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NiCE-P64
查了一些 不在籍投票 法案的事情,略整理一下

自己看到的重點
1. 今天吵的王鴻薇等人提出的是「適用各大選舉的草案」( 提案原文 )
2. 類似草案還有適用於公投的版本 ( 行政院資料供參 ),且以我的理解是這個的「草案」已通過了,唯修法還沒通過,所以還沒成為一個正式的法律,而目前中選會似乎希望即使修法了也要先在公投中試用,再去考慮是否套用到各大選舉。
3. 王鴻薇等人提出的草案內引起討論的「申請方法及須提出文件」其實和公投版本的內容一模一樣(兩邊都在第六條,忙碌的人可以先看第六條),但兩件事是否能用同樣標準處理?就是現在在討論的核心

感想:急成這樣就不要怪人懷疑你別有意圖
🌈(0▽0)🌈NiCE-P64
ㄣㄣ我個人是兩邊都反對(雖然硬要選一個當測試樣本還是只能選公投,但覺得公投也是跟選舉一樣重要)(不重要我投什麼投) 或者是申請條件再嚴格一些?
悠芽🌱休養中的汪醬
主要怕作票吧()我看完的結論是這個
🌈(0▽0)🌈NiCE-P64
悠芽🌱休養中的汪醬 : 我感覺是作票以前的事情XD 目前看到反對的意見都是怕「因個資外洩導致自己的投票地被擅自變動→當天無法投票」,我也是覺得滿危險的(只有簽名蓋章身分證的話太容易被偽造)
悠芽🌱休養中的汪醬
🌈(0▽0)🌈NiCE-P64 : 這也是個方向耶,謝謝分享!
🌈(0▽0)🌈NiCE-P64
所以查完之後就覺得「那難道公投就不會被偽造嗎,當然有可能會吧」(
不過實務上來說不在籍的制度的確是有需求,實際會怎樣還是要試過才能發現更多問題,於是只能先犧牲公投了,但是這時王鴻薇等人就跳出來說"欸欸你公投的不在籍過了、那選舉的不在籍應該也要過吧!!"

我:不是,你到底在急什麼 (答案我想大家心裡各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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