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旅人/NoSelfIDTW
跨越標籤理解差異 跨越成見照亮多元
【看見多元性別Day27】
https://images.plurk.com/69fXzT9LTKrp1WzdaoFyNi.png
2020年,桃園一名張姓男跨女去應徵需碰觸客人肌膚的化妝品美容顧問,履歷填「男」並穿女裝面試。面試官面試完後傳訊告知他「同意穿男性制服就可以談、若堅持穿女性制服就抱歉了。」他憤而檢舉業者性別歧視,市府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業者30萬元。

圖/司法院判決書
多元性別 跨性別 性別表現 性別氣質 性別光譜 超連結 LGBTQIA+
y旅人/NoSelfIDTW
被裁罰的業者「東方美」不服提告,解釋該職位會給客戶試用品、進行一對一美容服務,需直接接觸手部、頭部、肩頸、前胸等部位,客戶多是選擇同性別者服務,所以員工按生理性別穿制服供客戶辨識,是業務正常營運合理需要;張姓男跨女曾任相關職業,應該對此很清楚。
y旅人/NoSelfIDTW
東方美表示,面試流程與一般應聘流程一樣,沒有因為張姓男跨女是跨性別者或穿女裝就終止面試,面試中也已告知上班需要穿制服;公司向來尊重不同性別認同,至少有24名在職的美容師都是生理男性、性別認同女性。
y旅人/NoSelfIDTW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東方美用「男性應穿男裝、女性應穿女裝」的二元性別刻板印象作為聘用標準,與職務本質無合理關聯,其主張的「消費者偏好同性別服務」也不能構成差別待遇的正當理由,判其敗訴。
y旅人/NoSelfIDTW
法官還表示,現行法規關於性騷擾、性侵害的定義,已經是任何性別都有可能是行為人或被害人,不能以「可能發生」的性別暴力去猜測、懷疑不同性別者。
y旅人/NoSelfIDTW
2024年,全國律師聯合會舉辦「多元性別權益律師培力工作坊」,該工作坊由伴侶盟共同策劃協辦,其中一個課程是「如何透過法律行動改造法院對多元性別的理解」,把東方美案放進「跨性別職場歧視」案例探討。
https://images.plurk.com/6QmInb9eyqTKGmy3lvXXVV.png
y旅人/NoSelfIDTW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