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克民千嶋

就當作這個噗在紀錄我跟民宿的勞資糾紛噗好了
我知道我自己常常也很瘋,但我還真的遇到不少比我還癲的人。
就好比說那個民宿老闆,被我發現我在他那裡工作將近兩年的時間都沒有保任何保險,我就不做&去檢舉之後,他們確實被罰款了,不久就寄了存證信函,利用各種名目要我給他12w6以上,名目之一還有說我動作太慢要我返還薪資。但其實他們的客人真的素質都很糟糕,大小便在浴室地板或排水孔,甚至是可以整個房間都是垃圾和用過的衛生紙團🫠。
然後現在就是他向法院申請了勞資調解,但我直覺他不是真的想要調解🤨。
順帶一提,他都用他爸的名義寄&申請各種法院的通知,到底為什麼不用自己的名字,考上法官資格就那麼怕被查水錶嗎🤨?
掰噗~
那ㄝ阿捏!? (p-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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