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高志綱遭爆與網紅林倪安婚外情 獅隊:若違隊規最重開除 - 自由體育
所以這種如球界、政治圈、演藝人員…具有社會形象的產業會把個人私生活也列為職務適任與否而非單純依照能力續用是因為他們對外具有的公開號召力的關係嗎?
一坨答辯
希✮
形象受損→商品賣不出去→球隊收益減少→滾(X
一坨答辯
好吧,看來是附加價值的問題,所以只有不太需要公關形象或者是他的職務不怎麼對外的人,才有可能做到區別能力與人品的狀況。
希✮
某方面來說我覺得是你的受眾(收益來源)就那麼窄,不然我知道有一個著名的摔角選手,就算深陷性醜聞,因為名氣夠大+商品好賣,沉寂一段後,公司還是在有官司的情況下把人簽回來繼續賺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