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Wed, May 21, 2025 1:06 PM
Sun, May 25, 2025 8:54 PM
39
3
突然看到老翰TRPG直播好像打算在直播中唸有#TRPG的噗浪貼文
如果我不想讓我的發文成為他的夜聊內容,現在黑名單他有用嗎
還是我必須每一次發文時還要普及這種尊重個人意願的預防針來破壞我的發文排版才能獲得尊重呢?
我跟他除了TRPG tag搜尋結果外沒有任何交集,沒有看過他的直播也不曾投稿不知道他除了讀出來外還會發生什麼?會引起討論嗎?
這樣的情況讓人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現在在噗浪上寫自己的分享要被預設當成別人的素材嗎
wizard3065
Wed, May 21, 2025 1:07 PM
鎖河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09 PM
果然要避開這種事就只能自保不要任何公開貼文了嗎
難怪總是在相關討論裡看到TRPG大家都關起門來玩居多
tuna2119
Wed, May 21, 2025 1:12 PM
就鎖河吧。
之前酥魚也幹過類似的事情我就鎖河了,TRPG圈一些做影片人的好像完全沒有尊重別人的意識。
ferret6684
Wed, May 21, 2025 1:12 PM
跟酥魚幹過的事差不多
burger6450
Wed, May 21, 2025 1:13 PM
之前看到TRPG圈有人說,公開噗等於同意別人隨便闖入回文與任意轉貼分享,底下還不少人認同,就覺得注定和這圈合不來了,我還是跟親友玩就好
TRPG圈就是個觀念奇葩的圈子,少數三官正常的人還會不定時被騷擾霸凌,莫名其妙
monkey6167
Wed, May 21, 2025 1:16 PM
我猜老翰大概是看酥魚做了而且有點流量所以自己也這樣做吧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越來越不願意公開分享或討論
這些嘴上嚷著圈子怎樣推廣怎樣的人,還毫無自覺自己就是這圈拓展的最大阻力
pisces2105
Wed, May 21, 2025 1:19 PM
噗主你好,我是老翰,抱歉造成你的困擾,我已經把預定項目調整成回顧我自己的貼文與整理想法。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20 PM
我就覺得多少長時間經營自己的經驗分享與交流還是有讓我交到朋友的,而且觀察別人的噗也很有趣,有一起玩的緣分時也帶來過愉快的體驗,所以我偶爾還是會上tag
但這不代表我想要成為別人自營運的媒體裡的資料啊
羅PD的生日咖啡館參與者第一件事都是先簽影片拍攝同意書,為什麼在老翰和酥魚這種行為裡看起來不需要獲得任何授權呢
退一百步想,就算公開貼文於道德的最低底線裡確實他們使用與闖入並不違法,但光是這樣讓人感到不被尊重的行為就讓人想退避三舍
pisces2105
Wed, May 21, 2025 1:20 PM
非常抱歉造成你的困擾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20 PM
pisces2105: 謝謝你的回覆。
taurus9436
Wed, May 21, 2025 1:22 PM
老翰就
毫無自覺
很多人都只會用他沒惡意來護航
問題是沒惡意和造成別人困擾是兩回事
反正他們就愛搞到公開場合都只有他們這些毫無自覺的人在誇誇其談
然後就自以為是什麼大大了
peanut9828
Wed, May 21, 2025 1:24 PM
推個噗主,噗主說的很好,可惜在TRPG圈這大概不是主流觀念
也推個本人回覆,至少敢勇於面對道歉,但你的想法不太優,下次也別這麼做了
bun8344
Wed, May 21, 2025 1:25 PM
同噗主,我不鎖河也是因為先前這樣交到不少朋友,但後來有發現較為私人的想法都容易被當成素材,就只好分開帳號經營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33 PM
完全同意沒惡意和造成困擾是兩回事,但我也不打算寬容「沒惡意」而對我帶來的影響,畢竟對我而言老翰並不是什麼在我這端有特別值得被寬容對待的對象。
我發文就是為了直接了當地表達這行為讓人不適到我需要發一篇文指名道姓提出問題的程度。一時的退讓與容忍(例如覺得可能也不會唸到我的/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可能沒有影響)經常是被軟土深掘的開端,希望有人因此更知道了這些決定會影響網路經營的觀感再做決定
koala197
Wed, May 21, 2025 1:41 PM
認同噗主
只能說......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少人願意公開交流,就連記者要取用PTT幹文都會意思意思寄信問一下
如果是有認識意願的交流互動就算了,被不認識的人單方面拿去談論,感受真的非常糟糕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42 PM
既然當事人已經看到了,我就不再用討論的口吻回覆,在此表達我一概的想法:
匿名並不是讓人講話無根據或胡亂抹黑的工具,我使用偷偷說但我為我所說的每一個字負責,在必要情況下我不畏懼亮名公開,歡迎備份。
所以任何想用偷偷說功能或利用我的情緒來挑撥對立的人都可以省省,我只希望我與我的朋友們能有一個能安心分享的平台與環境,而我最厭煩TRPG偷偷說裡還要試著分辨是樂子人還是抹黑的立場戰,而把真正有用的資訊給稀釋甚至模糊化。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46 PM
koala197: 我印象中老翰與酥魚都曾經有提供某些形式讓粉絲投稿分享故事,那些投稿內容他要怎麼用於直播夜聊都是得到雙方合意的
那麼既然知道有人可以投稿而未投稿,卻仍然決定把別人的分享當成題材使用,這件事就讓我覺得更不舒服了。
lamb7958
Wed, May 21, 2025 1:48 PM
各種讓人生理不適的操作都得心應手,唉...「我我、我沒、我不會、我沒有、我不會花力氣去做這件事。」對啊,招黑惹人嫌都不用花力氣,輕鬆得很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56 PM
這次的經驗也是讓我學到:當我對這些事情有意見時,寬宥與忍讓不一定是唯一做法,直接提出抗議或許有用。
有些人長期以鈍感力作為免罪台詞,不想開地圖炮但至少目前我觀察到都是以男性居多
我很羨慕那些心中沒有小警總在隨時逼逼叫「我這樣做會不會造成別人困擾
」的人,但如果想長期經營個人媒體而不是靠被炎上出現在討論中,最好還是找個人咨詢一下,最好練習一下怎麼內化這些自我約束吧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1:57 PM
作為一個被內化的很徹底的人,仍要謝謝老翰在得知了這些不適後願意道歉與修改題綱。
pisces2105
Wed, May 21, 2025 2:03 PM
ಠ_ಠ: 感謝你指出我今天規劃的問題。實在是非常抱歉造成噗主和大家的困擾。
mango4746
Wed, May 21, 2025 2:07 PM
覺得說出來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也讓別人知道「會有人敢勇於對這件事情提出意見」或是「你這樣做會有人不舒服」,雖然很不敢置信但有些人對這種事情真的是無感到不可思議……
唉又想起前幾天的事件,雖然也有人不認同那樣的反擊行為,但或許也是一種護身手段吧。
好像有點離題QQ 很感謝噗主特地說出來,然後還是希望老翰下次做這種事之前可以先思考一下。
pony500
Wed, May 21, 2025 2:19 PM
不想給人看還用公河上tag幹嘛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2:20 PM
Wed, May 21, 2025 2:20 PM
pony500: 謝謝你的詢問。
我想給人看不等於我想讓人在影片中唸出來。
如果你不能理解,那就說明我們是不同的人。你也可以在你所有公開文裡發明說歡迎任何媒體未經告知取用。
tuna2119
Wed, May 21, 2025 2:22 PM
推個噗主的正向應對,如果有些人能因此學到怎樣是尊重人就好了
beetle52
Wed, May 21, 2025 2:27 PM
謝謝噗主發聲!
