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20 PM
今天,讀書會的主辦人說了一句名言。我覺得這個可以在 COSCUP 講一場。
我沒有正常的使用需求
掰噗~
@baipu
說
Thu, Jun 26, 2025 3:21 PM
是阿~
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24 PM
任何商業公司都應該要有自己的 NTP SERVER
NTP server misuse and abuse - Wikipedia
Slashdot
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27 PM
高度時間敏感性的 UUID 產生方式,NTP PTP 裝備買好買滿。
終於,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針對這些需求與現有實踐進行討論,於 2024 年 5 月發佈 RFC 9562,納入 UUIDv6、v7、v8 三個新版本。其中 UUIDv7 以毫秒(ms)級 Unix 時間戳為主體,結合隨機位元,兼顧唯一性與有序性,特別適合資料庫索引與分散式系統。
GUID 索引問題新解 - UUIDv7-黑暗執行緒
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29 PM
好了,我找到問題了,別人改設定沒有改回來 XD 哭
另外一個人改 port forwarding 沒有恢復設定呀 XD
身為一個資深的網路設備跟儲存設備管理人員,相信別人告訴我他有完整復原設定這個事情確實是我識人不明。
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32 PM
我心情複雜
👽 (@whitecardbb) on Threads
david
@davihuan
Thu, Jun 26, 2025 3:33 PM
GPS-Denied Drone With NVIDIA Jetson Orin Nano
GPS-Denied Drone With NVIDIA Jetson Orin Nano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20 AM
使用工具的人對於那個工具怎麼使用必須要有對應知識,如果我沒有對應的知識要去處理一個問題,那我是要找有對應知識的人協助我,這個是服務。
工具的產出結果是固定的,服務的產出結果會因為服務需求者跟服務產出者當下的需求改變,所以你是工具還是服務,這個事情跟產出的結果會有直接的關係。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23 AM
因為吸毒引發癲癇、造成橫紋肌溶解、昏迷的富二代
父母會客時間問
"為什麼他吸毒不跟我們講?"
我說 "你們知道了難道會同意嗎?"
shhYang (@shh15535) on Threads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25 AM
以前家庭代工做芭比娃娃,現在要做無人機了。
朝野政黨應支持提升無人機預算,大幅提高採購量、進行更精準的技術補貼。
科技、民主與社會研究中心 on Facebook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30 AM
我就問一個現實的問題,Lawsnote 的內容被另外一個公司 Lawsafter (假設的名稱) 爬蟲抄走,然後做一樣的服務收錢,請問 Lawsnote 會不會告 Lawsafter。
拿另外一個資訊服務公司的內容做自己的資訊服務收錢,你真的覺得這樣沒有問題?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32 AM
今天,讀書會的主辦人說了一句名言。我覺得這個可以在 COSCUP 講一場。
我沒有正常的使用需求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39 AM
如果有人靠北 google 爬資料可以,他為什麼不可以,那我就要問了,google 爬資料賣的是什麼。
google 賣的是廣告不是爬的資料介紹的產品或者是爬的資料本身,所以之前歐美新聞媒體會告 google 這個事情我覺得情有可原,因為新聞媒體就是賣新聞內容呀。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44 AM
講難聽一點,lawsnote 的問題在串流內容產業的代名詞就是「搬運」好嘛。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3:55 AM
我自己不玩遊戲,但是我聽過一個很北爛的事情。
有遊戲到了中國之後 apk 被解開重組,然後裝了跟原來遊戲完全不一樣的音樂影片圖片內容,當然這些內容也完全沒有著作權,然後就上架去賣了,這個上架的人完全不用花力氣寫 game play ,然後素材也是網路搜刮的,這樣也可以賺錢。
現實是這種事情在中國告不動,不然在民主國家的法律系統的話這種事情要賠多少錢還很難說。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4:05 AM
我必須要說,如果你要強調法規判決書等法律相關的資料沒有著作權的問題,那你怎麼不去 OCR 法院每天出的紙本資料,而去拿人家整理好的數位化電子資料。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4:11 AM
一句話。
你拿別人再製的資料盈利你要付錢呀,你付錢了沒有,你又不是賣廣告。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4:41 AM
如果有一個盜版 AV 網站被別人盜版,可能的做法是什麼,我覺得可以做的事情。
