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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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行動/何宗勳:反對恢復撲殺 也應容許民眾餵食發揮愛心 | 聯合新聞網

沒有什麼無解,就跟安全帽一樣,飼主不願意負責又找不到接手送養就是處罰,不做就罰。

所以解決問題上,覺得安樂死還是要做,但是是一時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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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容所
整套去執行,先把動物管理單獨拉出人力,
人力夠也能避免濫捕或是誘捕時數量太多無法處理,
收容場依然要開放定期領養。
過領養期就是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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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
繁殖場控管、非法繁殖檢舉重罰

專法禁止餵養,放養也要罰,誰在餵養就罰誰,不要依據甚麼環境衛生法,設立專法,餵養遊蕩犬貓就罰,愛心這麼多帶回去養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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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
飼主強制晶片植入,沒有晶片就是屬於遊蕩犬貓,沒晶片、不繫繩又沒有飼主陪伴禁止外出,沒有做到就是罰,誰知道你家「很乖的」狗會不會忽然追機車?像這種不繫繩的就算作可以誘捕的範圍,畢竟飼主也不在意別人的安全跟是否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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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晶片還可以篩出是不是有人慣性拋棄寵物,如果一個人兩三年帶不同寵物打了三四次晶片,就該懷疑寵物有沒有得到好的照顧,或是存在變賣、轉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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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包括公共場所例如學校的校犬,也必須以學校為管理者,進行登記管理及照顧,責任義務條件視同一般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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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端
執行安樂死的工作人員心理建設、輔導、不定期、定期評估也都重要,畢竟這樣的工作心理壓力不亞於法警執行槍決。
逐思
如果做到這樣,就可以考慮評估終止安樂死,結束一時的犧牲,當然也要視收容所的領養情況,畢竟問題都是出自飼主,人的問題解決,就不會有狗貓的問題。
逐思
這件事總是要有人扛起來,終止這樣的惡性循環,飼主不想負責,讓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去負責,哪有這種事?
逐思
希望有在關注動保的人還是要想清楚,痛一次,總比永久痛來得好,它們會變成遊蕩犬貓,都是人類的問題,所以人類承擔傷害它們來解決問題的結果也是剛好而已。
逐思
一直拖延,是要再多等幾個老人小孩被咬死,再來說「我不知道牠為什麼這樣」,那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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