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vin
最近很常收到警察的信跟我們要帳號資料(IP, 噗集碌),到底台灣的隱私權法律是怎樣運作的阿? 在北美是需要法院授權(Court Order )才可以給的,台灣不一樣嗎? (現在收到的是檢查長的函件 但還沒收到法院的)(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
エンジェル
why?
阿唯🌚ドーンだYO
台灣會因為偵查需要就直接要求...(w)
etad
台灣一樣也要阿
alvin
阿唯🌚ドーンだYO
: 然后就必給嗎?
愛凱西♬
基本上應該是收到正式的公文才給
懶懶的心情~
小心詐騙集團...
謝小達
刑法後面有幾條是有關電腦使用的,另外還有刑事訴訟法可能會有比較細且具體的條文...剩下的待我查查...(PLURK沒有聘請法務嗎?)
E-minor
你就說主機在加拿大,請他們透過加拿大官方跟加拿大當地主機作要求,你在台灣只是業務暨客戶服務代表,不處理行政及法律事務
Tohro
就算真的是警察~也可以拒絕~
甜心兔 H.B.
小心詐騙~ 台灣很多~
Cody
我的經驗是,電信資料要法官開出申請要求才會給喔,受文單位會收到法院檢察官的正式公文 (我是指電話錄音,發話位置,簡訊內容等)
Chris
台灣保智大隊會用交叉搜尋的方式來找人
Chris
可以不用必給 (我記得)
E-minor
因為你們沒有營利,僅僅是個聯絡窗口,算是個辦事處,所以不用擔心
阿唯🌚ドーンだYO
alvin: 之前ptt似乎是直接就給了...
浮木
有監聽過人的出現了!
Tohro
PS.要編個大家和氣的理由
Cavy 0.0
不用,依照北美的規定就好。不必理他們。
阿唯🌚ドーンだYO
不過噗浪主機不在台灣當然不用給
Timothy
別亂給呀~~~
糟糕的命理師
alvin: www.addemoticons.com/emoticon/animated/AddEmoticons04277.gif 他們會要你交出KARMA哦!!
銀色衝浪手
alvin: 問一下噗上的律師朋友,因為你噗浪還不太算在台設公司吧
緝馬保台[吐司邊]非核建國
你就把 KARMA 交出來!!這樣就算是有交待過去了!!
E-minor
阿唯🌚ドーンだYO
: 因為PTT是台灣學術網路阿~ 主機、負責人名義上都歸台灣管~
吳小花
可以說噗浪是海外公司,主機在海外,所以無法提供
alvin
直接就給。。。?
Finochio🍀
我沒收過這種需求
Ben
alvin: 別給啊
Chris
alvin: 不用給
銀色衝浪手
至少接法院通知函,在考慮要不要配合動作
etad
噗浪變成中國谷歌了喔
甜心兔 H.B.
Chris
:
銀色衝浪手
: +1
謝小達
大寫P
: .........幹麻又泛政治化= =
呂小菲.ini
應該是要問卡碼先生 XDD
阿唯🌚ドーンだYO
E-minor
: 我底下有一行有補充不在台灣所以不用給XD
大寫P
XX局要重開啟AB檔了吧
梅林_劉姥姥
應該差不了多少...請與法務機關確認再給...
貳小姐
這樣好可怕喔~
哇哇 *
主機不在台灣~沒啥好搞
alvin
主機在台灣就需要直接給。。。那我們真的要考碌好好要把亞州的server放哪裡
呂小菲.ini
alvin: 放日本(亂入)
助理研究員小魚
alvin: (嘆)
助理研究員小魚
台灣……唉唉~~
大寫P
搞大他啦 讓世界知道 不是只有中國再逼迫Google這類網路自由的
E-minor
alvin: 主機在台灣也不用給阿,要等他們出據搜索票或是相關證據才行
大寫P
支持噗浪主機遷出台灣
etad
噗浪真的沒有法務部門??
alvin
etad
: 有啊 我!
etad
ひかり
可能是因為噗浪上太多DPP了~他們想打壓吧
E-minor
alvin: 你也負責太多了吧....