發上公河上Tag不等於默許自媒體無斷轉載的道理,希望pony500能理解......
burger6450
Wed, May 21, 2025 2:28 PM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打從心底認為公開噗等於歡迎任意取用或闖入回文,這真的是TRPG圈才會見到的狀況
而表達自己不這麼想的人,還得被這些人強迫接受觀念,完全不懂尊重兩個字怎麼寫欸,莫名其妙
ಠ_ಠ
Wed, May 21, 2025 2:43 PM
謝謝所有回覆讓我知道我並非過度反應的人
我想要告訴大家與pony500的事情是,光是在上面已經有諸多對此噗表達共感、事主本人入場致歉這些情況後,而後仍使用「不想給人看還用公河上tag幹嘛」這種措辭的留言方式,就包含了 ⑴他希望透過用詞挑起不同立場的紛爭 ⑵ 他的內建機制或閱讀理解能力與其他謹慎表達的人不同 這兩種可能性。
而這兩者不論何者都不是我們的責任,大家不需要因為他的不理解而感到不悅
這世界有不同特色的人因而多采多姿,下次我創角寫一個試試看
lamb7958
Wed, May 21, 2025 2:44 PM
當然不懂尊重,對某些人來說從來只有別人要尊重他,但他不用尊重別人
lark5469
Wed, May 21, 2025 3:44 PM
明明是個講求社交禮儀、尊重的遊戲活動,卻好像有大量的參與者完全不懂社交禮儀與尊重,何其諷刺
crepe8079
Thu, May 22, 2025 1:31 AM
Thu, May 22, 2025 1:33 AM
很久沒看老翰的影片了,也只跟他跑過1~2次團。
我覺得這是言論自由的部分耶,不然你就舉證發版權炮讓他下架就好,這就是YT現在主流的合理使用方法阿。
(何況他引用的言論是偷偷說?)
除非還有什麼隱私到明顯犯法的原因,目前我是還沒看出來
sun7360
Thu, May 22, 2025 1:38 AM
Thu, May 22, 2025 4:45 AM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是每件事情都要訴諸法律才能判斷妥當不妥當,舉例來說把餐廳免費供應的湯從滿撈到完也沒犯法,但明顯不妥當。
可以多要求自己的水準一點,這叫素養
mouse6502
Thu, May 22, 2025 1:52 AM
老翰後面改口說要直接讀整個tag,而不只是偷偷說喔
TRPG tag上也有很多噗友的圖文創作,問都不問就拿別人的心血去給自己的頻道賺流量不太對吧?
如果是跑團心得的噗,他是不是要對噗友自己跑團的心得做react?私人心得被放到公開區域評論,不覺得想想都很不舒服嗎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2:26 AM
crepe8079:
謝謝下面大家的替我補充,不確定有沒有回答到crepe8079不解的部分,但我還是用自己的說明來做一次回覆
⑴ 他當時的計畫為唸所有#trpg的貼文,而非偷偷說。
我不清楚老翰是否有其他噗浪以外非常活躍而充滿關注的社群軟體,但在噗浪上預告要讀噗浪的內容,對我來說此行為與一般自媒體運營者在有一定的匿名性下進行react不同,是毫無匿名性地在使用這個社群與這個tag中的貼文內容。以我所見,即使是大流量的自媒體在使用非針對自己的網友留言與內容時,都會替對方保有一定的匿名性,而事後引起爭端或成為被評論的情況依然存在。
我不想因為我剛好跟他使用同一個社群軟體而成為公眾評論的對象,因此發此噗表達我的個人抗拒。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2:33 AM
⑵ 上面我也說了,這件事或許並不違法,但我認為觀感不佳。
我從頭到尾並未指控老翰違法,也沒有限制他的言論甚至是企劃自由,我只是表達:我作為存在於噗浪 TRPG tag中的人,我對此做法感到不適,並且詢問是否能透過「黑名單他」或是「鎖河」來避免自己的內容成為別人的資源。因此當他表達願意更改企劃內容我予以致謝。
但事實上,我在發出公開貼文與使用tag時,我原意是希望回饋給曾帶給我愉快的關鍵字一些別人看了可能也覺得有趣的內容,因此我誠摯希望能繼續這個使用讓社群與交流持續存在。即使公開噗可能會讓他人會在私下討論或評論,但那並不同於被人公開拿來討論與評論的感受。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2:38 AM
Thu, May 22, 2025 2:50 AM
⑶ 老翰作為長期經營老翰夜談的主持人,與多位GM合作對談過,在噗浪擁有400追蹤者。不管我個人主觀如何、看不看這個節目,以上是客觀上已知的話語權份量資訊。
如果在節目播出後我(或者任何感到不適的人)要透過任何方式舉證與表達我的不適,都包含了把我個人身分曝光或是增加被注目的程度。因此容易形成放棄的沈默,或者我們可能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達成結果。我認為那只會更糟。所以在此噗中的表達是如果能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是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最省力的方式,也因此我選擇在我得知這件事要發生後,在他直播之前便發噗表達我的看法。
lamb7958
Thu, May 22, 2025 2:40 AM
直接黑名單順便鎖河,今天是他還先預告被噗主發現,下次就換那個團體的別人直接開唸,然後再來說「怎麼樣怎麼樣?我沒違法啊,我沒犯法啊哈哈,如有不法去找檢調,查無不法謝謝指教。」沒關係嘛,連你自己都多出一份力把邪教標籤黏的更牢固,用強力膠死死黏住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2:46 AM
上面已經不乏人說「因為類似的原因,自己只能鎖河或不使用TRPG tag」的說明,而TRPG tag因此失去了部分本來可能可以被透過關鍵字搜尋閱讀的內容,讓人覺得很可惜。
在這噗之後,也有人的噗文表達歡迎轉載與引用。像那樣的內容或許回應了我們在此討論的「歡迎使用」的範圍(我無法代表對方發言,這只是我的臆想)
不論哪種做法,都是個人選擇。如果只論法律與言論自由,我表達不想被公開評論的個人看法,以及認為這個企劃不妥,也並未違法,屬於我的言論自由範圍內。
以上是我針對crepe8079的細節說明與回應,希望能讓你理解我這端的看法。
raisin2535
Thu, May 22, 2025 3:33 AM
其實我覺得這樣的討論很好,噗主很理性的提出自己的觀點,老翰也誠懇地做回應,兩邊有溝通也有共識,這就是偷偷說該有的素質。
taco5862
Thu, May 22, 2025 4:37 AM
sun7360: raisin2535: 素養!
crepe8079
Thu, May 22, 2025 6:16 AM
因為你說你在討論的是「如何避免自己的創作成別人的資源」,所以我們就跳脫老翰的企劃,來以法律討論。
你可以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22條、52條與84條,主張他人未經授權的引用行為違法,並要求刪除內容。
但是否構成侵害,仍需依據具體引用量、用途與是否影響原作價值來判斷是否屬「合理使用」。
但以第52條來看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評論你的公開內容,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crepe8079
Thu, May 22, 2025 6:16 AM
如果你想尋求一些自保的方式...
例如在文章開頭或結尾加上明確聲明:
「 本文為原創內容,未經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引用或以任何形式使用,包括所謂合理使用範疇內之使用。違者將依法追究。」
雖然「合理使用」是法律保障的一種例外,但這段文字會讓人更謹慎,並可做為後續主張「對方主觀惡意」的佐證。
回到老翰的事件,我想更簡單,
你直接私訊告訴他不想被引用,他還堅持使用你的著作,那就很明顯是帶著惡意的操作了。
crepe8079
Thu, May 22, 2025 6:16 AM
我只是希望表達,這篇文章的形式,可能會讓人引起TRPG圈內默認的潛規則:「公開討論他人的遊戲心得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
雖然這未必是你的本意,但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讓人更加覺得TRPG是一個充滿潛規則的小圈子(?),也不太有利於推廣這個遊戲。
beetle52
Thu, May 22, 2025 6:46 AM
「公開討論他人的遊戲心得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X
「不告而取,朗讀別人的公開發文作為
受公眾評論的直播題材
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O
TRPG是一個充滿潛規則的小圈子 X
每個社群都有自己的不成文禮儀規定 O
沒人說老翰犯法,但保持一點禮貌應該不是很過分的要求。
如果使用者普遍擁有禮貌與素養,更有利於推廣這個遊戲吧。
何況也不是每個人都志在推廣,我自己固桌玩得好好的,不想莫名其妙上電視也不行嗎?非得端出大段法律條文警告其他使用者?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到哪去了?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6:48 AM
謝謝crepe8079給的詳細說明與自保手段提供。
我覺得提供了不同角度的思維與作法,非常值得參考,並且回應了我噗首提及的「我必須在文章排版中加上『我不同意轉載』等詞彙才能獲得尊重嗎?」。
我於法律並無專業,若您是相關專業人士提供的免費資訊,以您的法條知識來佐證我的這個想法是正確的,對我多有收穫。並且也更了解了網路公開發言的權益與需慎重之處。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6:51 AM
Thu, May 22, 2025 6:56 AM
至於您的末段說明。因為我認為以我不樂見的方式推廣遊戲也不是我所想要的風氣,我才發這個噗的。
但既然您提出此顧慮,若有其他TRPG圈的人覺得被我代言而感到不適,歡迎留言告知。我數了一下上面與我有類似感受的留言約有8個,只要有四個留言回覆我:「不希望被噗主這樣的人代言。」我就在噗首補充說明
此內文內容僅代表噗主個人看法,不代言整個TRPG圈的默認規則
。
但同時我也在內文此處提醒所有閱讀者:噗浪偷偷說的TRPG tag中假帳號與惡意人士的存在,快速的數量暴力並不能代表一個群體。任何人都不能。
之所以我不直接這樣做是因為我覺得那樣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畢竟我事實上就不能代表任何群體的人,本來不應該特地說明。
不知道這樣對您想像中避免影響是否有幫助呢?
