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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附議加重虐童刑責 法務部解釋不予採納原因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法務部指出,對於故意殺害未滿18歲之人之行為,現行法已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至1/2,此提議主張的凌虐兒少致死之刑度,將使加重結果犯刑度高於故意殺人,不符合比例原則、罪責相當原則。
藤原⎝(ΦωΦ)⎠♧燒☆毀♤
要死兩次喔,笑死
天光已現 | pee
所以凌虐後尚未致死,趕快殺死罪還輕一點?
藤原⎝(ΦωΦ)⎠♧燒☆毀♤
亂修法就會變成樓上說的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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