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姊姊
[卡提諾法學派大師的法學素養非常人所能想像]
國民黨假連署連環爆!翁曉玲:有不法行為也應在罷免通過後再追究 | 政治 | Newtalk新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6日特地現身罷吳總部加油打氣,沒想到她受訪時竟指稱,就算有不法行為,也應該等罷免案通過再追究
周軒直言:「翁曉玲說『如果說有任何不法的行為,也應該等罷免案通過後再追究』,以此類推,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考試作弊,應該等放榜了再追究;小偷偷錢,應該等錢偷完了再追究;藍白賣台,應該等台灣已經被賣了……已經無法追究了。身為校友,我真的很難過,清華大學怎麼會有這樣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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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提諾法學派兩大支柱真的是愚民亂政的法學雙斃
搭配戰國策網軍和抖音影片讓台灣一半人的道德和智識水準不停往下修 真的是遺毒萬年
kaoru
只准州官放火不允許百姓點燈
nooorman
人被錯誤的連署罷掉了,是要怎麼事後追究?
kosan_yj
那預算也該等執行完了再來審嘍?
joyjcc
Jasper
翁上人沒修法之前,好像就都是選罷完才辦。
米魯亞斯
因為以前適用的法條是結果犯,要真的有造成損害才能成立;大師修完的新法條是行為犯,只要做出違法行為的當下就成立了。
nooorman
我滿讚成行爲犯就是了
fhrop450215
恭喜殺人未遂跟性侵未遂都不存在了
ZolaKeith虎兒
TMD19748
滅黨功臣想贖罪?來不及了
娜蒂兒
垃圾就該全罷免掉!
silvie
清大的校譽。。。。
呸姬
笑死人
水彥-乖僻書店大叔
翁上人表示: 我講的是我們(藍白)大立委才有的權利,你們老百姓不要舉那些你們才適用的一般罪刑來當衍生例子
刺刀
印象中阿苗還是謝震武還是哪位就講過,這條本來是結果犯(致生損害才犯罪),修法後變成行為犯(有該行為即犯罪)
👑🦊🌻
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機關算盡然後拿石頭砸自己腳嗎
火星燒酒鴨Tony藐視國會
發現性侵未遂的現行犯,要等完成才抓人蛤?????
⎛⎝๑≿ܫ≾๑⎠⎞
如果現在有人拿把刀要刺殺她,
那要不要等對方殺死她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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