bun8344
Thu, May 22, 2025 6:53 AM
確實不違法啊,但沒有惡意≠不會給人造成困擾
只覺得現在還要再被扣一個道德帽子,因為想獲得尊重,就成為推廣這個遊戲的阻礙之一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7:12 AM
謝謝beetle52 協助進行的彙整,我非常不擅長簡明扼要地說明我的想法,但我很認同你的說法,非常感謝
puppy3628
Thu, May 22, 2025 7:20 AM
Thu, May 22, 2025 7:22 AM
哈囉我是在噗首打上歡迎轉載的噗主,因為被提到所以簡單回一下。
我認為噗主表達自己不希望被轉載圖文,而老翰尊重噗主的意願而變更企劃是很好的溝通(雖然我個人並不那麼喜歡用偷偷說作為溝通管道,但可以理解噗主不希望公開身份的顧慮與需求)
個別打上歡迎使用的Tag ,也確實是因為我本人不介意被引用,身為不介意的人我決定主動做標示。我猜想要在噗上表示自己很介意,可能會有一些人際壓力吧,那身為不介意的人,我願意多花幾個字做標註。
我不介意而噗主很介意,這兩種對待延伸創作的方式是可以共存的。
(像是假如有人用我不喜歡的方式評論創作與分享,我也可能會考慮收回轉噗許可或直接轉私噗,甚至鎖河道)
禁止無斷轉載引用的標示在各個圈子都是存在的,通常也會得到尊重,反之亦然,我認為這不是Trpg 特有的文化或課題。
lamb7958
Thu, May 22, 2025 7:51 AM
保持一點基本的禮貌不過分,但顯然有些人「不會花力氣」去做這些事,因為不尊重人,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這樣才輕鬆嘛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9:19 AM
謝謝puppy3628的回覆。經常在TRPG tag中看到您的貼文,不管是知識性或者情感上都內容豐富,都可以感覺到您的熱愛與投入,是我非常欽佩的對象。
看到您的回應也可以感覺到您的體貼,能夠被理解真是太好了。
事實上,我曾經也在長期閱讀匿名貼文後,非常排斥以偷偷說與匿名的方式來表達意見或溝通,認為那樣似乎是一種同流合污的行為。但我在社交上顧慮較多,如果不透過匿名我只會把部分意見隱忍下來,變成我內心的負面情緒。
因此此噗我以「我即使匿名也對我的貼文與發言負責」來說服自己,並且希望能維持在匿名中也能好好講話的方式,來將匿名的功能以我期待的方式發揮,而不是助長匿名容易陷入失焦與攻擊的情況。
再次感謝您的回應與示例,可以感覺到其中的體貼與照顧人的心情,希望您團務與創作都愉快順心。阿拉茲妮看顧您!
puppy3628
Thu, May 22, 2025 9:45 AM
Thu, May 22, 2025 9:46 AM
這邊也謝謝噗主的理性回應與祝福~
我也是在社交上顧慮較多的人,可以想像掛名表達不適可能帶來的壓力,也能感覺到噗主已經盡力在噗裡闡述自己的想法。
希望大家都能少一點標籤,多一點溝通與理解,雖然立場不同也還是能友善地交換意見。
我很感謝噗主用如此友善的態度回應我,您也辛苦了~維持偷偷說討論的氣氛其實不比實名發噗容易,相信噗主這兩天是花很多時間心力在上頭的。
同樣都是有在跑團的人,說不定哪天有機會同團一起玩!
願我的女神阿拉茲妮的庇護與您同在
!
nori9160
Thu, May 22, 2025 10:13 AM
可以投噗幣直接問個別噗主意願吧?
horse4757
Thu, May 22, 2025 11:26 AM
ㄏ
雙標就雙標
明明就有私密或限制朋友觀看
硬要公開發再來嫌特定人士不能轉
我就不信今天公開轉噗的是悠子還會反應這麼大
不就信徒愛給人貼不存在的邪教標籤搞對立分裂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1:30 AM
這種措辭的留言方式包含了 ⑴他希望透過用詞挑起不同立場的紛爭 ⑵ 他的內建機制或閱讀理解能力與其他謹慎表達的人不同 這兩種可能性。
而這兩者不論何者都不是我的責任。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1:31 AM
horse4757: 你只值得複製貼上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1:33 AM
nori9160: 我想您的這個問句對象應該是指老翰或日後進行自媒體經營的人,因此我不是回答此問題的最佳人選。確實是一個可行的方法,端看媒體經營者想怎麼做與這個企劃所想達成的目的為何。希望對他們有所助益。
rabbit8811
Thu, May 22, 2025 11:35 AM
有的人是真的覺得「在直播中朗讀」跟「分享、留言、轉噗」等是同樣的意義,還是眼睛太大顆看不到差別?
前者的話不太意外,畢竟我想老翰原本可能也是這樣覺得的;但在這麼多人討論、闡述自己的想法後,只得出「ㄏ雙標」的結論,真不知道該說你的國文老師會哭,還是該說眼睛用不到可以捐出來
一邊鼓勵人家鎖私,一邊說這樣阻礙推廣傷害圈內風氣,真不愧是紮稻草人打第一名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2:25 PM
如果我上面的說明不夠清楚,我在此再次說明:
不論大家傾向於哪一方,都希望能避免在此噗內將討論重心失焦到其他議題。如果看見包含挑撥、教唆或煽動意味的留言讓大家心生不悅,請直接視作街道上的垃圾瞥過就好。在此噗裡各位不需擔任清道夫的工作。
群魔亂舞要怎麼在其他噗帶風向或爭執都屬個人權益,但此噗由我管控。如果我看到接下來過多刻意引發混亂的留言,我會直接刪除,此標準由我自由心證。因為我對垃圾沒有憐憫,不願給他們任何關注。
老話一句,歡迎備份,讓事實證明我的態度與立場。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2:27 PM
喔我認真打字慢了一點,lamb7958的留言我將於20:30 05/22/2025 CST+8時間刪除。留五分鐘做個示範我覺得什麼是導致失焦的留言風格。
lamb7958
Thu, May 22, 2025 12:51 PM
不好意思失焦,沒有要造成混亂的意思,看噗主這樣一直回,結果得到一堆讓人心寒的回覆一時火氣上來,抱歉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1:00 PM
謝謝 lamb7958 的解釋,請容我為了不要讓上面的所有說明變成白費力氣,因此以專制的方式維持此噗討論。謝謝你的體諒與理解。
puppy3628
Thu, May 22, 2025 1:03 PM
Thu, May 22, 2025 1:09 PM
我覺得討論什麼樣的內容或心得需要事先取得同意是有效的討論,但牽扯到特定對象的名字就有點偏移焦點了。
以前接案寫社群文章的時候,有聽說使用推特或IG的嵌入留言功能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但我其實也能想像可能有人不喜歡自己的留言、照片與影片被這樣對待。
相關解釋可以參照這篇:
北美智權報 第231期:新聞報導嵌入連結Twitter照片侵害照片著作權?2018年美國Goldman ...
