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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剛找到新工作,開心,但是今天新人訓練教到算薪資跟加班費時,我覺得怪怪的。
因為底薪裡面有包含全勤獎金一千元,所以請假時除了要扣掉相應的薪水(例如病假只付半日薪),還要依比例扣掉全勤獎金(病假扣20%),扣完為止,請問這樣是正常的?
因為我工作經驗不太多,我以為全勤獎金是一個BONUS的概念,不應該算在底薪裡面,對吧?

順帶一提我的底薪是28800,含全勤獎金1000。
pony7909
基本上底薪是不能算獎金,基本上……
shark3216
正常 勞基法最低薪含所有加給(前工作是政府配合外包不會違法但也只會最低限,所以查過
knight4697
目前待過兩間公司薪資結構都有全勤金
aries5938
全勤獎真的好討厭
knight4697
除了全勤還有遲到金的⋯雖然我沒在遲到但還是覺得
wasabi9848
我公司是遲到一次(一分鐘就算遲到)直接全勤2千就再見了,幹
pasta7586
待過的公司幾乎都有全勤制度,之前看哪裡有人說就不要去有全勤制的公司,我想說那這樣我不就都不用上班了?
koala9984
全勤獎金屬於經常性工資,可以看「Q:全勤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這一題;噗主也可以確認一下自己的勞健保是否以28800加保,是的話應該就沒問題
勞動部工資常見問題

補充:至於全勤獎金是算在28800裡面或是額外加上去的,就要看噗主跟公司談薪資是怎麼談的,如果當時沒有講清楚,這樣的算法也是有可能的
mars3372
我的薪水是最低薪資也包含全勤獎金,上個月請一天事假就被扣兩千多,真的不懂這樣是不是合法......害我現在都不敢請假怕又被扣全勤的錢
rat7524
有些公司是你只要請1天假(除了特休和其他全薪假),全勤獎金就直接全扣,你才扣20%已經算好的了。「全勤」=「該上班都有上班」,噗主請病假就不是全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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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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