鴿子🕊
政院拍板少事法修法 少年3年未犯即可「抹去前科紀錄」

Kio Sunshine (@SunshineKio) on X

//這些年:小五男生性侵小二女生,新北國中割喉案,未成年參與詐騙犯罪的比率年年升高....

社會大眾:政府快處理未成年犯罪的問題!

行政院:你們的需求我聽到了!

為了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要未成年犯3年內未再犯罪,即可塗銷前案紀錄與相關資料!//

我是黑道簡直爽死,未成年有幾個三年可以消耗,還可以快樂回歸社會不用負擔任何成本。
掰噗~
(brokenheart)
欸Juo
處理未成年犯罪 沒問題!把犯罪紀錄抹消就是沒犯罪了!呵呵大聰明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エオルゼアの冒険者
政院解散好了
加魯魯☆先回去送貨
鴿子🕊
欸Juo : 跟0元購一樣
哈哈哈,到底誰說民進黨沒執政優勢
路邊攤宅老闆
因為本來是沒留前科的
路邊攤宅老闆
另外三年你就能自己算一下從有腦袋犯罪到最後成年是有幾個三年?
超かわいい鈴音ちゃん★
本來83條之1是執行完畢3年後沒有前科,新法修正為執行完畢3年內「無其他犯罪紀錄」才沒有前科

不留前科條件是限縮的,這個沒什麼好噴民進黨的吧?
另外新聞用「即可」這種寫法還滿誤導的,條件變嚴格應該是「才可」吧?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今天相關噗都很熱鬧喔
加魯魯☆先回去送貨
如果是小五,保守來算也有兩個三年吧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小五10~11歲,到成年18還有至少7年
鴿子🕊
@hohenzollern - >根據草案內容,少年若曾受法院保護處分、轉介處分,或經刑事判決確定後已執...

所以結論上來說

本來就不嚴格的執法標準可以更不嚴格

原來又是一個我們平民不知道超級好笑的法條做個樣子變更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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