(當初是我的甲方跟我說這樣做合乎法律&大部分新聞或自媒體都會採取這種方式,所以印象滿深的)
我猜想在影片中引述特定圖文創作或言論,可能和撰寫社群新聞時轉載他人言論的性質較為相近吧。很多記者轉載影片或製作新聞前會先連絡,我覺得是好的習慣。如果一個社群裡表態自己會介意的人多起來,我相信大家自然會養成事前打招呼的習慣,不管法律上是如何規範的。
puppy3628
Thu, May 22, 2025 1:07 PM
Thu, May 22, 2025 1:18 PM
當然,即使社群裡的所有人都不介意,我也認為噗主有權力表示她是介意的,而且有權力請求任何人不要轉載她的東西。
(一方面我確實認為允許二次引用和允許在影片裡被提及沒有程度上的輕重,本質上都是是否允許自己的東西被他人重新利用,當我說我允許轉載的時候,我的意思確實是:你可以在影片裡提到我的噗,但當然假如要一個字一個字念出我的創作那是有點羞恥啦,做到這種程度我大概也會希望能事先聯絡一下)
pigeon4824
Thu, May 22, 2025 1:14 PM
很佩服噗主能夠如此理性且有條理地闡述自己的想法,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很多時候沒有拒絕並不代表默認。
我雖然跑團很久了,但是是最近一年左右才在噗浪上接觸台灣玩家。該怎麼說呢,噗浪偷偷說確實亂,但同時我也覺得台灣的TRPG有噗主這樣可以溝通了解什麼是尊重的人是很好且很有希望的。
因為我以前待的環境幾乎是一言堂,現在看偷偷說只覺得只要有人說話都是好事情
表達一下我對TAG的看法,從自媒體的角度來分析,這是一個可以快速產生話題的題材,以媒體操作而言是很常見的手段。有產出自然就會有流量。至於這個流量是否是紅的流量還是黑的流量就要看自媒體本身是如何評斷的了。
也許以前有其他媒體做過相同的操作,只要複製模式就可以帶來效果。從老瀚的留言來看他並沒有全盤分析過此行動的好壞,噗主很用心地給他一個好的經驗。
pigeon4824
Thu, May 22, 2025 1:22 PM
從噗浪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不管是使用TAG還是關鍵字我認為大家的預期心理僅僅只有在此社交平台上流通和轉發。
每個人都有權利對超乎預期的行動表示拒絕和不參與。雖然有時候大家會覺得為什麼大公司都需要合約之類的東西,但正因為大家都畫清楚邊界生活才會舒服。
很支持噗主不輕易讓人跨越邊界的舉動,噗主很溫柔。希望這次行動能讓你之後不管是遊戲還是人生都有更加順遂的日子。
ಠ_ಠ
Thu, May 22, 2025 8:17 PM
Fri, May 23, 2025 1:01 AM
謝謝pupy3628再次友善地替我針對法律權益釋疑。我在網際網路使用時間也不算短,我可以想像在這之中的模糊地帶與造成爭議的諸多可能性。我知道我發在公開場合的內容有可能會被如何使用,因此我在此噗中所想確認的是:我是否只能懷著這樣不安的心情在此生活。
我認為「提及噗浪上有一篇貼文說⋯⋯(不提及貼文者是誰,接著討論該貼文提及的議題,並將話題拉回自己身上)」與「噗浪上這位使用者的這個貼文內容是這樣寫的⋯⋯(接著逐字念出,並針對內容/現象進行討論與反應)」這兩種同樣是提及,但因主持人與來賓/觀眾的反應,可能導致不同情況。
ಠ_ಠ
Fri, May 23, 2025 12:03 AM
Fri, May 23, 2025 12:22 AM
當時老翰只說「讀#trpg的貼文」而沒具體企劃說明,無從得知他打算怎麼做,因此即使是在法規合理的範圍內,也想表達出成為影片素材的可能性造成的不悅。
在我的想像當中:前期讓出的話語權越多,後期要奪回的實行就越難。
因此對我而言發出此噗其實無異於一種生活中的政治表態,屬於那種「或許做了不一定能改變任何事,但我想在營造我所期盼的世界上盡我所能」的情況。
因為想回應puppy3628給的資訊與方向,以及說明我自己的想法,不小心把話題談得過深了。
考慮過直接刪除留言重打,但覺得應該要為自己任何狀態下的說明負責。但為避免我自己的說明越來越離題就不延伸論述,還請見諒。
ಠ_ಠ
Fri, May 23, 2025 12:21 AM
Fri, May 23, 2025 1:02 AM
謝謝pigeon4824的認同、回饋以及祝福。
以自己在此噗中的表現與作法,覺得要以溫柔兩字形容著實是擔當不起。但對於您針對邊界的說明與看法,給了我透過行為想表達的心情很清晰的註解,在此感謝您。
畢竟會有社交顧慮的人,即使是匿名發出這樣的噗,也是很容易在內心有掙扎與不安的。但我一部分認為「這是我希望能傳達的想法」,一部分認為「除了我以外,或許也有比我更不慣於與人發生衝突的人,而他們更難表達立場」,因此仍決定透過此噗來傳遞我的看法。
也因此在討論的過程中,我覺得能有支持者願意出聲出面表達同樣感到不適、意見不同的人提出看法,這些對我來說都是非常珍貴的事。
很高興整體的討論此刻看起來是有意義的,我希望認真留言的人不會覺得自己的嘗試是白費力氣。因為所有對於自己重要的公領域,嘗試去現身與表態都是參與的一部分。
puppy3628
Fri, May 23, 2025 12:42 AM
Fri, May 23, 2025 12:46 AM
謝謝您長文回覆,我上面也有點離題了,只是在想以噗主的訴求,可能今天在文章裡被引用轉述也是會不舒服的,所以想要提出即使這樣的做法是業界通例,我們還是可以以當事人意願為優先。
(有些討論覺得這是基本尊重,但我認為即使不是「基本」,甚至是大家都覺得沒關係的事,也還是有討論與修正的空間,我相信有在跑團的人都還是很願意傾聽他人的需求的)
自己分享的東西被不熟悉的對象轉述、詮釋,我能想像這的確會讓人滿不安的,被放到自媒體上也確實會導致話語權被轉移,如果這次經驗能讓大家更注意取得事前聯絡與徵詢許可的重要性,或是能找到辦法讓想分享的人願意主動表態願意分享,而不需要去叨擾到不願意分享的人,我覺得就是溝通的價值所在。
也再次謝謝你回了很長的話告訴我你的想法!
ಠ_ಠ
Fri, May 23, 2025 3:00 AM
puppy3628:
謝謝您彙整說明業界範例,以及體貼地關注所有個人意願都應被重視的概念。我也認為您所提及的種種事項,是最理想的狀態了
giant8215
Fri, May 23, 2025 4:33 AM
謝謝噗主還有留言的討論
queen945
Sat, May 24, 2025 1:13 PM
我覺得就是社群風氣不一樣吧
Reddit 上的公開文章,基本上沒看過什麼不允許轉發的內容
先不提 Reddit 主要是以討論版,噗浪是以每個人的河道(個人板)作為格式
使用者對於公開討論這件事情的風氣就完全不一樣
偶爾,我看到 TRPG TAG 或是其他話題感覺有共感,會留言討論
但被當作是一種很冒犯的行為——我就很納悶了,如果沒有打算要跟其他人一起討論,那為什麼還要公開文章?
queen945
Sat, May 24, 2025 1:14 PM
我後來想了想,噗浪或許更像是在一處山涯上留下銘刻的感覺吧
我想把我的想法宣揚出去,但不希望有人循著我銘刻的筆跡找到我是誰
我和世界的交流希望是單向的,只要有幾個朋友知道銘刻是我留下的
和我聊天就好,其他人就看看就好不要和我認識——
大概是這樣子吧
queen945
Sat, May 24, 2025 1:16 PM
公開的同時又覺得沒隱私,對我來說實在是很矛盾的事情
想要留下自己的印記,但又不希望自己被推到其他人面前
覺得自己的言論被拿去公開討論就會覺得有被侵害的感覺
——不是不能理解,只能一樣說是風氣不同的問題
噗浪的使用者們比較內斂和纖細一些
Reddit 才是比較適合踴躍交流的所在
只能說老翰挑錯地方而已吧
nori9160
Sat, May 24, 2025 1:47 PM
Sat, May 24, 2025 1:48 PM
queen945: 內部用戶正常交流不一樣吧
噗主的訴求是不要擅自搬到YT上(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一般社群平台會默認平台內部提供的交流功能、大家都可以自由使用
但是只限於該平台內部
也就是用戶把內容放到噗浪,相當於授權給噗浪、但沒有授權到YT,噗浪跟YT之間也沒有正式合作授權,所以你要搬到YT要經過元PO同意
反過來說你要去經營YT,就算只是無營利推廣交流,對原PO提供的內容不是應該表示感謝嗎?