EDB
依循正常程序
貳小姐
alvin: 也太可愛你 有阿 我
2021川普連任總舵主
不要理有排流氓
ひかり
你可以不用理他們
唯一支持^_^ -手癢
台灣詐騙集團多,等確認過後再依法定程序來決定要不要給
Ska
不要給, 問問律師朋友們再說
糟糕的命理師
alvin: 沒關係~噗浪力量大,我們集噗友的力量來幫你挺你!!
謝小達
PTT是學術網路 整個性質不同吧= =
Bruge
alvin: 加油加油....人權和自由是需要堅持的.....還有....您上次說要把server搬來台灣...偶就有點小緊張...呵呵...
ひかり
server千萬別搬到台灣.台灣是假人權國家
放天賦飛翔
ひかり
: 這句最中肯
銀色衝浪手
另外alvin只是創辦人之一,有算負責人嗎,若無且又在台無設公司,這要配合什麼
alvin
請別把此噗政治化 我是外國人 非藍綠 喜歡的顏色是紛紅色
大寫P
OP_Eric: 你好好笑 自投羅網喔
alvin
OP_Eric: 啊 謝謝!
曾小喬
我有私噗給你
Cody
alvin : 我發個密噗給你
潔西...
不用給
謝小達
對阿= =幹麻什麼都政治化,如果你覺得偵九隊回答不滿意,也可以打警察的政風單位
ひかり
你如果給他了~台灣的噗友們會哭的
謝小達
不過server不在台灣,台灣警方拿你沒輒啦
大寫P
直接找內政部長
謝小達
台灣警察應該是想:先寄信給你,如果你交出來她們辦案也比較方便,可以便宜行事,如果沒辦法就只好循正常教麻煩的管道
NightSun
當然不一樣啊, 台灣現在是專制政府, 法律? 哪是啥?
威廉‧九日
應該是騙人的吧
謝小達
搞不好行文去美國警方,美國警方配合那還不是一樣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別給他們! 藍綠都一樣 噗浪要跟Google台灣一樣保持**政治中立** 這是台灣政權在噗殺異己的動作 噗浪加油!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gym.gif
SamPlea
可你怎麼知道真的是警察, 還是某fake IP來的信呢 ? 當然要有court order囉
JUSTICE
私下無權要求你們給資料....一切按照法律來....(兩國的法律..台灣跟加拿大) 台灣政府片面無法要求你們配合
大雲遊手
警察的信,是 E-mail 嗎?詐騙吧!政府單位應該不會用 E-mail 傳法院公文,若是一般信件,他們怎麼知道你住那?有做營業登記嗎?
阿綠綠
會不會是詐騙??
唯一支持^_^ -手癢
alvin: 他們若是要你交出Karma,記得千萬別給!!
北方朔
建議你加一個刪除所有以前的噗的功能键, 以保護使用者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應該是針對"撲馬"事件啦
五億課長半沢伝!
印象中要經過批准~印象中啦
埃西歐
請通知水果報
謎有酒
紛紅色+1
糟糕的命理師
alvin: 粉紅色好~~
秘密客
目前已知台灣對外的正式公文不會用email傳送,因為要蓋大印,所以無法使用email,就算發email來也不算正式文件僅代表通知有這件事,然後一定會有一份正式公文紙本寄到當事人/登記公司的法定登記地址,如果**只**收到email要求的,應當是有問題.
JUSTICE
北方朔
: 自爆帳號就全刪了...但是相對的這樣也讓部份人以為自己在網路上就有言論免嘖
Cavy 0.0
北方朔
: +1,可以刪除所有記錄(包含IP)的功能鍵。
JUSTICE
責
murumo
請公開給各媒體!
JUSTICE
Cavy 0.0
: 自爆帳號就都不見啦...現在已經有這個功能
搞笑人生之蛋頃滴掉™
alvin:
Jones_桃花島主
只要說主機在國外即可,他們也不能怎樣~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請通知蘋果日報等...媒體 看台灣公安敢不敢給你驅逐出境或禁制入境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silver/sick.gif
Chris
JUSTICE
: 帳號不見但數據庫還會留
謝小達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 ......台灣沒有所謂的公安...
JUSTICE
Chris
: 數據褲當然要留啊怎能不留...
Jinx_Li
憑什麼要帳號資料?你們又不是台灣公司,要的話要過你們國家的政府授權吧,是向你要而不是向你們公司要的話那就更奇怪了,9成是要騙你或向你施壓。
Jones_桃花島主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 這主意讚,通知蘋果日報壹週刊,他們就會比較收斂了!
