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ง •̀_•́)ง陌言律だよ
@hohenzollern - >根據草案內容,少年若曾受法院保護處分、轉介處分,或經刑事判決確定後已執...
我是黑道就會用「來一次不會怎樣而且三年後不犯法就不會有前科」的話來拐可拋式小朋友。
而且在中二爆棚的年齡階段就會覺得這條法在鼓勵自己成年前幹點大的,不僅可以短時間內獲得大量關注還可以申請撤銷前科紀錄,這不就是賺到嗎?
補:
政院同意會銜司法院「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保障少年健全成長、順利復歸社會
※原法條本就是有限制下塗銷前科,細節請見PDF
※前面是我嘴砲(?),後面有討論釐清法條差異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怕有前科但好想嘗試看看的人的擔憂一下就沒有了,“前科”這個能約束部分青少年的力量被削弱了。
啊是真的當少子化少到每平方里只有一個未成年逆,每個青少年都來嘗試一次犯罪就夠你社會怨了www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這樣還更好用錢誘騙需要錢的青少年吧,阿你拿了這筆錢後面好好過生活就不會有前科困擾,你幫我我幫你不是賺到?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我覺得青少年由於還沒出社會,對個人責任認知能力比較弱都是家長在善後,青少年要擔心的只是家長的怒火反而前科這種會跟自己一輩子如同他人目光的注視比較重要。
好嘛,現在可以申請撤銷,那怕啥啊?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搞不好還會出現攻略,教你如何“幹大事”後又能不保留前科的流程,三年不犯,一條好漢。青少年會理解這個立法背後的用心良苦(?)而盡量不去犯法或因為可以申請撤銷前科用心反省改過自新嗎,我不覺得,這是家庭跟教育都失能的結果。
☀朝狐☀
上次修法少年犯已經不會關起來了,直接發回去給原本的失能家庭管,只是沒想到雪球滾的這麼快,已經到了要雪崩的階段了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朝狐☀ : 我覺得這樣社會只會變得更加反感未成年,而未成年也會感覺到社會或其他成人的敵意導致拒絕屬於成人的社會。
或者就發展出什麼社會該接納他們否則是歧視的妖魔鬼怪意識形態
☀朝狐☀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左膠繼續執政的話,當然就只會發展出你講的那種妖魔鬼怪的意識形態,因為他們追求的就是名聲屬於他們,但是其他人要做功德,事情爆炸一定是你們這些被迫做功德的不夠友善囉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少年犯不會關起來,你讀的少年事件處理法跟我的怎麼不太一樣,肯定是我學藝不精,懇請大大賜教,少年犯不會關起來的法源依據跟基礎是什麼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喔,八十三條之一原本是五年內不犯可申請塗銷改三年==?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我看看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https://images.plurk.com/7eUeKQt71oy2cn3s7hdSal.png
最早是五年,後來86年修法改成現行3年
現在草案則是
https://images.plurk.com/6EuOxmzpApJudbujtJuQii.png
原本是執行完畢或赦免後2或3年塗銷,現在改為要在這段期間內沒有再受宣告才能塗銷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我也是看到這段不理解為什麼要五改三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先在噗手補一下這是原本就有的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可能要找86年那時候修法的說明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109年6月19日起少事法新制,未滿12歲的兒童觸法將不再移送少年法庭
109年6月19日起少事法新制,未滿12歲的兒童觸法將不再移送少年法庭-天秤座法律網

https://www.unitedway.org.tw/... 兒少司法改革大躍進 少事法修法後社福團體的因應

從小養成罪犯,你被害者要原諒啊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你分得清楚兒童、曝險少年跟觸法少年嗎?
我在問你法源基礎,你要不要先搞清楚自己在說什麼東西?
H5低浮上@🍙🐰ㄍㄟˋ婚
109修法只是引入行政先行制度,不是少年犯除罪化ㄟ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本次修法是為了回應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及避免兒童過早進入司法系統遭受創傷

