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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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法叫那些法盲的不能當立委嗎?】

有關外界指控刪減一般性補助款有違法之虞,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2)日再度強調,行政院主計總處通知地方政府刪減一般性補助款636億,完全是依照立法院在今(2025)年1月21日三讀總預算案,以及立法院在同年3月12日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的結果辦理,並無違法之處。

李慧芝指出,中央政府補助地方政府的依據,不論是按照地方制度法第69條或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都明確規範中央政府具有裁量權,為了全國經濟均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至於新版財劃法在今年3月21日公布時,114年度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的預算都已依照原版財劃法完成編列及審議,其中也包括一般性補助款的編列。
掰噗~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龜苓膏~
而依照新版財劃法的規定,財政部應該在會計年度開始前4個月通知各地方政府被分配到的算定金額,因此實務上無法再回溯到今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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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
「財劃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明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因此總統3/21公布新修正「財劃法」第三十條,3/23生效。那3/23生效的新法律,就 無 法 溯 及 既 往 約束去年8月就編列好今年1月審議與三讀通過的114年的總預算案與審議。因此,新條文只能對後面產生拘束,aka未來115年度的總預算才會適用這一條的規定。
~龜苓膏~
你藍白不是笨,對自己財劃法修了什麼適不適用都不知道;不然就是壞,混淆視聽的臭老招式一直用!

是 誰 說 要 刪 到 有 感 的 ?

這「感」不就來了嗎?

至於為什麼北部影響少,中南部影響多,那當然是因為雙北依賴一般性補助款的經費相對南部少阿!

如果覺得這樣不公平?可以!南電不要北送,你覺得如何?這樣很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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