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你說了算~
simon_2009
「 碳費 」的概念是針對二氧化碳的排放所徵收的費用。目的是為了讓排放二氧化碳的污染者承擔相對的成本,不會為了追求產業的經濟發展而忽視碳排放帶給環境的負面影響。透過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手段,鼓勵汙染者進行碳排減量或改善原有高碳排的生產與消費模式,是重要的氣候政策工具。目前台灣關於碳費的政策擬定及管理單位為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並依照《 氣候變遷因應法 》的規定進行徵收並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
simon_2009
就台灣的制度目前是以碳費先行的方式,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來推動國內碳定價,並且制定不同程度的優惠費率鼓勵實質減量,排放企業也可以透過自願減量等多元機制,擴大減量參與。在中長期的碳定價機制則會參考國際經驗,逐步銜接碳稅制及發展成總量管制下的碳交易制度。
simon_2009
徵收碳費的規範除了有《 氣候變遷因應法 》規定之外,環境部也在 2024 年 8 月 29 日發布「 碳費收費辦法 」、「 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 」,並公告「 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也就是我們所稱的「 碳費三子法 」,也讓台灣正式進入了碳定價的時代。
simon_2009
環境部在 2024 年完成盤查之後,公告碳費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 2.5 萬噸CO2e以上之製造業、電力業以及燃氣供應業,一共 281 間公司、500 間工廠,並且不包含營建業、住商部門及交通運輸部門等對象。根據盤查資料,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 155 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總排放量 54%,以鋼鐵業以及化學材料製造業為最大宗。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