我大概會這樣做,合法的做法是我去日本找 AV 廠商和解付錢取得授權代理證明,然後在台灣找律師告那個人。
然後跟日本 AV 廠商說這個人大概我們拿不到錢,你們可以想一下別的辦法,但是不要告訴我,我已經付錢給你們拿授權代理證明了。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4:47 AM
我自己就待在內容跟軟體產業裡面工作,如果有同業的見解是偏向 lawsnote 那個方向的話,那個同業的產品我就必須要審慎檢視了。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4:58 AM
我開始希望有人去告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然後讓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料來源列表公開,看看法源有沒有拿別人的再製資料來當自己的資料來賣。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5:10 AM
你付費取得的是那個服務不是那個軟體,你這樣賣其實還是有問題的,我想我們的見解不一樣。
自由軟體的自由是軟體的自由跟使用者的自由,服務還是要花錢的,如果今天我提供一個服務,我一定會限制使用者在沒有授權的狀況下用我的服務提供服務,因為使用者不能用一個帳號的費用賺多個帳號的費用,而且還沒有跟我一起承擔成本。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5:15 AM
被爬資料的公司把資料整理成可以被爬的狀態他就有成本。
被爬的公司提供的資料,不管使用者不要付費,他都因為整理的成本有對應的著作權權利。
被爬資料的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也不是不廣告,就是這些被爬的資料的衍生產品。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5:51 AM
「不論原始收編資料是否受著作權之保護,只要對所收編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即應受到著作權法關於編輯著作相關規定之保護」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6:05 AM
我工作的公司就做內容的,你抄我公司內容去賣錢就是跟我的生死做對。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6:58 AM
杜邦線品質問題對我來說有點月經文,我沒有不尊重你的意思,但是便宜的線材成本就是自己 QA QC 沒辦法。
david
@davihuan
Sat, Jun 28, 2025 7:11 AM
「我的秘密是…我一直都很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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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正常的使用需求
NTP server misuse and abuse - Wikipedia
Slashdot
終於,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針對這些需求與現有實踐進行討論,於 2024 年 5 月發佈 RFC 9562,納入 UUIDv6、v7、v8 三個新版本。其中 UUIDv7 以毫秒(ms)級 Unix 時間戳為主體,結合隨機位元,兼顧唯一性與有序性,特別適合資料庫索引與分散式系統。
另外一個人改 port forwarding 沒有恢復設定呀 XD
身為一個資深的網路設備跟儲存設備管理人員,相信別人告訴我他有完整復原設定這個事情確實是我識人不明。
工具的產出結果是固定的,服務的產出結果會因為服務需求者跟服務產出者當下的需求改變,所以你是工具還是服務,這個事情跟產出的結果會有直接的關係。
父母會客時間問
"為什麼他吸毒不跟我們講?"
我說 "你們知道了難道會同意嗎?"
朝野政黨應支持提升無人機預算,大幅提高採購量、進行更精準的技術補貼。
拿另外一個資訊服務公司的內容做自己的資訊服務收錢,你真的覺得這樣沒有問題?
我沒有正常的使用需求
google 賣的是廣告不是爬的資料介紹的產品或者是爬的資料本身,所以之前歐美新聞媒體會告 google 這個事情我覺得情有可原,因為新聞媒體就是賣新聞內容呀。
有遊戲到了中國之後 apk 被解開重組,然後裝了跟原來遊戲完全不一樣的音樂影片圖片內容,當然這些內容也完全沒有著作權,然後就上架去賣了,這個上架的人完全不用花力氣寫 game play ,然後素材也是網路搜刮的,這樣也可以賺錢。
現實是這種事情在中國告不動,不然在民主國家的法律系統的話這種事情要賠多少錢還很難說。
你拿別人再製的資料盈利你要付錢呀,你付錢了沒有,你又不是賣廣告。
我大概會這樣做,合法的做法是我去日本找 AV 廠商和解付錢取得授權代理證明,然後在台灣找律師告那個人。
然後跟日本 AV 廠商說這個人大概我們拿不到錢,你們可以想一下別的辦法,但是不要告訴我,我已經付錢給你們拿授權代理證明了。
自由軟體的自由是軟體的自由跟使用者的自由,服務還是要花錢的,如果今天我提供一個服務,我一定會限制使用者在沒有授權的狀況下用我的服務提供服務,因為使用者不能用一個帳號的費用賺多個帳號的費用,而且還沒有跟我一起承擔成本。
被爬的公司提供的資料,不管使用者不要付費,他都因為整理的成本有對應的著作權權利。
被爬資料的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也不是不廣告,就是這些被爬的資料的衍生產品。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