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星@春花落
這個YouTube頻道的背後是一個在逃通緝犯?!(而且他做的事情比你想像的還要糟糕)
一早醒來滑到這個 之前是有聽說過一點
但看過錫蘭這篇後我就覺得
台灣果然是鬼島

連未成年性罪行都能用錢來和解減刑的話
要不要乾脆把雛妓合法化好了???
燈炎社交恐怖份子,關
我就有朋友說他小時候被強暴
結果因為他未成年
他爸自己決定拿錢了事的事
燈炎社交恐怖份子,關
因為他未成年
所以他沒有決定權
小山羊
台灣對女性未成年者的保護真的很弱,但是如果是男性未成年者就會用力保護喔,是不是很棒棒呢(從小到大都沒長進的環境)
燈炎社交恐怖份子,關
小山羊 : 對臺灣成年女人的保護也幾乎不存在啊
我姐最近在唸法律會跟我分享案例
看到一堆鬼故事
小星@春花落
燈炎社交恐怖份子,關 : 老實說 還沒上升到已爆光的層面 付錢私了的真的不知有多少
但已經在法院上了耶?不能因為受害人家屬OK就能用錢減刑了吧?
這就是法律+法官+法院的政府問題了
小星@春花落
小山羊 : 剛查了一下 香港有分兩個層次的
在香港 這罪行通稱“衰11”
“衰”在粤語裡有“糟了 做錯了”的意思
11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因為是11個字所以就
香港合法性交年齡是16 所以也通指16歲以下
這個最高可以判5年
雖然N年前也引伸出有16歲以下的女生用這法律來騙錢 自稱夠16歲但其實還沒 借此勒索男方金錢

但原來還有一個“衰13” 是指其中一方是13歲或以下
這個在香港是可以判終生監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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