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巴毛律師:保護令這種東西不是萬能的
不是你申請了保護令就金鐘護體
有時候申請保護令反而會更激怒對方導致悲劇結果
客戶來諮詢申請保護令 如果我覺得狀況很不妙
我都會先問客戶說你有地方去嗎 你不會還要跟他住在一起吧
違反保護令當然有刑事責任
但就怕有人殺紅眼根本不怕 就像今天新聞令人難過的案件
如果你申請保護令的對象有精神問題 或是嚴重的暴力傾向
請想辦法遠離他
能用跑的不要用走的能坐高鐵不要搭客運
雖然很無奈 但保護令這種東西只對還有理智的正常人有用 對瘋子真的一點用都沒有 https://images.plurk.com/36n5m9xrjUiGRkTL58yfzM.png
李四郎
社會局有提供庇護所
希望更多人知道
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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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各位女人或男人,
不論發生何事只要另一半會動手動腳的,
第一時間就該遠離甚至別讓對方找到人,
有暴力傾向的人是永遠不可能改的!

以前我曾做過社福,
被我們關心的是個顏面毀容的中年婦女,
她也是有申請保護令,
甚至人還躲起來,
但不幸被他前夫遇到,
他前夫直接拿石頭把她的臉砸爛😔
月半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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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保護令沒用」,是申請保護令之前,就應該先準備好退路,要放棄舊有的生活,搬家、換工作、換通訊方式,這些都是必要的,並且隨身攜帶防狼噴霧、辣椒水,為逃跑活命爭取時間空間。
對方收到保護令的時候,怒火一定是最高漲的狀態,這個時候是最危險的。
不是「保護令沒用」,是那張紙會在將來法庭攻防的時候發揮功用,但那也只是紙,不是物理防護罩,遇到有暴力傾向的另一半,千萬不要疏於防備,有多遠就跑多遠,然後,絕對不要投靠親友,絕對不能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住址與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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