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日雨林
轉|Chenglap 文章筆記 [社會觀測#849] 有人說不悼念不同情柯克會被炒魷

最近我看到朋友轉過來一篇貼文,聲稱不少普通人因為「不悼念,不同情柯克所以失去了工作」。我看到的第一個反應是,有誰因為不悼念,不同情柯克而失去工作嗎?然後我看了看那些相關的報導的,看了幾次,都是那些人因為「公開幸災樂禍」柯克被謀殺而失去工作。

根據我對於文字邏輯的理解,悼念是一個主動動作,例如你可以寫一篇文章悼念一個人,或者默哀,「不悼念」就是甚麼都沒做。比方說,羅拔烈福死了,我一點反應都沒有,那我就是「不悼念」羅拔烈福。同情也是一樣吧?我如果對別人的不幸甚麼都沒說,沒投入任何感性,那可以說我是沒表示同情。
永日雨林
比方說,我雖然寫文章肯定了柯克的行為,我也沒有說悼念柯克,或者表示同情柯克。我既沒有聲稱說他很可憐,也沒有說我要默哀,參加燭光晚會,寫一篇悼文甚麼的,我只是評論過了他的行為然後給予一些正面肯定而已。

我覺得我會同情柯克的家人,但對於柯克本人的同情,應該不會超過我對凱薩的同情,我討厭幹掉他的人,討厭支持幹掉他的人,討厭在為幹掉他的人辯護的人,那不是出於同情或喜歡柯克本人或對他有甚麼感情,而是我認為這些行為是有害的。

事實上我不提羅拔烈福,我想大家都不知道我沒有悼念羅拔烈福。
永日雨林
然而,很明顯,我也沒有對柯克的悲劇幸災樂禍,也沒有對羅拔烈福的去世表達幸災樂禍。也沒有參與「Charlie Kirk 是一個多該死多邪惡的人」作文大賽,不悼念不會導致幸災樂禍吧?不同情不會導致幸災樂禍吧?就算我是個小氣的人,妒忌柯克薪水高家境好,我也沒有對他的死公開表達過幸災樂禍,或者攻擊受害者的人格不是嗎?
永日雨林
「沒有做一件事」不等於「做一件相反的事」,「做一件相反的事」不等於「沒有做一件事」吧?
永日雨林
不保護小孩,跟打小孩是兩回事吧?不想入男廁,跟想入女廁是兩回事吧?沒有在店內買東西,跟偷東西是兩回事吧?一個男人去超市盜竊被別人抓包然後被老闆炒魷了,然後他就是一個「因為不在超市買東西而失去工作的普通人」嗎?偷東西是否該失去工作可議,幸災樂禍是否該失去工作可議,但把「偷東西」說成是「不買東西」肯定就是錯的吧?

然後在那個人眼中,偷東西就是不買東西,沒同情就是幸災樂禍,他好像認定了不做一件事就是做一件相反的事情。或者那個人是想說謊,故意扭曲事情。如果是這樣倒還好一點,雖然那是一個放假新聞,妖言惑眾的行為,先不論這行為是否道德,但至少那人不是真心相信這種詭異的邏輯。
永日雨林
如果他不是刻意妖言惑眾,而是把自己的真心話說出來的呢?那比較可怕。因為那意味著說這樣的話的人,以及不覺得這樣的話有問題的人,對於文字,語言與倫理有違反客觀現實的異常理解,會對於所有事情與文字,做出了偏離現實的偏激理解。或者他們對人類的行為,有著怪異的邏輯。最神奇的是下面的留言都沒有人指出這種問題,所以這些人全部都不覺得有問題嗎?

他似乎是在說,除了「支持」「反對」外,也有「沒意見」的;不理解這世界對一個人除了「喜歡」「討厭」之外,也有「沒感情」的;這種人覺得不支持就是反對,不反對就是支持;不喜歡就是討厭,不討厭就是喜歡。
永日雨林
所以喜歡柯克的人就一定已經悼念了,沒悼念的人就是討厭他的人,所以跟幸災樂禍的人跟「沒悼念」的人是完全一樣的。這好像說一個女生沒表達討厭自己,就一定是喜歡自己了,她都沒為我的不幸來個幸災樂禍,還不是對我有意思?

如果他們有這種思想,早晚會變成這種想法:不同意我的人,就是反對我的人,就是敵人,敵人就要痛恨與消滅,所以應該要像柯克一樣被痛恨與消滅。
永日雨林
我不知道有沒有要求他們悼念柯克,不悼念就會對他們不利,如果有,請告訴我。我目前只看到悼念柯克的人是自發的,而且也只是一部份人,地球上恐怕至少有 79 億人都沒在悼念他,包括我在內。事實上我想悼念的人也不會傻到去「迫別人悼念」,悼念這種出於感性的事情,就算迫也是虛情假意有甚麼意義呢?

