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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肝診所遭控私打疫苗案逆轉 最高行判免罰200萬元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挨罰200萬 大逆轉改判免罰確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好心肝疫苗案翻轉 疾管署:指揮中心期間行政程序再商討 | 聯合新聞網

好心肝涉私打疫苗判免罰 邱泰源:商討兼顧規範防疫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好心肝診所涉私打COVID-19疫苗挨罰200萬案逆轉,二審認定開罰有誤,6/19判免罰確定。衛福部長邱泰源說,未來會再商討,完備規範效力並兼顧防疫;北市府則將據判決書依法研商辦理。

COVID-19疫情期間,北巿府認定好心肝診所施打對象不符規定,開罰新台幣200萬元。診所抗罰一審敗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6/19認定,衛生福利部未依接種政策發布及刊登公報,本件開罰有誤,判免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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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好心肝診所遭控私打疫苗案逆轉,邱泰源晚間透過文字簡訊表示,未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發布防疫措施的行政程序,會再與法制相關部門商討,盼能更完備規範效力並兼顧防疫需求。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則回應,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據以依法研議辦理。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衛生福利部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期間,傳染病防治法的中央主管機關仍為衛福部;傳染病防治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預防接種政策』,應以衛福部訂定發布者為限,因此中央指揮中心以其名義,自行對外發布的預防接種應變措施,醫療機構就算沒配合,仍不得以違規為由,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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