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呱呱
@.tw.
柯文哲於3月20日第一次開準備程序庭時,指控檢察官林俊言偵訊時,對他說他的隨身硬碟裡有不雅照、不雅片,若他不認罪,就要把照片交給法官、律師閱卷,公諸於世,「我不記得隨身碟裡有什麼,差一點被他唬住」,「還好我想到我家佩琪夫人家教甚嚴,我不可能有不雅照」。

北檢聲請主張,由於柯文哲不承認檔案存在,因此聲請勘驗扣案行動硬碟中的「Photo - Human - Woman」檔案夾路徑,範圍包括資料夾名稱、作者、存檔人及修改時間,以證明資料夾與檔案確實存在,且是由柯文哲親自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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