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raLin
真的要爆炸了。我可以理解法扶的重要!我可以理解被告也需要有律師來捍衛他基本的權益。我也能理解死刑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劉彩萱劉若琳說謊成那樣,避重就輕沒有悔意。你們6位律師接觸過這麼多案件難道判斷不出來嗎?為什麼還可以講出正常人都覺得荒謬的辯詞???她有照顧剴剴?用廚餘照顧!用綁在椅子上照顧!用罰站3小時照顧!什麼叫高需求兒童?之前的3位保母為什麼就可以不用虐待小孩,讓小孩活得好好的?認罪跟超渡就叫有悔意?你們是不是把害怕刑責跟悔意搞錯了?她超渡文全都是為了自己!認罪也只認最輕的欸!少怪民眾法盲了!你們根本也沒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