你說這種法猿基礎嗎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原《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5-1條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由少年法院適用少年保護事件之規定處理之。也就是未滿12歲的兒童若觸法,將適用少年事件處理程序,進入到司法體系。經過修改後的《少事法》部分條文針對未滿12歲的兒童實行「除罪化」,也就是7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觸法,將回歸教育、社政等行政體系協助,不再適用《少事法》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少年事件處理法,再沒有兒權公約之前少事法本來就有
講86修法前的條文毫無意義,那很多都是戒嚴前修法,帶有規訓色彩的東西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所以你認為12歲以下猴子強姦犯不應該被管,懂了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阿你要不要看看你本來寫什麼,「少年犯」不會關起來ㄟ
少年犯,少年跟兒童一樣啊?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哈囉,舊法時代本來7-12歲就是適用少年保護事件,而非少年刑事事件好嗎?我覺得你應該是沒有我熟少事法修法沿革跟立法內容耶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首先去除「虞犯」的標籤,將「虞犯」改稱為「曝險少年」(Risk Exposure Teenage)。

翻譯:曝險少年所稱就是過去的慣犯,但我們現在給他一個比較好聽不會被發現他是慣犯的名稱,懂了。

好啦你最懂了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朝狐☀ : 虞犯就是慣犯???????
哇 我看你是 國民法感情大師ㄟ
☀朝狐☀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少年犯的處遇及刑事責任 少年犯的處遇及刑事責任-生活與法律-臺灣高等檢察署

