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分享
Fri, Jul 18, 2025 8:24 AM
4
4
【完整公開】LIVE 延會至8/31 立院院會最新現場
立院三讀 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幼童最重可判死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院通過虐童致死最重死刑 綠委支持「條文細節」不同藍白立場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1/2、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發社會關注,外界關注是否修法加重刑責,嚴懲虐童行為。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廣泛討論階段,朝野均認同凌虐兒童不可取,要加重處罰,支持虐殺兒童可處死刑,但對於刑法第286條有不同見解,甚至藍綠立委一度發生爭執,但衝突未擴大,會議仍順利進行。
表決時,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4 AM
@eunice6927 - 5/29 「監察院說,男童『剴剴』在衛福部監督的兒盟收出養服務、新北市府脆弱...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5 AM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之罪者,加重其刑1/2。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未遂犯罰之、預備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條文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第2項條文則明定,意圖營利而犯第1項之罪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修法也修正刑法第286條,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5 AM
三讀條文也規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2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是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意圖營利,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 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71條條文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5 AM
【LIVE】0718 又延會!藍白人數優勢延會至8月底!綠轟不開會、不犯法幹嘛延會 立院議場最新|民視快...
【中天直播 #LIVE】立院表決通過延會至831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7 AM
Fri, Jul 18, 2025 8:48 AM
@everyoneinlove on Threads
周立軒 (@victor31429) on Threads
「凱凱條款」三讀通過 虐童最重可處死但一歧見仍無解 - 社會新聞 - PChome Online 新聞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逐條發言時強烈批評,國民黨與民眾黨在法條編列上立場錯誤。他指出,修法進入《刑法》第286條階段,針對虐殺兒童處以極刑,立院內無任何立委反對,顯見共識明確。他強調,從委員會審查以來就多次主張,應將相關條文置於第22章的『殺人罪』章節,損及刑法內在邏輯一致性,但國民黨卻堅持納入第23章『傷害罪』。他批評藍白兩黨的態度流於形式,只在乎『條文裡有死刑就好』,忽略法條體系與實質意義。
莊瑞雄指出,修法已進入加重結果犯階段,藍白卻仍在討論早已達成共識的條文內容。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8 AM
他批評,去年審議時就強調《兒少法》已規定對兒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如今藍白卻執意設定『7歲以下』門檻,忽略實務情況。他質疑:『如果受害者是8歲、9歲,難道要重新修法嗎?』並強調,不要以為立下重刑就能完全杜絕悲劇,法治不能只靠嚴刑峻罰,更需整體制度完善與落實執行。
莊瑞雄強調,僅靠刑法重刑無法真正保障幼童安全。他指出,所謂『零容忍』的標準不該只限於死刑,否則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等同樣主張零容忍,難道每個都要判處死刑兩次?他反諷國民黨立場自相矛盾,並質疑:『你們自己講,馬英九時代把兩公約入法,現在刑法條文跟國際人權規範相牴觸,又該如何處理?』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8:28 AM
莊瑞雄在發言中強烈呼籲,不應如此倉促立法。他表示,虐殺兒童本就應處以重刑,像凱凱案這樣慘絕人寰的案件,『交給我審,一樣判死刑,沒問題』。但他也警告,若一味擴大死刑適用,把生殺大權全數交給國家,恐怕導致司法標準失衡。他指出,是否判死刑應依行為人具體情節而定,例如未滿14歲依法不罰,超過80歲可減輕其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他痛批,有些立委進入國會後法學素養明顯不足,『不要造孽,不要為了政治聲量亂搞立法。』」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10:52 AM
加重虐童刑責三讀 立委:虐殺兒童罪該萬死可處死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2:22 PM
Fri, Jul 18, 2025 3:00 PM
@Turtle56 - 請協助闢謠 1.民進黨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 2.民眾...
王義川 (@ycwangriver1) on Threads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3:08 PM
Fri, Jul 18, 2025 7:02 PM
林俊憲 on Facebook
@lovesea - 結果是小草們在造謠(來源可能是黃國昌) 反而民眾黨立委(薯條楷)可能怕被告還發文澄...
郭昱晴 (@jeankuo329) on Threads
Iris Pan (@irispan_8888) on Threads
連結:
https://ppg.ly.gov.tw/...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4:53 PM
TaiwanDreamer (@taiwandreamer) on Threads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Fri, Jul 18, 2025 7:14 PM
加重虐童刑責三讀 剴剴網路爸媽群籲設兒少保護部 | 政治 | 中央社 CNA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Sat, Jul 19, 2025 7:45 AM
@aceddar - 我在監獄看受刑人的心得就是..... 嚴刑重罰只有對在意法律的人有效 那不懂法律,...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Sun, Jul 20, 2025 4:05 PM
喬希 (@phoebe_yeh2920) on Threads
Bits O (@bits.o0) on Threads
載入新的回覆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加重虐童刑責,包括增訂殺害未滿7歲之人加重其刑1/2、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規定。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引發社會關注,外界關注是否修法加重刑責,嚴懲虐童行為。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廣泛討論階段,朝野均認同凌虐兒童不可取,要加重處罰,支持虐殺兒童可處死刑,但對於刑法第286條有不同見解,甚至藍綠立委一度發生爭執,但衝突未擴大,會議仍順利進行。
表決時,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
另外,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條文規定,『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的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第2項條文則明定,意圖營利而犯第1項之罪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修法也修正刑法第286條,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是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意圖營利,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 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71條條文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在逐條發言時強烈批評,國民黨與民眾黨在法條編列上立場錯誤。他指出,修法進入《刑法》第286條階段,針對虐殺兒童處以極刑,立院內無任何立委反對,顯見共識明確。他強調,從委員會審查以來就多次主張,應將相關條文置於第22章的『殺人罪』章節,損及刑法內在邏輯一致性,但國民黨卻堅持納入第23章『傷害罪』。他批評藍白兩黨的態度流於形式,只在乎『條文裡有死刑就好』,忽略法條體系與實質意義。
莊瑞雄指出,修法已進入加重結果犯階段,藍白卻仍在討論早已達成共識的條文內容。
莊瑞雄強調,僅靠刑法重刑無法真正保障幼童安全。他指出,所謂『零容忍』的標準不該只限於死刑,否則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等同樣主張零容忍,難道每個都要判處死刑兩次?他反諷國民黨立場自相矛盾,並質疑:『你們自己講,馬英九時代把兩公約入法,現在刑法條文跟國際人權規範相牴觸,又該如何處理?』
連結:https://ppg.l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