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畜🍆マダオ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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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重點就是法官認為我們光是使用爬蟲爬取法源公司的法規、沿格和附件,就已經構成妨礙電腦使用,同時侵害了法源的著作權,重判我刑期四年,賠償1億。
對於這個結果,我感到十分荒謬,除此之外,因為這個案子的結論同時也帶出兩個重大影響的結論:
1. 使用爬蟲爬資料可能觸犯妨礙電腦使用罪
2. 法源擁有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內容」、「法規沿革」、「法規附件」的著作權"
社畜🍆マダオK
一個比一個扯
爬蟲妨礙電腦使用罪
一個建置網站的公司可以擁有法規內容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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