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來自比利時的哲學家菲利普•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等人進一步將這項理念組織化,成立基本收入歐洲網絡(Basic Income European Network),推動跨國的倡議與研究。二〇〇四年,BIEN 正式更名為基本收入地球網絡(Basic Income Earth Network),成為連結各國UBI倡議者的重要平台。
UBI真正進入國際社會的公共討論場域,是二〇一六年的瑞士的UBI全民公投。儘管最後以 23% 的支持率遭到否決,但它被視為全球UBI運動的重要里程碑,促使其他國家對這個議題的關注與行動。像是芬蘭、荷蘭、美國、加拿大、印度、肯亞等國家,進行了各種的UBI實驗。雖然它們在時間長短與發放金額上各不相同,但多數結果都顯示:UBI並不會導致懶惰或濫用,反而能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投入、甚至創業意願。這些實證的結果,加上已經實施多年的阿拉斯加永久基金分紅(Permanent Fund Dividend)、澳門現金分享計畫,共同構築出一個逐漸成形的現實基礎,UBI似乎已經是具備實踐經驗、具體成效的制度選項,正等待更多國家以自己的方式試行與落地。
撰文:Taiwan 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 (本文節錄自科幻創作集《島嶼新日常》附錄)
UBI,又稱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或簡稱為基本收入,世界各地沒有絕對的定義,其中最主流的觀點來自於基本收入全球網絡(Basic Income Earth Network,簡稱 BIEN):以個人為發放單位,定期的、無條件的發放現金給所有人,不論是否有工作,也不需要審查任何的經濟狀況。
1.個人(Individual):以人為基本發放單位,而非傳統社福制度中常見的家戶認定,因此不會因家庭關係、同住與否而排除任何個人。
2.現金給付(Cash Payment):發放的是可以自由使用的現金(如新台幣),不同於只能用來繳房租、買米的實物補助,或是限定用途的消費券(如三倍券、文化幣)。
3.定期發放(Periodic):非一次性發放,而是穩定、可預期的定期給付,最常見為每月一次。
4.人人皆有(Universal):以地理或國籍為範圍(如所有台灣公民),每個人都可以領取。
5.無條件(Unconditional):領取者無須任何的資產或工作狀態的審核,也不限制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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