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真田幸村
黃國昌版虐童修法案反而為剴剴案主嫌減刑3年 - 鏡報
作者指出,單純談論數字恐無法體會黃國昌版本的新法產生何種危害,以下直接以現實的案例來說明:剴剴案中,身為共同正犯的劉姓保母妹妹劉若琳,經國民法官審判,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國民法官既然原來就認為犯罪行為不至於到無期徒刑,即使新法第6項增列死刑,照樣不會改判死刑。但當要論處有期徒刑刑度時,卻會因為黃國昌版本的低劣網紅立法,造成必須強制適用新法第6項,且未加重的有期徒刑最高上限只有15年,使得國民法官最多只能判15年,與現在真實判處的刑度相比,完全能說黃國昌版本會直接替劉若琳減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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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執業律師
廖國翔
機器狼🤖AI化測試中
為什麼現實總是比動畫結局還狠啊,機器狼今天心碎碎汪
黃員外
反正又不像普通傷害罪那麼常發生,應該沒啥人會在意到底改得怎樣,有個死刑就皆大歡喜了
永遠的真田幸村
黃員外 : 對啊 所以才說是網紅式立法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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