過去可以在未滿12就適用少事法的,那我們叫他少年犯預備軍好啦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朝狐☀ 在意的點是未成年不管幾歲的處置, H5低浮上@🍙🐰ㄍㄟˋ婚 需要先確認用字指的是什麼對象,目前你們話不投機是這樣?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民國86年之前的少事法跟現在看到的基本上改非常多,因為整體立法精神都變動了(幾乎全部修正),因為再上一次的修法是65年(排除69年一次小幅度的修法的話),當時的時代背景還在戒嚴,管訓色彩濃厚
☀朝狐☀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他只是在意我沒有很在意法律人很在意的準確用詞,但他也沒有想在意一般人對法律人這樣玩法的感覺,互相不在意對方在意的部分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我覺得有人的頻道跟別人不太一樣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然後四處教訓別人哈哈哈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對對對 你們最懂 根本就在偷換概念 帶風向
H5低浮上@🍙🐰ㄍㄟˋ婚
講的東西根本就都不是事實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這樣有比較開心嗎?你就沒搞懂人家在討論的重點啊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偷換什麼概念?帶什麼方向?不要因為意見跟你不一樣就扣帽子,這樣和小粉紅青鳥有什麼區別?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朝狐☀ :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如果能討論最後釐清到底預期改動後會造成什麼結果等等之類的話我是不介意的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你說的就不是其他人在講的啊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我覺得沒有,他只想說我們這群人都在帶風向
H5低浮上@🍙🐰ㄍㄟˋ婚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其實跟去年5月出來的草案方向差不多,送進去會怎樣不知道而已
H5低浮上@🍙🐰ㄍㄟˋ婚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我搞得懂啊,搞不懂的是你吧,嘻嘻
連法怎麼修都沒搞清楚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你看,他就不甘寂寞四處留言,非要拼個他對大家都錯的結果,他這不是想來討論,只是來說教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你看看哈哈,他連我沒說過的事情也可以拿來說嘴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太堪憂了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我的理解是只有年限縮短,是這樣嗎?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看他能把86年修法理由說清楚沒
☀朝狐☀
我是覺得現在立法精神就是未滿12儘量幹,未滿18放心幹,反正有機會不背前科,猴子大解放,但顯然會去同情猴子的應該認為都是努力正常生活的人類在迫害猴子。猴子不犯法,特別是不犯刑法是會死嗎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喔喔看漏了這段
有關少年前案塗銷之規定,係於本法六十五年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於少年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受宣告者,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後於八十六年修正將管訓處分修正為保護處分、__五年改為三年。
H5低浮上@🍙🐰ㄍㄟˋ婚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看你從什麼角度去看
圖一是86之前的(65年時修法的),但因為非常久,時代背景已經不符合當代社會,圖二是109修法前,圖三為109修法後,但以重點的年限來說,並無變動,只是對於塗銷相關的方法做規範
https://images.plurk.com/2A8h88VafcfAMZvuqP4C1.jpg
https://images.plurk.com/7qYs992aEy5dBMsjHDYxpL.jpg https://images.plurk.com/6YPWp7WyCuXfEUYGLGNa80.jpg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對那時候5改3,但是怎說呢
我找到了修法說明,但沒有提到為何縮短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原本的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
我的理解是說受到處分的話是含執行後三年視為未曾受過該宣告,只要走完流程就可以申請塗銷
-
修改後是這樣
-
//少年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或受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處分,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三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者,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
這個則是不管後來裁定有無刑責,都要觀察你個三年,沒有意外才可申請塗銷
H5低浮上@🍙🐰ㄍㄟˋ婚
86修法因為連立法意旨都改了啊
本來少事法第一條是管訓處分及少年刑事案件依本法之規定
修正後改成健全自我成長、調整成長環境、矯治性格,以前沒少年法院也是那時候修法後90年代出頭,才有第一間少院
從管訓變成全件移送,增加保護處分並定調以保護處分優先的
不過全件移送在108修法後又也沒了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我漏掉後來才補完,86年的事情我就不怎計較了XD
H5低浮上@🍙🐰ㄍㄟˋ婚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對,大致上沒有錯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我想說有截圖 所以你沒看到那張?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我…我要反覆看幾次才看能看完很多字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好啦所以到底誰帶了風向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感謝回應,那這樣的話的確是有收緊條件的效果,那現在只剩下大家在乎的重罪可否塗銷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我一開始也是想說這有加條件塗銷,不過看多數人反應這是因為割喉案才要求修法
那這次的修法確實是不夠嚴格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這時候反覆強調「哪有,修法變嚴格了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其他人在意的根本不是那個無再犯後塗銷,而是即使犯下重罪,還是有機會塗銷
這便不符合希望修法的民意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這次的災難是結果與期待不符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也提到黑道招攬青少年,先看到這些修法原因我也自然覺得這樣哪夠啊(只有修法不在各方面也同時推進哪夠啊)
但是原法條如果真的只要"按部就班跑完流程即可申請塗銷"自然更不可以囉,原法條的整個過程可能還更短,因為是將刑之執行的時間也包含在所謂的三年內,新法則是刑之執行的時間不包含進去,全部執行完畢後觀察三年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沒有,現行就已經是是執行完畢後三年塗銷,他有註明是執行完畢
H5低浮上@🍙🐰ㄍㄟˋ婚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 司法院草案出來前(去年)應該有考慮過這個修法方向
但這個立法技術會稍微複雜一點(重罪定義是什麼?畢竟重罪本來就是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
還有另外一個更實際的原因,兒權公約的一般性意見裡有一句,少年犯檔案不應在處理其後涉及同一罪犯之成人案件中使用,但因為這句其實很模糊(目前主流見解認為就是不能使用)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https://images.plurk.com/6EuOxmzpApJudbujtJuQii.png 左邊是修改後,右邊是現行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喔喔喔!好想死,又看漏字欸 (吃藥啦幹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https://images.plurk.com/7eUeKQt71oy2cn3s7hdSal.png 這裡的「刑之宣告完畢」,就是在說執行完刑期(或是緩刑宣告結束)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所以不管是65還是86,當時的塗銷條件都包含了執行完畢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這次修法頂多加上「宣告完三年後不得再犯」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H5低浮上@🍙🐰ㄍㄟˋ婚 : 那這樣的話還是必須要修復失能的家庭跟社會網才能更好減少青少年問題,但這個又更難了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了解,不過最後一段"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這個沒有提到年限,是如果不付審理就可立即申請塗銷?我看修法後是"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也要等三年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現在通通三年,之前29-1還比較短
(ง •̀_•́)ง陌言律だよ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三年還是太短了,我傾向叫他們憋到成年(干)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我覺得真正該罷免的就是這群人,可是他們都在安全位置上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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