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 「台中豐原區一托嬰中心遭投訴虐童,1歲多女童從托嬰中心回家卻抗拒家長接觸,調...

快訊/台中托嬰中心爆虐童!3保母遭重罰、中心8/1起勒令停辦 姓名將公告揭露

中市府開罰虐童私托40萬、8月起停辦 托育人員60萬並公布姓名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把童當抹布」托育員重罰60萬 托嬰中心8月起勒令停辦

「台中市豐原區兒晴托嬰中心日前爆發虐童案,托育員抓著幼童的頭前後猛力晃動,故意害幼童摔倒頭部撞地,還把小孩當抹布擦地板水漬。台中市社會區調查後發現其中1名陳姓托育員至少對14名幼童施虐,惡性重大,裁罰最重的60萬元,30年內禁止從事相關托育工作;另托嬰中心嚴重管理疏失,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公告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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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虐童案本月中旬由市議員陳清龍陪同受害家長出面揭發,根據監視器畫面,該托嬰中心1名陳姓女保育員幫孩子換尿布時動作粗暴,竟將1名面對她站立的幼童雙腳往前拉,導致幼童倒地後腦重摔在地墊上;陳女還抓著幼童坐的椅子前後大力搖晃,後來更抓住幼童的頭前後猛力晃動。

社會局表示,經調查,陳姓女托育員受過專業訓練,卻無視幼兒脆弱無自保能力,對14名幼童屢屢做出推、拖、拉等具惡意的粗暴照顧手法,且事後推諉、無悔意,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30年內不得從事托育相關工作。

另外,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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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部分,多名托育人員常態性不當對待幼童,托嬰中心竟未即時察覺,甚至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勒令停辦。

重罰之外,托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托育人員的姓名都將公告,民眾搜尋『CRC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即可檢閱公開資訊。

社會局強調,此案是社會局在主動稽查過程中發現,負責人和另外3名托育人員知悉幼兒遭到不當對待,卻沒有在24小時內通報,因此再依延遲通報裁罰3萬元。依據兒少權法規定,托育工作人員均為責任通報人員,發現兒少受虐有義務制止,未依法通報將面臨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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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說明,托嬰中心遭勒令8月1日起停辦,此過渡期間依法應協助收托幼兒轉托,考量轉托需要媒合與銜接時間,在正式停業前,社會局將持續加強訪視、輔導及稽查;指派專人服務家長,提供鄰近托嬰中心、保母及幼兒園等資源,全力協助幼兒順利轉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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