JUSTICE
資訊安全也包括紀錄這部份吧.....可以刪除...讓其他人看不見,但資料庫本身的log應該還是要在啊
陣仨腎
alvin: 千萬別給,記得師濤案就是雅虎給出去才被判刑的。
三貓
正式公文嗎
藍白兩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挖 台灣言論黑手伸進來了
Jones_桃花島主
除非台灣法院直接來文,否則應該不用理會。
挖喜小風
儘管主機在台灣~也不是警察說要就要~ 這一樣需要法院授權才能給! ....
藍白兩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把台灣公安給的公文放上來好了
謝小達
alvin在這邊問這個就錯了= = 引來一大堆反政府和政治言論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謝小達:差不多了 快了
JUSTICE
什麼事情都嘛跟政治有關..請不要污名化政治....你每天吃飯睡覺用的電,水..瓦斯..etc哪個跟政治無關...切
大牛很牛
台灣也是需要法官許可喔! 不能直接給!
大牛很牛
警察要IP資料 要有刑案立案,且由法官許可發出正式法院公文,你們公司才能給!
糟糕的命理師
謝小達
: 這是什麼說法??
JUSTICE
除了依照台灣的法律,還要看撲浪公司所屬國的法律吧.....反正一切依照法律程序走就對了...
大牛很牛
台灣這邊的警察和調查局人員都不是很尊重法律以及隱私權,號稱是有牌的流氓啊!
@相信正義公理存在~
要挺住啊!需要大家上街頭時,說一聲就好!
挖喜小風
我以為 alvin 會希望這噗單純討論法律問題,因為這類的法律問題,很多創業者或是小型網站建構者也會很想知道 ....
JUSTICE
咦...這裡有人在扯藍綠嗎???怎麼一堆人先出來喊啊....就事論事討論就好啊
謝小達
JUSTICE
: 我們對政治要關心要參與,但不是無限的漫罵+攻擊,那樣對任何情況都無助於事。alvin都請大家不要泛政治化了~如果某些人不節制也沒辦法~(消音)
毛毛的Sam
開玩笑,中國公安嗎??
*阿sir*
需要法院公文>
北方朔
@相信正義公理存在~
: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xx/gg/97.gif
JUSTICE
謝小達
: 咦...目前沒看到什麼謾罵耶...就主題討論就好啊...
北方朔
金盾計畫要實施了
sugar67
一樣都要法院授權喔~
•。:. 暴走阿喵 .:。•
如果沒有公文,是可以不予理會的,而且,印象中好像是主機所在國才可以發公文跟你要資料,這好像也是不少網站會把主機在國外的原因!
Jones_桃花島主
這噗跟藍綠有啥關係?說有關係的才是在扯藍綠吧!
@相信正義公理存在~
現在就是任何事情都要存檔跟把它鬧大,下次警察再來,請他出公文,果真敢出,就傳真給民視與三立!
ひかり
沒人在泛政治化~這個時期搞這套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眠狂四郎水昆
不需要給 也不能給
alvin
JUSTICE
: 我刪掉很多無關的回應
sugar67
可能是援交或詐騙~在噗浪上吧
Hans Tsai
alvin 先想想世界人權宣言吧!!
狂暴小瑞
這種事情根本不是在這邊問的, 本來就應該有法律咨詢管道, 小網站也應該注意這些事. 如發生毀謗怎麼辦, 有些人噗裡叫唆犯罪怎麼辦..這些最好先有個咨詢管道. 不是隨便在網路上發個噗,留個言...
ihuei
我也覺得是法律問題!照正規的法律管道走吧~請懂法律的人也幫幫忙!
JUSTICE
alvin: 哦..原來是醬...嗯嗯... @alvin 堅持你們認為是對的事情去走,大家會支持你們的....
@相信正義公理存在~
像『拒絕外援』就是人民自救的最好案例!....KMT最怕的就是見到陽光!
