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周立軒 (@victor31429) on Threads
早上銷聲匿跡很久的國民黨新竹縣立委林思銘召開了一個記者會,把竹縣二罷團跟中選會罵了一遍,他的訴求是這樣的:
「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
故連署人數應扣除提議人數為連署人數,二階的自行重複連署也應予以扣除,選務機關就應該直接宣布罷免案不成立,怎麼還可以給罷團補件呢?
只要誰敢送補件,只要誰敢同意補件,我林思銘就要告你們!」
林思銘自己是律師,居然如此法盲。
選罷法規定的很清楚,一階連署的名單在二階的時候都會被剔除,這其實證明新竹縣要罷免你的人已經強烈到不管幾次都要出來簽了,林思銘今天居然還無視選罷法的規定,嗆要告罷團?
先回去重看選罷法吧,林公瓜。
掰噗~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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