這跟人家介不介意無關,你想和人交流、但是對素材原作者這個你第一個接觸到的大活人的態度就像空氣一樣無所謂...這個叫做交流嗎?
mouse6502
Sat, May 24, 2025 1:51 PM
Reddit 是討論版,使用者去不同討論版發表貼文,和噗浪差蠻多的,噗浪的話可能用推特類比會比較接近?
其實我倒是覺得,保持一定禮貌的話,大部分的噗浪使用者也能接受留言討論
不過噗浪這邊個人感覺比較流行轉貼別人的噗,再在自己的噗底下發表自己的想法
rabbit8811
Sat, May 24, 2025 2:48 PM
我也覺得噗浪和推特比較接近。推特如果是回應不認識的人,一般也會在開頭加上一句「FF外から失礼します」之類的來表示禮貌地招呼。當然無論噗浪或推特,應該都還是會有只要是陌生人就會介意的人,只是那種人我想通常也會自己使用鎖河/鎖推功能,來確保不會被人誤闖。但至少以我個人來說,只要保持禮貌的交流,我就不會覺得被冒犯到。不然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也沒打招呼也沒自我介紹,上來就直接加入話題,實在是很難不讓人覺得「你誰...?」
就算我在家門口貼上「同好歡迎交流」,並且沒有給門上鎖,我還是希望別人進門前可以先敲個門並禮貌地自我介紹,這也不算什麼內斂和纖細的要求吧?但如果帶著在廣場或交誼廳等公開場所,那種不用任何前置也可以自然加入話題的期待的話,確實就會產生感受上的落差吧
ಠ_ಠ
Sat, May 24, 2025 3:04 PM
queen945:
如上面幾樓提及的,在噗浪上我見過很多禮貌地留言討論的人,以及我曾經經由這樣的過程與同好交流與相識。
老翰今天要做的企劃既不是在噗浪上,也不是reddit上,而是youtube直播。確實如果他今天企劃選的是去讀 reddit 上的資訊,我根本不會花這時間寫這偷偷說。而他要直接搜關鍵字進行朗讀的計劃,不是他觀眾的我看不出這之中我與他討論與交流的存在,只是單方面地被非預期地使用而已。
正如上面已經多次說明的:我知道這或許並不構成違法、是網路正常使用範疇,但我想表達的是這使我不適,而我不希望這樣的聲音只進行吞忍,所以我發噗表達。
但還是謝謝您如此仔細地剖析您的思路歷程並與我分享。
ಠ_ಠ
Sat, May 24, 2025 3:05 PM
謝謝nori9160,我寫了太多回覆,或許有些地方說明會因為我當下的用詞而不夠準確。
但我最初的意思確實就是您所說的「不要擅自搬到YT」。真的很謝謝您替我指明這一點。
pisces2105
Sat, May 24, 2025 4:18 PM
ಠ_ಠ: 噗主您好,我是老翰,
不好意思打擾您。
如果方便的話,想請您在噗首稍微註明我其實沒有進行這個企劃。這則噗的討論非常多,我擔心不是每個人都會注意到我其實有留言道歉並說明計畫取消(直播一開始也有道歉)。
目前大家可能只看到您寫的「老翰TRPG直播好像打算在直播中唸有
TRPG
的噗浪貼文」,但實際上這件事後來並沒有發生。怕會有誤解,想麻煩您協助澄清。
另外,當初那個失當的構想已經是好幾天前的事情了。若之後有機會再提到,能否考慮使用像是「原本」或「那天」這樣的說法?因為像「今天」這類現在式的表述,可能會讓人誤以為我現在仍然打算這麼做,這部分我有點在意,也覺得困擾。
冒昧打擾大家討論,也謝謝您抽空閱讀這則訊息。這個請求可能有些突兀,但還是請您斟酌看看,感謝。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0 PM
Sun, May 25, 2025 8:57 PM
1我本來打算幫你把相關的貼文與留言與時間軸都截圖貼在噗首,圖我都準備好了。但我覺得那樣只是讓公開發言變得更人心惶惶(畢竟也有其他人的留言),所以儘管我知道我這些做法都在上面討論的「公開貼文應該可以接受轉載與分享」的情況下,我也決定不這麼做。這就是做事前有警總會對我逼逼審查的證明。
2 我並不針對你,我針對的是你當初準備執行的企劃。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0 PM
Sun, May 25, 2025 8:58 PM
3 噗首使用的詞:「老翰TRPG直播好像打算在直播中唸有#TRPG的噗浪貼文」這一句話在我陳述的當下是事實,因為你是在事後決定取消的。如果你覺得這樣的行為造成困擾,請直接透過自己的噗文發聲,我不會更動我的噗首。你可以發文說這是一個已過時的偷偷說,並且闡述你當初為什麼想做該企劃,又為什麼終止。那都是你的自由。但維持我說了什麼則是我的自由,並且在你留言後我仔細檢查過我的用詞與你的河道,已經將正確的節目名稱「夜聊」更新上去,以避免任何誤會。
4 上文中使用的「今天」在全文理解中應屬於「在此案例中」,我認為我的中文使用並無問題,對於措辭的指導涉及了我能容忍的界線,我不認為你有資格要求我未來應怎麼用字,或暗示我不夠謹慎。但我理解你對時態與時間點特別在乎。因此我不會再在後面的留言中使用這樣的詞彙。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1 PM
5 事實上,我已經答應我朋友,這會是我最後一次回覆這噗的留言。因為你用禮貌的語氣進行了希望被照顧的請求,讓我長串以來努力維持的討論板變成「噗主要不要做個溫柔的人」的道德選擇題。我作為一個TRPG素人/匿名者花了此多時間(絕非抽空)因你隨口決定的企劃來維持相關討論,而你的回應只關乎
「(我已經等了兩、三天了)(在你的公開噗文中)希望噗主可以協助調整來對我(老翰)的傷害降到最小」
。此現象讓我與我朋友為我許多花費的時間與心力得到的回應感到荒謬。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2 PM
6 為什麼我不當個溫柔善良的人進行更改?因為你本來的企劃「讀出所有公開TRPG tag的貼文」就是存在一個潛在營造敵意環境的風險。而你在這噗討論熱絡後感到的所有不安,都來自你當初的企劃。如果你此刻感到被檢視、被事後搜尋的不適,那就是本來我們可能要面對的。不要被誤解的方法,或許是不要提出容易被誤解的企劃(並且不附上任何讓人信服的企劃規劃),而不是要求別人抗議後事後補救性地替你公告你沒有做。
7 事實上,就算你決定要用讀公開TRPG tag的企劃,也不會影響到我,因為我早已因為諸多不受尊重的瞬間一退再退,幾乎自我剝奪了話語權,而你的原定企劃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其實只是重複地表達:這世界上有不滿的聲音存在。如果你想用這方式來報復我,那是不會奏效的。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2 PM
8 正如你轉噗的貼文,但我們可以有各自的解讀,由我來說的話就是:我不欠你任何社會責任。我沒有在你讓我感到不安、因而發文抗議之,進行了改變和道歉,就有原諒你與協助你恢復社會觀感的責任。
別擔心,我們不會在 TRPG 團裡相見的,我沒有缺團。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2 PM
-
ಠ_ಠ
Sun, May 25, 2025 8:52 PM
如上所述,在此之後我會遵守與我朋友的約定,不再回覆此偷偷說。各位如有相關想討論的話題不論是繼續使用或另開噗均屬各位自由,但不需再詢問我的看法,也不需為我代言。
我盡可能不刪除此噗與不鎖河(如果情況嚴峻,我不保證會有什麼做法,只能向各位說我盡可能做到)。如果後續看到教唆、挑釁與標籤污名化留言,我有看到就會進行刪除。
非常感謝這幾日來出聲的朋友們,希望能夠在匿名中TRPG問題仍能理性溝通的可能性,透過這噗傳達出一些機會。祝所有人都找到適合自己的團與社交圈,在彼此尊重的環境下跑團。
pisces2105
Mon, May 26, 2025 3:36 AM
感謝你詳細的回應。
載入新的回覆
如果我不想讓我的發文成為他的夜聊內容,現在黑名單他有用嗎
我跟他除了TRPG tag搜尋結果外沒有任何交集,沒有看過他的直播也不曾投稿不知道他除了讀出來外還會發生什麼?會引起討論嗎?
