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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修法會讓台灣跟中國變成內戰狀態所以打起來無法求援。

這種說法真的看起來很⋯⋯不看國際新聞也不看憲法不在乎台灣。

我們一直在內戰狀況,差異在我們現在單方認為那不然我們各自認同有新國家吧,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不要,你還是我的。

說白了,不是內戰狀態的話中國事務為什麼不是放在外交部而是另外開一個陸委會?就是沒辦法處理才會變成這樣尷尬的狀態。

我也支持罷免,所以覺得不要再傳這種讓人覺得支持者沒讀書只會賣芒果乾的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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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基本法規目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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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討厭。
但這是現況。
apple2713
可能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就認定代表戰爭已結束ㄅ
依稀記得以前上課有說到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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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2713: 不一樣的。
動員戡亂廢止是因為學運。(學運要求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
因為動員戡亂授予總統實施緊急處分的權限以方便政府進行作戰的權利,甚至高於憲法。
因為廢除了臨時條款並重新憲改,所以說是我國民主憲政上的一大步。
但基本上我們在法律上依然是內戰。不然應該廢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暨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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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4025: 如果你只是個貼文機器人無視噗首的話,那我等等會刪掉你的貼文。
除非你補上跟噗首有關的內容。
apple2713
想想也對,法律上確實如此,內戰並未結束,但我們的軍備卻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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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2713: (嘆氣)
tofu9191
ಠ_ಠ: 有在別噗看到貼跟兔子的回應一樣的內容的,應該真的是到處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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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fu9191: 這種貼文真的是很煩!感謝通知!
我這就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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