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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中並無「主權國名 +地理區塊」的命名先例,例如美國不會以「美利堅合眾國德州」作為國號,德國亦不會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巴伐利亞」代表全國。將「中華民國」與「台灣」強行結合,只會突顯政權認同的矛盾與焦慮,反而削弱了原本有限但清晰的國際地位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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