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monchen
注意到「列冊函知」,其後再推演,對原本就認真落實公民聯署者,可再依中選會查對指出錯誤遺漏處做補正後再提交,也是立法本來的意旨。
然而,對本來不是的抄寫,將會造成困難不便。
這樣的對比更是拉開兩邊的社會觀感。
很簡單,就是一開始就應該確實的好好做連署。就是這樣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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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摘)四、以上開二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業循法定程序確認有修正查對結果之必要,至修正之查對結果及刪除之連署人及其個別事由也將 列冊函知 提議人之領銜人;
南投縣立法委員罷免案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行政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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