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開玩笑的說
真的預謀製造車禍,且把人撞死,同時還故意酗酒辯稱非蓄意(神智不清)
是算蓄意謀殺,還是酒駕

沒讓大眾認真的知道“酒駕,可以是有錢有權的人買斷自己性命的合法手段”的危害
那講再多也沒用
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罰再多,關在久
都沒辦法讓殺手害怕
因為組織會罩著殺手的軟肋,就是他們的至親與摯愛
價碼足夠,他們就能為錢而賣命
一命抵一命,但能用錢換
換句話講
OOO的命就只值這些錢
有沒有對岸活摘器官的錯覺啊~
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所以很支持像日本的方式
要賠,就是要酒駕賠一輩子
讓肇事者成爲被害家屬一輩子的合法賺錢奴隸
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敢撞死人
對方的家庭與經濟支柱,也都連帶責任扛起來吧
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像之前的某個檢察官被撞死,但是被排除是蓄意謀殺而且是用酒駕來判
這不就符合我上面說的部分
所以是蓄意謀殺不好還是酒駕不好?
當然是兩者相同

酒駕
就是蓄意謀殺
就是同樣的刑責標準
喝酒駕車就是拿刀揮砍
阿瑋@兩隻貓手沒有貓
不要跟我說
沒證據能證明他不是謀殺只是酒駕
這就跟
“沒證據說我殺人,我只是拿刀揮砍想像自己在剁雞剁鴨,是那個人運氣不好自己躺在砧板上讓我剁到了而已“
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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