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雲林縣政府承認了,罷免看板是他們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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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冤枉啊大人!
我們原先連看板是誰拆的都不知道
只是在譴責誰這麼過分
怎麼就「栽贓公部門」了呢?
這頂帽子我們被縣府扣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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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新聞稿洋洋灑灑列了一堆法條
那真的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先勸導行為人嗎? . 如果那麼正氣凜然、依法行政, 為何6/28拆的,到7/3才在發聲明? 難道不用「呼籲各界」嚴守法規嗎? 例如那個看板掛最多的丁學忠! . 雲林縣懸掛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第四條: 投票前「三十日」才能懸掛看板, 請問,丁學忠掛了幾個三十日了?』 https://images.plurk.com/6zmTCiXG8ada9GNS4TodNr.jpg
雲林拔釘 罷免丁學忠 (@badingact) on Threads
馬克斯
『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不得設置?
好的,麻煩看一下丁學忠這些看板離路口是幾公尺?
難道一扯到丁學忠,
用路人的安全又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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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想為難基層公務人員
大家都知道基層就是聽命行事
一直被上面的推出來擋槍!
誰下的命令誰承擔
敢做不敢當不是我們雲林人的氣魄!
. 一般小老百姓 哪有辦法跟作風強勢的地方政府爭什麼 只盼縣府遵照行政流程,並如聲明所說的: 不分黨派,一視同仁, 不要一再淪為特定地方勢力的打手。 . 說到做到 還有很多面丁學忠的看板 等著你一視同仁下令去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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