這三天我看到了很多類似的言論,比方說我看到另外有些人說,大家在同情柯克,反對對柯克的政治暴力,那前陣子民主黨州議員 Melissa Hortman 也被暗殺?你們為何又不悼念他,群起反對對他的政治暴力呢?
永日雨林
這有那麼難理解呢?就是大家對柯克有感受,對那參議員沒感覺呀,也不是討厭他,就是不特別喜歡那人,其實就很陌生,沒有特別認同他的行為,沒感覺,所以就沒反應了。然後看過柯克的網上辯論影片的人多,覺得這個小伙子(他比我以前教書時教過的中學生還年輕)願意走進大學裡,十年來溫和有禮的說服別人,被人無禮對待也能夠有禮的回應。

很多人就算不同意他的說法,但是覺得他的行為還是挺可愛的,而且年輕家裡有兩個小孩,加上他又不是甚麼議員,只是個打嘴炮的 KOL,比我年輕十幾歲的年輕人,只是打個嘴炮就要在大學裡被行刺了?大學應該是很安全開放的地方,不是哈林區吧?那麼日後一個普通人連在大學裡發表演說也是高危行為了,除了某些派別的人外,大家以後都不敢在大學演說是很壞的事情,大家感同身受。
永日雨林
所以大家對甘迺迪被行刺,川普被行刺,甚至安倍晉三被行刺,反應沒那麼大,因為大部份人都不會去當國家元首呀;州議員也是權力階級,也是大部份人共理不到的;大家不是同意,而是比較能接受這種事情。

一個普通平民在大學裡以溫和有禮的態度發表言論,不是當美國總統,不是當參議員,不是發動戰爭吧?這種事情是很多人都會做,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情,所以大家才會特別有感覺,又能夠看到很多他的影片,才會想要悼念。柯克有走進大眾,也比較接近大眾,Melissa Hortman 則比較離地,就陌生呀,大家也不能在網上找到他多少個談事情的影片或文章。我在想有必要解釋到這地步嗎?阿媽是女人真的要解釋嗎?後來我想想,會不會在這代假定阿媽是女人都是仇恨言論?還是解釋吧。
永日雨林
但我又想,那些人覺得「不悼念」跟「幸災樂禍」是沒有分別的,那會不會他們也覺得「發表異見」跟「政見不同者當美國總統」也沒有分別的?所以他只要發表跟自己不同的政見,就是敵人;既然他是敵人,希魔斯大林川普波爾布特都是敵人,所以就跟他們沒分別,行刺敵人有甚麼問題?

如果你沒同時悼念甘迺迪,甘地,安倍晉三,以及 Melissa Hortman,你就是不公平,大細超,你只可以選擇悼念所有因政治被行刺的人,或者全部都不悼念,你不可以悼念一部份不悼念另一部份。你不能對某人有感情,對其他人沒有感情,不然你就是不公平?
永日雨林
看到一堆人不斷努力作文,不斷想要抓一兩句出來斷章取義或大造文章,在幾百個影片中抓一句出來,證明柯克說了多麼大逆不道的話,甚麼「對誰擲石頭」「女人應該持家」之類,所以你們不要同情他了。我就感到莫名其妙。就當他真的說了很多大逆不道的話好了吧?

所以道理是「一個人一生只要說過一句有問題的話,他就被謀殺也不該被同情」嗎?大家認真的這樣覺得嗎?如果大家認真這樣覺得,我唯有偷耶穌的說法:你們誰沒有罪,就用石頭擲她。除非你是一個文盲的啞巴,否則誰一生人都沒有說過幾句有問題,或可以抓出語病,或可以被文字獄的話?每一個指控柯克的人,是否真的確定自己一輩子說的每句話都是無懈可擊的?
永日雨林
如果不是,那邏輯結論只有一個:「這世界所有人因為政治言論而被謀殺,都是該死的」,作為一個工程師,我不如寫一個 APP 出來,叫作「你們都該死」,誰被行刺了,輸入名字,軟體就用人工智能搜尋他一輩子寫的所有 post,出過的所有影片,把所有可能有問題的言論都整理成列表。

然後證明這個人遭逢不幸是自作自受,不值可憐,我懷疑很多知識份子都需要這個軟體,他們可以為打擊政敵找理由節省很多時間。如果你們誰想創業搞這個軟體,請聯絡我,我們一起發大財。
永日雨林
然後我們就會進入一個只要異見就可以幹掉,沉默是金的時代了。這次卻不是源自任何一個獨裁者或專制政權,而是源自有很多人認同打嘴炮說的話你不爽就要死。像蘇格拉底一樣,被一大群沒辦法接受他言論的民眾送去西天。我看到大家努力將「說異見」的罪,提升到死刑,我就在想,他們確定規則變成這樣後,是他們死刑別人,不是別人死刑他們嗎?

如果那些人真的是極右 redneck gun nuts,我想他們比較多槍,也比較懂用槍,大家互相在大學裡射擊政敵我文藝青年們真的會討到便宜嗎?反對政治暴力可不是同情甚麼極右,而是保護各位手無綁雞之力,只能在大學打嘴炮的知識青年吧?
永日雨林
更不要說那些指控柯克發表仇恨言論的人,問他們到底柯克說了哪句是仇恨言論了,他們不是一句都沒引就說「總之他有發表仇恨言論」,根本就抓不到任何一句仇恨言論。說他講仇恨言論,理據就是別人都說他講仇恨言論?那不就是人云亦云,或被媒體網軍洗腦嗎?常常說要 fact check,在指控柯克講仇恨言論之前要不要先 fact check 一下他有沒有講過,而不是有人這樣說就無條件地相信。

還是繼續用那套「不悼念不同情就是幸災樂禍」的邏輯,反正柯克不講某些人那套,就一定是對立面,我是大愛包容,既然柯克不同意我的大愛包容,所以他的言論就一定都是仇恨言論?一堆人把別人沒說過的東西,硬說別人說過,然後就攻擊。
永日雨林
就像那個疑犯一樣,他說因為受不了柯克的仇恨言論就要幹掉柯克,然後也沒說是哪句言論,總之他的言論就是仇恨言論,怪不得 facebook 動不動就拿一篇連內容都沒有的文章封我三十天,莫須有說是仇恨言論就是仇恨言論,根本不需要證據。把道聽途說的東西不加查究就當事實,然後就動手攻擊人,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就是指這種人。

下面那張照片是羅拔烈福,我沒有悼念過,看來我是為他的死幸災樂禍了。
永日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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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日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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