這樣的情況讓人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之前酥魚也幹過類似的事情我就鎖河了,TRPG圈一些做影片人的好像完全沒有尊重別人的意識。
TRPG圈就是個觀念奇葩的圈子,少數三官正常的人還會不定時被騷擾霸凌,莫名其妙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越來越不願意公開分享或討論
這些嘴上嚷著圈子怎樣推廣怎樣的人,還毫無自覺自己就是這圈拓展的最大阻力
但這不代表我想要成為別人自營運的媒體裡的資料啊
退一百步想,就算公開貼文於道德的最低底線裡確實他們使用與闖入並不違法,但光是這樣讓人感到不被尊重的行為就讓人想退避三舍
毫無自覺
很多人都只會用他沒惡意來護航
問題是沒惡意和造成別人困擾是兩回事
反正他們就愛搞到公開場合都只有他們這些毫無自覺的人在誇誇其談
然後就自以為是什麼大大了
也推個本人回覆,至少敢勇於面對道歉,但你的想法不太優,下次也別這麼做了
我發文就是為了直接了當地表達這行為讓人不適到我需要發一篇文指名道姓提出問題的程度。一時的退讓與容忍(例如覺得可能也不會唸到我的/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可能沒有影響)經常是被軟土深掘的開端,希望有人因此更知道了這些決定會影響網路經營的觀感再做決定
只能說......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少人願意公開交流,就連記者要取用PTT幹文都會意思意思寄信問一下
如果是有認識意願的交流互動就算了,被不認識的人單方面拿去談論,感受真的非常糟糕
匿名並不是讓人講話無根據或胡亂抹黑的工具,我使用偷偷說但我為我所說的每一個字負責,在必要情況下我不畏懼亮名公開,歡迎備份。
所以任何想用偷偷說功能或利用我的情緒來挑撥對立的人都可以省省,我只希望我與我的朋友們能有一個能安心分享的平台與環境,而我最厭煩TRPG偷偷說裡還要試著分辨是樂子人還是抹黑的立場戰,而把真正有用的資訊給稀釋甚至模糊化。
那麼既然知道有人可以投稿而未投稿,卻仍然決定把別人的分享當成題材使用,這件事就讓我覺得更不舒服了。
有些人長期以鈍感力作為免罪台詞,不想開地圖炮但至少目前我觀察到都是以男性居多
唉又想起前幾天的事件,雖然也有人不認同那樣的反擊行為,但或許也是一種護身手段吧。
好像有點離題QQ 很感謝噗主特地說出來,然後還是希望老翰下次做這種事之前可以先思考一下。
我想給人看不等於我想讓人在影片中唸出來。
如果你不能理解,那就說明我們是不同的人。你也可以在你所有公開文裡發明說歡迎任何媒體未經告知取用。
發上公河上Tag不等於默許自媒體無斷轉載的道理,希望pony500能理解......
而表達自己不這麼想的人,還得被這些人強迫接受觀念,完全不懂尊重兩個字怎麼寫欸,莫名其妙
我想要告訴大家與pony500的事情是,光是在上面已經有諸多對此噗表達共感、事主本人入場致歉這些情況後,而後仍使用「不想給人看還用公河上tag幹嘛」這種措辭的留言方式,就包含了 ⑴他希望透過用詞挑起不同立場的紛爭 ⑵ 他的內建機制或閱讀理解能力與其他謹慎表達的人不同 這兩種可能性。
而這兩者不論何者都不是我們的責任,大家不需要因為他的不理解而感到不悅
我覺得這是言論自由的部分耶,不然你就舉證發版權炮讓他下架就好,這就是YT現在主流的合理使用方法阿。
(何況他引用的言論是偷偷說?)
除非還有什麼隱私到明顯犯法的原因,目前我是還沒看出來
可以多要求自己的水準一點,這叫素養
TRPG tag上也有很多噗友的圖文創作,問都不問就拿別人的心血去給自己的頻道賺流量不太對吧?
如果是跑團心得的噗,他是不是要對噗友自己跑團的心得做react?私人心得被放到公開區域評論,不覺得想想都很不舒服嗎
謝謝下面大家的替我補充,不確定有沒有回答到crepe8079不解的部分,但我還是用自己的說明來做一次回覆
⑴ 他當時的計畫為唸所有#trpg的貼文,而非偷偷說。
我不清楚老翰是否有其他噗浪以外非常活躍而充滿關注的社群軟體,但在噗浪上預告要讀噗浪的內容,對我來說此行為與一般自媒體運營者在有一定的匿名性下進行react不同,是毫無匿名性地在使用這個社群與這個tag中的貼文內容。以我所見,即使是大流量的自媒體在使用非針對自己的網友留言與內容時,都會替對方保有一定的匿名性,而事後引起爭端或成為被評論的情況依然存在。
我不想因為我剛好跟他使用同一個社群軟體而成為公眾評論的對象,因此發此噗表達我的個人抗拒。
我從頭到尾並未指控老翰違法,也沒有限制他的言論甚至是企劃自由,我只是表達:我作為存在於噗浪 TRPG tag中的人,我對此做法感到不適,並且詢問是否能透過「黑名單他」或是「鎖河」來避免自己的內容成為別人的資源。因此當他表達願意更改企劃內容我予以致謝。
但事實上,我在發出公開貼文與使用tag時,我原意是希望回饋給曾帶給我愉快的關鍵字一些別人看了可能也覺得有趣的內容,因此我誠摯希望能繼續這個使用讓社群與交流持續存在。即使公開噗可能會讓他人會在私下討論或評論,但那並不同於被人公開拿來討論與評論的感受。
如果在節目播出後我(或者任何感到不適的人)要透過任何方式舉證與表達我的不適,都包含了把我個人身分曝光或是增加被注目的程度。因此容易形成放棄的沈默,或者我們可能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來達成結果。我認為那只會更糟。所以在此噗中的表達是如果能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是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最省力的方式,也因此我選擇在我得知這件事要發生後,在他直播之前便發噗表達我的看法。
在這噗之後,也有人的噗文表達歡迎轉載與引用。像那樣的內容或許回應了我們在此討論的「歡迎使用」的範圍(我無法代表對方發言,這只是我的臆想)
不論哪種做法,都是個人選擇。如果只論法律與言論自由,我表達不想被公開評論的個人看法,以及認為這個企劃不妥,也並未違法,屬於我的言論自由範圍內。
以上是我針對crepe8079的細節說明與回應,希望能讓你理解我這端的看法。
你可以依據《著作權法》第10條、22條、52條與84條,主張他人未經授權的引用行為違法,並要求刪除內容。
但是否構成侵害,仍需依據具體引用量、用途與是否影響原作價值來判斷是否屬「合理使用」。
但以第52條來看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評論你的公開內容,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
例如在文章開頭或結尾加上明確聲明:
「 本文為原創內容,未經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引用或以任何形式使用,包括所謂合理使用範疇內之使用。違者將依法追究。」
雖然「合理使用」是法律保障的一種例外,但這段文字會讓人更謹慎,並可做為後續主張「對方主觀惡意」的佐證。
回到老翰的事件,我想更簡單,
你直接私訊告訴他不想被引用,他還堅持使用你的著作,那就很明顯是帶著惡意的操作了。
雖然這未必是你的本意,但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讓人更加覺得TRPG是一個充滿潛規則的小圈子(?),也不太有利於推廣這個遊戲。
「不告而取,朗讀別人的公開發文作為受公眾評論的直播題材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O
TRPG是一個充滿潛規則的小圈子 X
每個社群都有自己的不成文禮儀規定 O
沒人說老翰犯法,但保持一點禮貌應該不是很過分的要求。
如果使用者普遍擁有禮貌與素養,更有利於推廣這個遊戲吧。
何況也不是每個人都志在推廣,我自己固桌玩得好好的,不想莫名其妙上電視也不行嗎?非得端出大段法律條文警告其他使用者?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到哪去了?我覺得提供了不同角度的思維與作法,非常值得參考,並且回應了我噗首提及的「我必須在文章排版中加上『我不同意轉載』等詞彙才能獲得尊重嗎?」。
我於法律並無專業,若您是相關專業人士提供的免費資訊,以您的法條知識來佐證我的這個想法是正確的,對我多有收穫。並且也更了解了網路公開發言的權益與需慎重之處。
但既然您提出此顧慮,若有其他TRPG圈的人覺得被我代言而感到不適,歡迎留言告知。我數了一下上面與我有類似感受的留言約有8個,只要有四個留言回覆我:「不希望被噗主這樣的人代言。」我就在噗首補充說明此內文內容僅代表噗主個人看法,不代言整個TRPG圈的默認規則。
但同時我也在內文此處提醒所有閱讀者:噗浪偷偷說的TRPG tag中假帳號與惡意人士的存在,快速的數量暴力並不能代表一個群體。任何人都不能。
之所以我不直接這樣做是因為我覺得那樣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畢竟我事實上就不能代表任何群體的人,本來不應該特地說明。
不知道這樣對您想像中避免影響是否有幫助呢?
