認為自己說謊,提問人問題的意圖、暗示甚至只有用詞的不同都會影響敘述者對於細節的描述,誘導敘述者自行虛構記憶、社群共謀建構個人虛假記憶的案例說明謊言的複雜面向-記憶不是複印,而是對於過往情境的當下體驗與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