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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車闖高雄輕軌自摔 民眾急拉人!警一查慘了竟是酒駕上路

男酒駕電動二輪車 擦撞高雄輕軌設施自摔遭送辦 | 社會 | 中央社 CNA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今天上午表示,67歲李男昨晚11時許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由七賢三路北向南行駛,行經蓬萊路、七賢三路口時,闖入輕軌範圍擦撞輕軌灑水圓筒後自摔,手部有輕微擦傷,經送醫檢查無大礙,現場並未影響輕軌運行。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經檢驗李男呼氣酒精值為0.1毫克,全案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新台幣20萬元罰金);以及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將李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此外,李男駕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有效牌照,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1款,最高可處36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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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騎機車闖國道逆向飆19公里 警2度攔停送辦 | 社會 | 中央社 CNA

「43歲沈姓男子今天上午騎機車闖國道3號南向72公里高原交流道路段,逆向行駛19公里,警方全線封閉、2度攔截才成功將他攔停,後續將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調查,沈男於上午6時28分許,騎機車由國3南向72公里高原交流道路段駛入,一路逆向往北,過程中任意變換車道;警方先於南向55公里處鶯歌系統路段,實施車道管制全線封閉,但沈男無視警方指揮。

警方表示,第二次在南向53公里處,以全線封閉攔停沈男成功,過程無人傷亡;沈男被攔停後不發一語,後續將調查是否誤闖、還是刻意。

對此,警方表示,本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將依規定製單舉發,並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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