只覺得現在還要再被扣一個道德帽子,因為想獲得尊重,就成為推廣這個遊戲的阻礙之一
我認為噗主表達自己不希望被轉載圖文,而老翰尊重噗主的意願而變更企劃是很好的溝通(雖然我個人並不那麼喜歡用偷偷說作為溝通管道,但可以理解噗主不希望公開身份的顧慮與需求)
個別打上歡迎使用的Tag ,也確實是因為我本人不介意被引用,身為不介意的人我決定主動做標示。我猜想要在噗上表示自己很介意,可能會有一些人際壓力吧,那身為不介意的人,我願意多花幾個字做標註。
我不介意而噗主很介意,這兩種對待延伸創作的方式是可以共存的。
(像是假如有人用我不喜歡的方式評論創作與分享,我也可能會考慮收回轉噗許可或直接轉私噗,甚至鎖河道)
禁止無斷轉載引用的標示在各個圈子都是存在的,通常也會得到尊重,反之亦然,我認為這不是Trpg 特有的文化或課題。
看到您的回應也可以感覺到您的體貼,能夠被理解真是太好了。
事實上,我曾經也在長期閱讀匿名貼文後,非常排斥以偷偷說與匿名的方式來表達意見或溝通,認為那樣似乎是一種同流合污的行為。但我在社交上顧慮較多,如果不透過匿名我只會把部分意見隱忍下來,變成我內心的負面情緒。
因此此噗我以「我即使匿名也對我的貼文與發言負責」來說服自己,並且希望能維持在匿名中也能好好講話的方式,來將匿名的功能以我期待的方式發揮,而不是助長匿名容易陷入失焦與攻擊的情況。
再次感謝您的回應與示例,可以感覺到其中的體貼與照顧人的心情,希望您團務與創作都愉快順心。阿拉茲妮看顧您!
我也是在社交上顧慮較多的人,可以想像掛名表達不適可能帶來的壓力,也能感覺到噗主已經盡力在噗裡闡述自己的想法。
希望大家都能少一點標籤,多一點溝通與理解,雖然立場不同也還是能友善地交換意見。
我很感謝噗主用如此友善的態度回應我,您也辛苦了~維持偷偷說討論的氣氛其實不比實名發噗容易,相信噗主這兩天是花很多時間心力在上頭的。
同樣都是有在跑團的人,說不定哪天有機會同團一起玩!
願我的女神阿拉茲妮的庇護與您同在
雙標就雙標
明明就有私密或限制朋友觀看
硬要公開發再來嫌特定人士不能轉
我就不信今天公開轉噗的是悠子還會反應這麼大
不就信徒愛給人貼不存在的邪教標籤搞對立分裂
而這兩者不論何者都不是我的責任。
前者的話不太意外,畢竟我想老翰原本可能也是這樣覺得的;但在這麼多人討論、闡述自己的想法後,只得出「ㄏ雙標」的結論,真不知道該說你的國文老師會哭,還是該說眼睛用不到可以捐出來
一邊鼓勵人家鎖私,一邊說這樣阻礙推廣傷害圈內風氣,真不愧是紮稻草人打第一名
不論大家傾向於哪一方,都希望能避免在此噗內將討論重心失焦到其他議題。如果看見包含挑撥、教唆或煽動意味的留言讓大家心生不悅,請直接視作街道上的垃圾瞥過就好。在此噗裡各位不需擔任清道夫的工作。
群魔亂舞要怎麼在其他噗帶風向或爭執都屬個人權益,但此噗由我管控。如果我看到接下來過多刻意引發混亂的留言,我會直接刪除,此標準由我自由心證。因為我對垃圾沒有憐憫,不願給他們任何關注。
老話一句,歡迎備份,讓事實證明我的態度與立場。
以前接案寫社群文章的時候,有聽說使用推特或IG的嵌入留言功能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但我其實也能想像可能有人不喜歡自己的留言、照片與影片被這樣對待。
相關解釋可以參照這篇:
我猜想在影片中引述特定圖文創作或言論,可能和撰寫社群新聞時轉載他人言論的性質較為相近吧。很多記者轉載影片或製作新聞前會先連絡,我覺得是好的習慣。如果一個社群裡表態自己會介意的人多起來,我相信大家自然會養成事前打招呼的習慣,不管法律上是如何規範的。
(一方面我確實認為允許二次引用和允許在影片裡被提及沒有程度上的輕重,本質上都是是否允許自己的東西被他人重新利用,當我說我允許轉載的時候,我的意思確實是:你可以在影片裡提到我的噗,但當然假如要一個字一個字念出我的創作那是有點羞恥啦,做到這種程度我大概也會希望能事先聯絡一下)
我雖然跑團很久了,但是是最近一年左右才在噗浪上接觸台灣玩家。該怎麼說呢,噗浪偷偷說確實亂,但同時我也覺得台灣的TRPG有噗主這樣可以溝通了解什麼是尊重的人是很好且很有希望的。
因為我以前待的環境幾乎是一言堂,現在看偷偷說只覺得只要有人說話都是好事情表達一下我對TAG的看法,從自媒體的角度來分析,這是一個可以快速產生話題的題材,以媒體操作而言是很常見的手段。有產出自然就會有流量。至於這個流量是否是紅的流量還是黑的流量就要看自媒體本身是如何評斷的了。
也許以前有其他媒體做過相同的操作,只要複製模式就可以帶來效果。從老瀚的留言來看他並沒有全盤分析過此行動的好壞,噗主很用心地給他一個好的經驗。
每個人都有權利對超乎預期的行動表示拒絕和不參與。雖然有時候大家會覺得為什麼大公司都需要合約之類的東西,但正因為大家都畫清楚邊界生活才會舒服。
很支持噗主不輕易讓人跨越邊界的舉動,噗主很溫柔。希望這次行動能讓你之後不管是遊戲還是人生都有更加順遂的日子。
我認為「提及噗浪上有一篇貼文說⋯⋯(不提及貼文者是誰,接著討論該貼文提及的議題,並將話題拉回自己身上)」與「噗浪上這位使用者的這個貼文內容是這樣寫的⋯⋯(接著逐字念出,並針對內容/現象進行討論與反應)」這兩種同樣是提及,但因主持人與來賓/觀眾的反應,可能導致不同情況。
在我的想像當中:前期讓出的話語權越多,後期要奪回的實行就越難。
因此對我而言發出此噗其實無異於一種生活中的政治表態,屬於那種「或許做了不一定能改變任何事,但我想在營造我所期盼的世界上盡我所能」的情況。
因為想回應puppy3628給的資訊與方向,以及說明我自己的想法,不小心把話題談得過深了。
考慮過直接刪除留言重打,但覺得應該要為自己任何狀態下的說明負責。但為避免我自己的說明越來越離題就不延伸論述,還請見諒。
以自己在此噗中的表現與作法,覺得要以溫柔兩字形容著實是擔當不起。但對於您針對邊界的說明與看法,給了我透過行為想表達的心情很清晰的註解,在此感謝您。
