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gger
我不反對羈押制度本身,如果是常見情況,比如案情複雜、有新事證,羈押一兩個月甚至更久,的確合理。
但現在的情況是,羈押了這麼久,最後卻發現關鍵的證據有問題、證人證詞還被竄改,這就不是正常的司法程序,押人取供、羅織入罪、司法恐嚇,隨便一個都很嚴重,
把這種具體個案問題,一概拉到整個司法制度頭上,說「都是制度設計,不能只質疑檢方」,這種似是而非的慣用說法反而在模糊焦點,按照執政政府的慣用伎倆,也許下一步就是創新「名詞」?
當然制度會影響結果,但制度要靠人來執行。如果執行的人出了問題,不能老是用制度來當擋箭牌。
有些人太快就站在「不能質疑司法」的立場,結果其實是在幫那些可能真的違法濫權的單位卸責。
標準應該是一致的。對錯不是靠顏色來決定。但也正因為如此,更不應該為了護航某個陣營,就閉眼接受明顯有問題的司法過程。
mogger
不要因為政治立場就對議題講幹話,回歸到事情本身,從立法院預算政爭,司法問題改路名,大罷免,關稅,能源政策,台南風災,高雄,花蓮,每件事都是,沒有見過這麼操作議題的政府,而且硬凹,凹不過去就創新名詞,用行政權說文解字,所以才有「不是歐,不是這樣歐」這種鬼扯金句出現
mogger
目前執政政府跟他的擁護者最強也最可惡的就是,不管怎麼掏空內耗國家,最後只要塞一句都是藍白害的,就一切跟自己無關了,連出間諜都可以硬凹緩頰說只有敵方才需要間諜,還在那邊沾沾自喜,這樣的一群人,怎麼可能承認自己輸?
mogger
藍白=中國,不是藍白但不同意目前政府,先打成藍白,再等於中國,都是吃裡扒外的民主敵人,神操作啊,該說是共產黨還是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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