拉拉隊長
要收到法院授權再給 這樣至少對噗友有個基本的保障,不然我隨便噗 警察也找我約談 那成何體統
*阿sir*
貴公司不是應該有法律顧問嗎? 我知道的是必須法院出公文>
秘密客
另外就算收到公文,歷程記錄包含IP都可以不用給,其中有兩個原因,第一個lurk非台灣正式註冊公司所以不適用台灣的法律,第二個:就算是台灣正式註冊公司,非公司本身有犯罪的疑慮的話可以拒絕提供資料.也就是說檢方開搜索票的情況是要調查該公司.而非其中與公司無關的其他人(如使用者)
我不完美,至少不虛偽
噗友資料除非是地方法院起訴和傳訊某人的事實,其實不用理會什麼警察.
秘密客
參考一下以下是某網友的報案經驗,該遊戲公司就拒絕提供歷程記錄 forum.gamer.com.tw/Co.php?bsn=04212&sn=2152677
威廉小安素
騙資料的啦
ひかり
我不懂的是..噗浪不是才辦一天兩天的...為什麼現在才來搞這套啊??
壞消息評論[偏財]
伺服器在美國的話,就要依據當地法令,所以....請台灣警方拿到美國的法院命令,才能夠把資料提供出來。
Jones_桃花島主
目前台灣各企業應付此類問題的作法,多數是要求這些機關一定要出具蓋官房的公文,如果不是法院公文應該要附上法源,也就是依據那個法律哪一條來調資料,主機在國外的話就直接說在國外就好,無須理會。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網路自由 普世價值 不分藍綠都要出來捍衛的! 不是嗎? 楊文嘉也會出來聲援Karma的
大牛很牛
老實講 你也可要求台灣的機關取得美國的法院授權之後 你再給資料! 我實在不像看到台灣變成跟大陸一樣的白色恐怖國家! 你看google、godaddy已經都陸續退出大陸啦!
壞消息評論[偏財]
不然,萬一提供出來的資料裡面真的有美國人,那噗浪可能就要面對美國當地法律訴訟的問題
[ 蘇打8分熟 ]
謝小達
: +1
Jones_桃花島主
通知新聞媒體最快啦,短時間之內他們都不敢來要的。
桃城Spmark.tw
寫信跟你要資料只是寫信阿,又不是根據什麼法律要求你必須要把資料交出去,今天路邊的小黃都可以寫信給你跟你要資料阿
秘密客
至於為什麼ptt會立刻提供,因為他隸屬學術網路算是政府管轄的,可以算是公家單位,而一般公家單位在收到對方的公文時,如果沒啥問題的話,都是**來函照辦**,但是民營企業大多是可以拒絕配合的...
@相信正義公理存在~
www.plurk.com/felicitymooncat 這個好笑!
我不完美,至少不虛偽
Google在中國無理被要求交出關於網友們的個資,包括法輪,新疆,西藏,及海外異議人士的記錄. Google斷然拒絕後,開始被一連串攻擊和駭客事件及出走..希望台灣政府不要走向這種情形!
看見未來蔡英文
一切都要法院的公文
Doctor
比照Google就對了,do no evil.....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法院授權也不能給, 這對我們噗浪客太沒保障了,,整天恐怖罩頂! 不敢隨便批評時政,, 台灣管不到加拿大吧
魔鏡熊姊姊(草莓弟弟他媽)
台灣公務員都是便宜行事吧!而且現在警察很喜歡在噗浪、臉書、無名找人。
ひかり
台灣看樣子真的要搞白色恐怖了....
Jones_桃花島主
相關法規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kindkiller
不用給
Quickmind未來眼
台灣警察沒有"法治"觀念. 也搞不清楚"管轄權"的問題.如果有跟您需求資料,基本上 警察違法在先. 檢察官一樣 沒資格. 至於 法院命令, 如果台灣有法官發出,那就是 笨, 而且笨到國外去. 因為 您不是台灣國民, 行為地亦不在台灣. 您的想法是正常.是台灣還有努力的 段差.
*阿sir*
請一位比較了解的法律顧問比較建議>
Chris
www.plurk.com/felicitymooncat: 加拿大有4%會中文 XD
台灣寶貝
應該先問問警察 懂不懂噗浪?還有他們沒有正式公文或是相關文件是不可以隨便要人家提供任何個人隱私的相關事務.
Doctor
人治的國家就有種種便宜行事,台灣警方現在就是這樣,如果來封MAIL就要的到資料,它幹麻費事去申請法院文件?
kindkiller
不用給
*阿sir*
畢竟是長久生意,以後常常有不同狀況會困擾你
Jones_桃花島主
如果只是打電話來問的根本不用理,連公文都沒有太扯了!
