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eunice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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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May 22, 2025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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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變動加劇引發民眾避險 數發部示警詐團新手法 | 產經 | 中央社 CNA
「數發部數產署今天表示,5月11日到17日期間高風險關鍵字以外匯相關為主,像是黃金期、上下車、資金等,研判應跟近期美國關稅戰議題相關,經濟局勢快速變化,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想快速獲利或避險的心理弱點,提供誤導訊息,提醒民眾保持警覺。」
有關Meta所營Facebook平臺涉及廣告資訊揭露不全 數位發展部依法裁處|新聞發布 - 公告訊息|m...
臉書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 數發部依詐防條例首次開罰100萬 | 產經 | 中央社 CNA
「數發部今天表示,Meta經營的Facebook平台,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共有2案,對Meta每一案開罰新台幣50萬元,總計開罰100萬元,這是詐防條例上路以來首次針對平台開鍘。」
終於罰了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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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May 22, 2025 10:13 AM
「Meta表示,『我們有責任盡力打擊在我們平台上的詐騙行為,並對此高度重視。我們將繼續與政府及執法機關等相關單位合作,跨平台、跨產業共同打擊網路詐騙。』
數位發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針對Meta所經營Facebook平台,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一事,經數發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台灣高等檢察署、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等單位共同檢視,確認有2則廣告違反詐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因此,依同條例第40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Meta每案各裁處5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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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May 22, 2025 10:13 AM
數發部強調,訂定詐防條例與子法時都多次跟業者溝通,業者也表示願意配合詐防條例規範,且已落實法遵義務,不過,仍發現有具體違反法規情事,因此依法裁處。
數發部指出,秉持依法行政立場,持續督促業者恪遵法規,確實履行資訊揭露與源頭管理責任,並與各部會緊密合作,強化網路詐騙防制機制,共同維護民眾資訊安全與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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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hu, May 22, 2025 10:21 AM
臉書2廣告資訊揭露不全 Meta遭數發部開罰共100萬
數發部硬起來了!打詐專法上路後首例 Meta遭罰100萬元 - 自由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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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 May 30, 2025 7:50 PM
5/30
暑假將至 數發部示警遊戲點數詐騙 | 產經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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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Mon, Jun 2, 2025 9:15 PM
Mon, Jun 2, 2025 9: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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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揭臉書名人詐騙廣告多 蔣萬安:研議開罰標準 | 地方 | 中央社 CNA
「北市議員曾獻瑩今天說,詐團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名義在臉書登廣告行騙,臉書賺廣告費卻未盡防詐義務,要市府提告。
蔣萬安表示,已在多次治安會報要求相關局處積極研議,請Meta針對已反映的詐騙廣告即刻下架,並提供相關詐騙集團背後資料,以及在社群平台的防阻詐騙完整計劃。
他指出,Meta起初都有配合下架詐騙廣告,但最近幾次配合度有下降,所以也要求Meta到北市府說明,他們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出說明,但無法接受。
蔣萬安說,已正式發函到Meta台灣分公司(台灣臉書)及美國總公司,要求配合打擊詐騙集團的作為,希望臉書配合將詐騙廣告下架,並提供背後詐騙集團相關資料,否則將依照消保法規定進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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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Jun 2, 2025 9:15 PM
他強調,對詐騙深惡痛絕,要求臉書應遵守台灣法律和負起下架詐騙廣告責任,若不遵守當然要依法開罰,但開罰標準將先待法務局調查清楚和研議,希望Meta要配合台灣政府打擊詐騙。
至發稿為止,Meta尚未對此事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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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Tue, Jun 17, 2025 7: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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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再涉法規紅線 數發部最快本週開罰並證實業者訪台 | 產經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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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發部數產署今天表示,5月11日到17日期間高風險關鍵字以外匯相關為主,像是黃金期、上下車、資金等,研判應跟近期美國關稅戰議題相關,經濟局勢快速變化,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想快速獲利或避險的心理弱點,提供誤導訊息,提醒民眾保持警覺。」
「數發部今天表示,Meta經營的Facebook平台,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共有2案,對Meta每一案開罰新台幣50萬元,總計開罰100萬元,這是詐防條例上路以來首次針對平台開鍘。」
終於罰了ㄟ
數位發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針對Meta所經營Facebook平台,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一事,經數發部會同內政部、法務部、台灣高等檢察署、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等單位共同檢視,確認有2則廣告違反詐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因此,依同條例第40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對Meta每案各裁處50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
數發部指出,秉持依法行政立場,持續督促業者恪遵法規,確實履行資訊揭露與源頭管理責任,並與各部會緊密合作,強化網路詐騙防制機制,共同維護民眾資訊安全與合法權益。」
「北市議員曾獻瑩今天說,詐團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名義在臉書登廣告行騙,臉書賺廣告費卻未盡防詐義務,要市府提告。
蔣萬安表示,已在多次治安會報要求相關局處積極研議,請Meta針對已反映的詐騙廣告即刻下架,並提供相關詐騙集團背後資料,以及在社群平台的防阻詐騙完整計劃。
他指出,Meta起初都有配合下架詐騙廣告,但最近幾次配合度有下降,所以也要求Meta到北市府說明,他們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出說明,但無法接受。
蔣萬安說,已正式發函到Meta台灣分公司(台灣臉書)及美國總公司,要求配合打擊詐騙集團的作為,希望臉書配合將詐騙廣告下架,並提供背後詐騙集團相關資料,否則將依照消保法規定進行開罰。
至發稿為止,Meta尚未對此事發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