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兩中即為中國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及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 ROC);台灣包括台灣本島、澎湖及縣市政府管轄的諸島嶼。
馬關條約(1895)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中國失去台灣的主權。二戰結束前的開羅公報及波茲坦宣言是幾個同盟國的意向聲明及意向文書(letter of intent),沒有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台灣的地位要到舊金山《對日本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TPJ)在1952生效後才能確定。TPJ明文: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及美國是台灣首要佔領政權(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台澎金馬,作為命運共同體,具備建立新國家的條件,然而中華民國派那套中國大一統思想不斷拒絕成為新國家,持續散播言論欺騙台澎人不可以建立新國家,有太多中華民國派更是劣化變質到與中共貼合。
15:20開始 李登輝談到中華民國(政府)(非國家)在台灣這個政治現實
這張圖原來自哪? 完全看不見內容
定義:兩中即為中國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及中國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 ROC);台灣包括台灣本島、澎湖及縣市政府管轄的諸島嶼。
馬關條約(1895)清國割讓台灣給日本,中國失去台灣的主權。二戰結束前的開羅公報及波茲坦宣言是幾個同盟國的意向聲明及意向文書(letter of intent),沒有國際條約的法律效力。台灣的地位要到舊金山《對日本和平條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TPJ)在1952生效後才能確定。TPJ明文: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及美國是台灣首要佔領政權(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
很淺白的一段敍述...
要好處,卻不願承擔相對應存在的成本或代價。
的的確確,是目前不少國人的心態。
<世局-借鏡猶太史,走出台灣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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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塊論
出自李登輝所著《台灣的主張》,其主張(於初版240頁起)大致有二點;第一是定義「台灣」為中華民國在臺灣,作為一個擁有政治及實際主權的政治實體存在;第二是提出將中國各地各地依照文化及發展程度分割為「臺灣、西藏、新疆、蒙古、東北等」七個部分。
二十七國論
民國初年,針對民國軍閥割據的問題,中國學者提出多種主張來應對。1920年9月,毛澤東在《大公報》長沙版發表《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一文,文中提出將中國分裂為二十七國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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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什麼是國家?
九二共識是甚麼?
獨立是甚麼?
中華民國政府是以什麼樣的身份來治理臺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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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不是已經光復台灣了嗎?
為什麼臺灣好像一下是國家一下是地區?
甚麼是自決?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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