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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爆隨機傷人事件! 40多歲男持刀刺傷女童【最新快訊】

快訊/服刑9年出獄又隨機砍人!苗栗40歲男持刀砍3人與警對峙 女童「胸部中刀」送醫

今年3月才出獄…苗栗男「手綁刀」隨機殺人!2女童、1男送醫急救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

苗栗男子才出獄竟隨機砍人! 2女童、1男受傷送醫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苗栗市中正路北苗地區一家超商,今天下午3點多,發生隨機砍人事件,已知3人受傷,其中包括2名國小女童。警方獲報趕往,查出兇嫌為家住超商後方社寮街的邱姓男子,前往其住家圍捕,但邱男將利刃纏於手中,於客廳與警方對峙,經警方力勸棄械不成,射擊2發電擊槍,將邱男壓制扭送帶回偵辦。

據了解,邱男已非第一次犯行, 2015年12月26日也在超商刺殺4人,最近才出獄,未料今天下午又再犯。」

之前也是在超商殺人 !? 哇ㄎ這種禍害真的不要放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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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受害者都平安 🙏
Finochio🍀
直接判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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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疑10年前在「同家超商」隨機砍人 苗栗男出獄又犯案…2女童1男受傷 | 聯合新聞網

苗栗男街頭持刀刺傷3人 10年前曾犯超商隨機傷人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警方查出,邱男民國104年疑因吸毒後精神恍惚,也曾犯下超商隨機傷人案件,當時他持利剪衝進超商隨機刺殺購物民眾,造成包括員警在內共4人受傷。」

還同一家超商 還是吸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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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旋 (@sj__0112__) on Threads

受害當事者的女兒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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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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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男街頭持刀刺學童 民眾走避、驚聲四起 | 社會 | 中央社 CNA

「事發地點距離苗栗市某國小僅約500公尺,當時正逢放學後不久,有民眾發現邱男(48歲)神情怪異且手持尖刀遊走在附近巷道。

根據附近超商監視器畫面影像,當時超商騎樓前有多名學童及家長,突然有人發現男子持刀快步逼近,大家紛紛驚嚇走避,有人大喊『快跑』。

然而1名落單女童遭邱男從後方抓住,就在一旁婦人急忙喊著『不要!不要!』上前把女童帶開時,邱男也持刀刺向女童,現場尖叫聲四起;眾人倉皇逃離後,邱男才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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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男子10年前曾犯下類似案件,民國104年12月間,因弟弟與鄰居發生糾紛氣憤難平,持利剪外出欲教訓鄰居,因找不到鄰居轉往超商攻擊民眾洩憤,並於員警到場時,朝員警胸頸猛刺,所幸防彈背心救了員警一命,當時事件造成4人受傷,邱男被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8月。

苗栗地檢署表示,對於邱姓犯嫌今天持刀砍傷2名學童及1名男子事件,檢察長林映姿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劉偉誠及檢察官徐子元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進行蒐證調查、保全證據,後續將迅速釐清事實,從嚴追究。」
Finochio🍀
司法已死,居然放殺人犯出來繼續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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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ochio🍀 : 因為殺人未遂吧 這次真的不要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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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男出獄再犯隨機殺人 里長嘆如不定時炸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苗栗隨機傷人凶嫌再犯 鍾東錦籲檢討暴力犯出獄銜接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苗栗男隨機殺3人…女童胸口中刀傷勢穩定 鍾東錦曝兇嫌有5姊、雙胞胎弟也染毒 | 聯合新聞網

「鍾東錦並透露,邱姓男子父母已不在,他平常與5個姊姊都不往來,只偶爾與最小的姊姊連繫,他的雙胞胎弟弟也是毒品人口,家庭功能不佳。凶嫌今年3月出獄後,由衛生局心理健康中心個管師提供關懷及連繫,警察單位未介入,由於個管師多是女性,單獨家訪有風險,多數是以電訪聯繫,這部分希望專家能研擬方案,避免憾事重演,也希望中央能補足苗栗的警力,加強對個案及學校周邊的巡邏。」

@nosweat0911 - 針對苗栗前科犯再次隨機砍人事件去採訪縣長鍾東錦,算是一種專家訪問嗎

@miro168 - 真奇怪 痛恨隨機砍人的壞人 卻可以選出砍人肚破腸流的當縣長? 殺小孩的至少應該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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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惡男刺殺學童遭收押 10年來二度行兇竟詭辯:沒吃藥才失控 -- 上報

10年前隨機殺人出獄再刺傷3人 苗栗男子移送地檢署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苗栗男子10年前隨機傷人出獄後再犯案 法院裁准羈押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檢方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邱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殺人未遂等罪,俱為法定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檢方指出,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有事實足認邱男有反覆實行殺人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同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邱姓被告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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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又隨機傷人 專家:有的案子是單純壞人行為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部立桃園療養院副院長李俊宏醫師今天在臉書(Facebook)寫下對此案看法。

李俊宏指出,判決書中揭露,邱男10年前犯下舊案時,曾進行過司法精神鑑定,於當時案發時並無明顯精神或情緒症狀,否認當下有幻聽幻覺,現實感以及認知功能無明顯障礙,除了安非他命使用外,並沒有被診斷有明顯的精神病或情緒症狀,所以後續並沒有被減刑或免刑。

李俊宏接受媒體電訪時說明,在監所管理上,若個案服刑期間並沒有精神或情緒症狀,自然也不會有所內要轉介精神醫療跟是否要在刑後令入適當處所進行治療的問題,除非在服刑過程中,很不幸地罹患了精神疾病,那監所端就會安排門診評估、藥物治療等介入,並且在出監所後轉銜到精神照護系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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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清楚,有的時候有的案子是病人生病造成的,有的案子是病人也是壞人互相影響,有的案子則單純是壞人的行為。』李俊宏說,人性的好,可能有天花板,但是人性的惡,卻可能是沒有地板的。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物質上的濫用,李俊宏強調,人出了監所,若是假釋出監還有司法強制力在,定期觀護素行不良可以令其回監,也可以附帶治療命令,不過,要是刑期已經結束,就是自由人,就現有的機制,就是更生與輔導。

李俊宏表示,就目前的更生機制,在關懷過程中,發覺個案有心理輔導需求,可以轉介諮商輔導;有精神醫療需求,可以轉介精神醫療機構;有成癮問題,可以轉介成癮治療機構;當然也還有就業、住所等協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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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坦言,『但這些服務,總還是要跟當事人的價值觀跟生活方式拔河。』有些人出獄後,還是回到原先的交友圈、生活方式,一樣暴露在使用毒品的高風險情境,或是回到慣用暴力的環境,像是幫派或不良行業,遇到了類似的風險因子,就會產生類似的風險行為。

李俊宏提到,有些國家在毒品犯介入上,會結合社區矯治的概念,例如獄中可配合藥癮處遇,表現良好,可以報假釋,但假釋期間則需定期接受藥物檢驗、戒癮治療,甚至安排入住戒癮機構,做得前面一點,甚至是緩刑,但需要配合上述措施,或可透過司法強制力的延續,讓其回歸社區在監督下,減少復用毒品的機會。

李俊宏說,但這樣的作為,會牽涉社區端的司法人力與系統的優化,就過去看過歐美國家的例子,所費不貲,這是台灣未來面臨的挑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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