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不知火舞
@yclou
Mon, May 26, 2025 1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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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最令人「髮指」的是像黃國昌這樣的政客 - 鏡報
關於立法院可以怎麼審議預算案,立法行政兩院之間的權力分際如何?在《憲法》層次上有兩個最重要的規定。第一個是《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原因在於立委是由全國各選區所選出,比較不會有整體思考,如果容許他們提出增加支出的預算案,很容易基於選區的壓力而失控,形成所謂的「肉桶政治」。
另一個是30年前大法官會議做出的釋字第391號。此案由當時跨黨派立委陳水扁、洪昭男所提出,他們質疑,雖然立法院審查預算時「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那是否可以在不更動行政院預算案總額的前提下,將支出的細目在不同筆預算案之間進行調挪呢?釋字第391號明確說,這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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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ou
Mon, May 26, 2025 12:35 AM
大法官們認為,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前者不能被逐條逐句增刪修改,否則也違反《憲法》第70條的精神;尤其是,立法院如果把預算案這樣調來調去,「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
立法院在今年1月針對總預算通過一項通案刪減決議,要求行政院自刪636億。但中央政府最後決定以刪減撥給地方政府的25%一般補助款來填補這個大洞。藍白兩黨對此大怒,包括蔣萬安、盧秀燕等人都痛批政院的作法違法,黃國昌更指控行政院「目無法紀、違法濫權,令人髮指。」
到底誰違法?其實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在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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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是30年前大法官會議做出的釋字第391號。此案由當時跨黨派立委陳水扁、洪昭男所提出,他們質疑,雖然立法院審查預算時「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那是否可以在不更動行政院預算案總額的前提下,將支出的細目在不同筆預算案之間進行調挪呢?釋字第391號明確說,這也不行。
立法院在今年1月針對總預算通過一項通案刪減決議,要求行政院自刪636億。但中央政府最後決定以刪減撥給地方政府的25%一般補助款來填補這個大洞。藍白兩黨對此大怒,包括蔣萬安、盧秀燕等人都痛批政院的作法違法,黃國昌更指控行政院「目無法紀、違法濫權,令人髮指。」
到底誰違法?其實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在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