Tom
還是也要有台灣的court order吧
Quickmind未來眼
如果您將 向您要資料的帳號隱去,那 要資料的行為與內容,就屬於 跨國笑話. 可能還很多個 跑去 給您笑.
♥皮癢玩
台灣法院對加拿大噗浪公司沒有管轄權,必須台灣司法對加拿大司法機關合作,由加拿大政府出具公文,噗浪公司再決定是否配合交出!!
Tom
也要有英文譯版
Doctor
Jones_桃花島主
: 公文也不行,主機在加拿大屬於加拿大法院管轄。
別讓瓷器不開心 |MoMo
問問警察 知不知道Karma ? s726.photobucket.com/albums/ww267/RachelLin28/gold/rofl.gif
♥皮癢玩
事涉噗浪公司形象,請勿被某些國家的非民主政府勒索!加油~
Tom
而且也要email 一份給 plurk user吧
mokap
基本上台灣是一樣的,一樣需要有法院授權才可以,且應該都有限定範圍而不是無限擴張。當然如果主機公司不在台灣,台灣的法律就無法要求你什麼
Jones_桃花島主
Doctor
: 所以我剛剛說,主機在國外,根本不用理,外國公司也是~
alvin
有檢查長的函件 但還沒收到法院的
壞消息評論[偏財]
要美國當地法院的,您才有遵守的義務呦。
Chris
alvin: 那也算是 但不用給
壞消息評論[偏財]
台灣法院的管轄權不及於美國。
etad
壞消息評論[偏財]
: 有可能提訊@alvin:嗎?
Is Me ^^
我覺得問問台灣律師才會知道正解吧..!!但若確定"符合正常運作"的要求, 那我是一定會配合的...因為不要讓plurk成為犯罪的溫床.....
Tom
或者是請台灣先跟canadian police直接連絡
秘密客
felicitymooncat: 啊...那是否需要盡量用英文回答呢?
Tom
對啊, 這是跟 plurk reputation 有關的...
奶茶爺爺:大家戒牛肉吧~
問一下莊瑞雄吧~他是律師~
Tom
trust worthiness
luvtino
公司應該有法務或律師代表吧?請他們確認一下再決定怎麼做!
Tom
萬一account owner 是canadian citizen呢?
etad
噗浪沒有法律顧問..顧問團是眾噗友們..
Walter Wang
粉紅色的意思是?(畫錯重點
台北盆地的悶熱
不要給,台灣的司法單位以國安為由,行篏制言論自由之實,仿效中國打壓人權,令人髮指
ひかり
泥豪~偶素胎北地歡法驗的檢察官.偶現在要依照胎灣法利程序,跟泥要噗友的帳號資料~~(北京腔)
Jones_桃花島主
alvin: 你應該不用給,因為台灣法院對你們公司沒有管轄權~
無限期支持切.米奇
有問到我的嗎?
vincenth719
因為泛藍在網路, 噗浪上吃鱉...所以要開始耍賤招!
Tom
還是先讓兩國司法機關去運作吧
♐ia郎
不需要吧,給是協助調查,但是不給也沒差,畢竟噗浪又不是架設在台灣
Jones_桃花島主
只是打電話的,當然有可能是詐騙集團,也有可能是準備干涉台灣言論自由的公務員~
奶茶爺爺:大家戒牛肉吧~
莊瑞雄也是噗友,問他最準了~市議員+律師+噗友,三位一體~
電腦王阿達
可是我覺得你比台灣人還要台還要可愛 起碼比很多愛分顏色的人可愛多了
Doctor
就算主機在台灣,也不可能直接給用戶資料,還是要法院命令甚麼的。不過我不建議主機擺台灣,因為法律上的漏洞有人可能會惡整找個理由就能讓法院把主機查封了(例如毀謗官司),這種事發生過。
就是衛斯理
台灣政府人權隱私權越來越倒退了
奶茶爺爺:大家戒牛肉吧~
還可以警察電話給他,他幫你回~
Tom
再者,又如果知道account是否被hijack?
Tom
如何
秘密客
felicitymooncat: 啊...我的意思是說寫給alvin的噗裡面是否需要使用英文,這樣可以讓他比較容易了解...?
小青蛙
除非進入訴訟程序,檢察官或法官要求時,再去考慮給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