畢竟會有社交顧慮的人,即使是匿名發出這樣的噗,也是很容易在內心有掙扎與不安的。但我一部分認為「這是我希望能傳達的想法」,一部分認為「除了我以外,或許也有比我更不慣於與人發生衝突的人,而他們更難表達立場」,因此仍決定透過此噗來傳遞我的看法。
也因此在討論的過程中,我覺得能有支持者願意出聲出面表達同樣感到不適、意見不同的人提出看法,這些對我來說都是非常珍貴的事。
很高興整體的討論此刻看起來是有意義的,我希望認真留言的人不會覺得自己的嘗試是白費力氣。因為所有對於自己重要的公領域,嘗試去現身與表態都是參與的一部分。
(有些討論覺得這是基本尊重,但我認為即使不是「基本」,甚至是大家都覺得沒關係的事,也還是有討論與修正的空間,我相信有在跑團的人都還是很願意傾聽他人的需求的)
自己分享的東西被不熟悉的對象轉述、詮釋,我能想像這的確會讓人滿不安的,被放到自媒體上也確實會導致話語權被轉移,如果這次經驗能讓大家更注意取得事前聯絡與徵詢許可的重要性,或是能找到辦法讓想分享的人願意主動表態願意分享,而不需要去叨擾到不願意分享的人,我覺得就是溝通的價值所在。
也再次謝謝你回了很長的話告訴我你的想法!
謝謝您彙整說明業界範例,以及體貼地關注所有個人意願都應被重視的概念。我也認為您所提及的種種事項,是最理想的狀態了
Reddit 上的公開文章,基本上沒看過什麼不允許轉發的內容
先不提 Reddit 主要是以討論版,噗浪是以每個人的河道(個人板)作為格式
使用者對於公開討論這件事情的風氣就完全不一樣
偶爾,我看到 TRPG TAG 或是其他話題感覺有共感,會留言討論
但被當作是一種很冒犯的行為——我就很納悶了,如果沒有打算要跟其他人一起討論,那為什麼還要公開文章?
我想把我的想法宣揚出去,但不希望有人循著我銘刻的筆跡找到我是誰
我和世界的交流希望是單向的,只要有幾個朋友知道銘刻是我留下的
和我聊天就好,其他人就看看就好不要和我認識——
大概是這樣子吧
想要留下自己的印記,但又不希望自己被推到其他人面前
覺得自己的言論被拿去公開討論就會覺得有被侵害的感覺
——不是不能理解,只能一樣說是風氣不同的問題
噗浪的使用者們比較內斂和纖細一些
Reddit 才是比較適合踴躍交流的所在
只能說老翰挑錯地方而已吧
噗主的訴求是不要擅自搬到YT上(我的理解沒錯的話)
一般社群平台會默認平台內部提供的交流功能、大家都可以自由使用
但是只限於該平台內部
也就是用戶把內容放到噗浪,相當於授權給噗浪、但沒有授權到YT,噗浪跟YT之間也沒有正式合作授權,所以你要搬到YT要經過元PO同意
反過來說你要去經營YT,就算只是無營利推廣交流,對原PO提供的內容不是應該表示感謝嗎?
這跟人家介不介意無關,你想和人交流、但是對素材原作者這個你第一個接觸到的大活人的態度就像空氣一樣無所謂...這個叫做交流嗎?
其實我倒是覺得,保持一定禮貌的話,大部分的噗浪使用者也能接受留言討論
不過噗浪這邊個人感覺比較流行轉貼別人的噗,再在自己的噗底下發表自己的想法
就算我在家門口貼上「同好歡迎交流」,並且沒有給門上鎖,我還是希望別人進門前可以先敲個門並禮貌地自我介紹,這也不算什麼內斂和纖細的要求吧?但如果帶著在廣場或交誼廳等公開場所,那種不用任何前置也可以自然加入話題的期待的話,確實就會產生感受上的落差吧
如上面幾樓提及的,在噗浪上我見過很多禮貌地留言討論的人,以及我曾經經由這樣的過程與同好交流與相識。
老翰今天要做的企劃既不是在噗浪上,也不是reddit上,而是youtube直播。確實如果他今天企劃選的是去讀 reddit 上的資訊,我根本不會花這時間寫這偷偷說。而他要直接搜關鍵字進行朗讀的計劃,不是他觀眾的我看不出這之中我與他討論與交流的存在,只是單方面地被非預期地使用而已。
正如上面已經多次說明的:我知道這或許並不構成違法、是網路正常使用範疇,但我想表達的是這使我不適,而我不希望這樣的聲音只進行吞忍,所以我發噗表達。
但還是謝謝您如此仔細地剖析您的思路歷程並與我分享。
但我最初的意思確實就是您所說的「不要擅自搬到YT」。真的很謝謝您替我指明這一點。
不好意思打擾您。
如果方便的話,想請您在噗首稍微註明我其實沒有進行這個企劃。這則噗的討論非常多,我擔心不是每個人都會注意到我其實有留言道歉並說明計畫取消(直播一開始也有道歉)。
目前大家可能只看到您寫的「老翰TRPG直播好像打算在直播中唸有 TRPG 的噗浪貼文」,但實際上這件事後來並沒有發生。怕會有誤解,想麻煩您協助澄清。
另外,當初那個失當的構想已經是好幾天前的事情了。若之後有機會再提到,能否考慮使用像是「原本」或「那天」這樣的說法?因為像「今天」這類現在式的表述,可能會讓人誤以為我現在仍然打算這麼做,這部分我有點在意,也覺得困擾。
冒昧打擾大家討論,也謝謝您抽空閱讀這則訊息。這個請求可能有些突兀,但還是請您斟酌看看,感謝。
2 我並不針對你,我針對的是你當初準備執行的企劃。
4 上文中使用的「今天」在全文理解中應屬於「在此案例中」,我認為我的中文使用並無問題,對於措辭的指導涉及了我能容忍的界線,我不認為你有資格要求我未來應怎麼用字,或暗示我不夠謹慎。但我理解你對時態與時間點特別在乎。因此我不會再在後面的留言中使用這樣的詞彙。
7 事實上,就算你決定要用讀公開TRPG tag的企劃,也不會影響到我,因為我早已因為諸多不受尊重的瞬間一退再退,幾乎自我剝奪了話語權,而你的原定企劃是其中之一。所以我其實只是重複地表達:這世界上有不滿的聲音存在。如果你想用這方式來報復我,那是不會奏效的。
別擔心,我們不會在 TRPG 團裡相見的,我沒有缺團。
我盡可能不刪除此噗與不鎖河(如果情況嚴峻,我不保證會有什麼做法,只能向各位說我盡可能做到)。如果後續看到教唆、挑釁與標籤污名化留言,我有看到就會進行刪除。
非常感謝這幾日來出聲的朋友們,希望能夠在匿名中TRPG問題仍能理性溝通的可能性,透過這噗傳達出一些機會。祝所有人都找到適合自己的團與社交圈,在彼此尊重的環境下跑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