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
『勁爆快訊!

剛剛聽熊大講的時候,我腦袋直接閃過

「忽然想到原來早就開始在偷錄音,早早就在犯罪了!」

今天薯條哥張啓楷又自己爆料:

「因為你們沒去法庭,所以我們有派人去錄音。」

不是懷疑,是他親口承認——派人偷錄音!

再翻出來看:
📆 12/20 民眾黨議員被抓包,試圖帶錄音錄影設備闖進偵訊現場
📀 6/16 張啓楷說:我們有很多光碟錄音檔

📺 接著播光碟、上節目、國會大肆播放』
儒哥 (@rurulifediary) on Threads
馬克斯
『這不是臨時起意,這是長期組織性犯罪行動!
他們用立委職權作掩護,一步步竊錄、拷貝、擴散、操弄司法。

試問誰參與了有多少人參與

所謂的「監督政府」,根本是「監聽政府」!

今天的爆料,證明他們不是無知,是預謀犯案、整黨共犯!

❗️《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可處三年徒刑
❗️《個資法第41條》:非法蒐集並公開個資,最高五年徒刑
❗️《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利用職權犯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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