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Thu, Jun 5, 2025 2:07 PM
Thu, Jun 5, 2025 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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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
捍衛的不是柯文哲而是司法
不管喜不喜歡柯文哲,臺灣司法不該淪落如此
集氣!懇請法官裁定勘驗偵訊光碟,讓真相水落石出。
柯文哲臉書全文
法院不可以破壞證據鍊,如今卻被北檢?法院?破壞電子證據鍊
●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更直指,「A1-37」 行動硬碟這個證物最大的問題。
●檢察官不想讓沈慶京申請完整勘驗朱亞虎遭誘導、脅迫之偵訊光碟,扯要考量「訴訟經濟」。柯文哲:「你們把我關了九個月,現在才在講訴訟經濟,這樣可以嗎?」
newt5257
Thu, Jun 5, 2025 2:09 PM
ಠ_ಠ - 這法官真的不是故意的嗎?.... 可以合理懷疑法官是故意配合檢察官要消滅動過手腳的紀錄?
ಠ_ಠ
Thu, Jun 5, 2025 3:29 PM
一個證物,就這樣隨手拿出來,沒封條、沒包裝、誰打開過?不知道。
檢方今日勘驗
關鍵證據,也就是柯文哲
A137硬碟,勘驗前,柯文哲委任蕭奕弘律師多次提醒法官:#數位證據具有可變動性,應勘驗IMAGE的副本,以避免打開原始硬碟後電磁紀錄被更動、破壞了證物的證據力。
檢方明知這是標準程序、檢察官姜長志卻還是要非常大聲的嗆律師:「你們確定要用IMAGE嗎?不要到時候又說要原物勘驗喔」?經與辯方多次確認、法官也認為律師說的道理後,法官裁定休庭十分鐘,再行勘驗IMAGE副本。
再開庭後,法官卻無法處理此一檔案為由,所以決定以「原物勘驗為妥」,但她沒有在法庭上告知大家。
柯文哲的辯護人之所以一再要求以image檔進行勘驗,就是因為數位硬碟被點開後,#證據鏈就可能遭受破壞,更無法確保證據的完整和同一性。
(接續)
ಠ_ಠ
Thu, Jun 5, 2025 3:30 PM
此外,查扣電子裝置證物時,應有封套、封條,上面應如實記載是什麼單位、時間、地點扣押,後面有哪些單位曾打開過都要註記。
製作副本更需要經過計算「#雜湊值」,專業流程確保證據沒有受到任何污染。但這個硬碟上面,連個封條都沒有,就像這篇文章所附的圖片、和你我抽屜裡的任何一顆隨身硬碟。
扣押證據到取出保存,都沒有經過標準程序。
gemini919
Thu, Jun 5, 2025 5:40 PM
柯文哲律師又在陷害柯文哲了 ,讚ww
cocoa5495
Fri, Jun 6, 2025 2:45 AM
硬碟被北檢竄改過了吧
cocoa5495
Fri, Jun 6, 2025 2:53 AM
法官淪為綠圾辯護律師 真的夠噁
taro8260
Fri, Jun 6, 2025 3:32 AM
期待最後到底他們到底怎麼判有罪
現在看到法庭呈現的內容:
證人 - 臆測、我覺得
證物 - 沒有電子指紋
柯文哲 - 抓頭心虛
該不會用因為抓頭判有罪吧
ಠ_ಠ
Fri, Jun 6, 2025 9:37 AM
[爆卦] 司法官訓練所教材流出!
https://bbs.beptt.cc/...
結果不管是許芳瑜法官問、姜長志檢察檢察官,才在事後說勘驗前為何不先說?
不是耶,你們本來就要有這專業知識,這甚至是你們訓練的教材。
parrot2734
Sat, Jun 7, 2025 12:05 AM
這件事辯護方的邀求沒有什麼不合理,正常應該要驗映像檔不是直接操作原件,主要是保存證據考量。以目前看到的資訊判斷檢方的證據保全做的相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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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喜不喜歡柯文哲,臺灣司法不該淪落如此
集氣!懇請法官裁定勘驗偵訊光碟,讓真相水落石出。
柯文哲臉書全文
法院不可以破壞證據鍊,如今卻被北檢?法院?破壞電子證據鍊
●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更直指,「A1-37」 行動硬碟這個證物最大的問題。
●檢察官不想讓沈慶京申請完整勘驗朱亞虎遭誘導、脅迫之偵訊光碟,扯要考量「訴訟經濟」。柯文哲:「你們把我關了九個月,現在才在講訴訟經濟,這樣可以嗎?」
檢方今日勘驗 關鍵證據,也就是柯文哲 A137硬碟,勘驗前,柯文哲委任蕭奕弘律師多次提醒法官:#數位證據具有可變動性,應勘驗IMAGE的副本,以避免打開原始硬碟後電磁紀錄被更動、破壞了證物的證據力。
檢方明知這是標準程序、檢察官姜長志卻還是要非常大聲的嗆律師:「你們確定要用IMAGE嗎?不要到時候又說要原物勘驗喔」?經與辯方多次確認、法官也認為律師說的道理後,法官裁定休庭十分鐘,再行勘驗IMAGE副本。
再開庭後,法官卻無法處理此一檔案為由,所以決定以「原物勘驗為妥」,但她沒有在法庭上告知大家。
柯文哲的辯護人之所以一再要求以image檔進行勘驗,就是因為數位硬碟被點開後,#證據鏈就可能遭受破壞,更無法確保證據的完整和同一性。
(接續)
製作副本更需要經過計算「#雜湊值」,專業流程確保證據沒有受到任何污染。但這個硬碟上面,連個封條都沒有,就像這篇文章所附的圖片、和你我抽屜裡的任何一顆隨身硬碟。
扣押證據到取出保存,都沒有經過標準程序。
柯文哲律師又在陷害柯文哲了 ,讚ww
現在看到法庭呈現的內容:
證人 - 臆測、我覺得
證物 - 沒有電子指紋
柯文哲 - 抓頭心虛
該不會用因為抓頭判有罪吧
https://bbs.beptt.cc/...
結果不管是許芳瑜法官問、姜長志檢察檢察官,才在事後說勘驗前為何不先說?
不是耶,你們本來就要有這專業知識,這甚至是你們訓練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